在我还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小巧的女孩。我以为真的会像他文章里写的那样,可是,却是那样迥然不同的女子:直发及腰,皮肤略黑,爱穿白色的棉布衣裙,说话的时候,有他曾说不喜欢的微凉的语气。我所有为之付出的一切改变,就这样成为虚空。
4
有一天,我在漫天飞舞的樱花里,又遇到他,一个人,看到我,却是神情淡然。他擦着我飞起的发梢,快要走过去的时候,我终于回转身,叫他:辰。他惊讶地回头,怔怔地看我,而后说:请问,你是谁?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以为自己会像3年前的那个雨天,哭泣,却是没有想到,我在他的诧异里,笑了。阳光那么好,花香那么甜,我的笑,亦是如此地明亮芬芳。我说,呵呵,是认错啦,我们一直都是陌生人的。说完,我便迎着那柔软的樱花,开心的鸟儿一样,跑跳开了。
樱花飞尽,我的这场漫长忧伤的暗恋,也终于结束了。
两年后的同学聚会上,举杯喝到大半,突然有一个男生,走过来对我说,雨诗,你知道吗,你蜜色的皮肤,俏皮的马尾,橙色的衣裙,曾是我们宿舍所有男生心里最温情的记忆呢!可是而今,你怎么把我们集体暗恋的那个小女孩,给丢掉了呢?
我以为一场暗恋,结束的时候,什么都不会改变;但不经意间,它还是那么铭心刻骨地,被青春记住,且改变了我们的年少时光。
(姜莱摘自《青春岁月》图/连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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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留下那首华尔兹
作者:张恩超
一个美国南方物质的、被宠坏的女孩,她的疯狂与自私毁灭了她的丈夫———天才的作家菲茨杰拉德,这是很长时间人们对泽尔达的恶劣评价。
谁知道呢,如果没有泽尔达,会不会有一个叫菲茨杰拉德的作家及伟大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泽尔达从小家庭富裕,父亲是位法官,对于小泽尔达一味纵容。6岁那年,泽尔达爬上了自家的屋顶,打电话给消防局,说发生了火灾,地点就是她的家。看着下面乱成一团的消防车、邻居和警察,泽尔达觉得这个游戏太有意思了。
直到18岁,泽尔达依然对恶作剧兴致盎然。18岁的泽尔达,金发、白衣,这个野性少女,倾倒了附近军营里的飞行员们。她指示他们,在她家的屋顶上空,一次次地做特技空中飞行。轰鸣声搅得邻居们忍无可忍,愤怒地向军营首长们告状。
少尉菲茨杰拉德就在这一年认识了泽尔达。在乡村俱乐部的舞会上,他丢开自己的首长,走到被军官和大学生簇拥的泽尔达面前———他们以能和她交谈或者跳一曲舞为荣———羞涩地做了自我介绍。“就像把鼻子压在镜子上凝视自己的眼睛一样”,在一曲华尔兹之后,泽尔达寻找到了自己的同类,他们坠入了情网。
少尉菲茨杰拉德勇敢地向泽尔达求婚。泽尔达回答得很干脆,娶我?简单,你要出人头地、腰缠万贯,没钱没名免谈。
菲茨杰拉德出身于破落的中产家庭。要想得到高贵、神秘、野性的泽尔达,他只有一条路:写出一部畅销的小说,就此改变人生。于是,他退了伍,将全部赌注都押在了自己的小说上。终于在1920年,他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天堂的这一边》。《天堂的这一边》的出版让不到24岁的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
这次泽尔达接受了他,一个星期后他与20岁的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
在繁华的20世纪20年代,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对情侣,每年花费3万美元,折合到现在,得以几百万计。他们的足迹遍布欧洲,放浪形骸,挥金如土。他们经常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进广场的喷泉中,或者趴在出租车的顶篷上,他们在酒店大吵大闹被警察驱逐,他们在半夜的城市街道上极速飙车。当这一切都不足以满足寻求刺激的心灵,泽尔达耽于吸毒,菲茨杰拉德则沉醉于酗酒。
他们需要菲茨杰拉德不停地写作来支撑庞大的支出。另一方面,泽尔达的情敌正是菲茨杰拉德的文学梦想。菲茨杰拉德醉心写作的时候,泽尔达就固执地将他拉到一个酒会上,将他灌得人事不省,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海明威曾用兀鹰不准分食来形容泽尔达这种疯狂的爱。海明威坚信菲茨杰拉德在1925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后不再有伟大的作品的根源是:泽尔达的疯狂毁掉了他。
也有评论家认为在菲茨杰拉德的大部分小说的女主人公身上都可以找到泽尔达的影子,菲茨杰拉德在小说中也大量地使用了他们日常的通信与生活素材。如果没有泽尔达,菲茨杰拉德就不会是菲茨杰拉德。
他们互相折磨,吵闹不止,像一对冤家,在伤心和痛苦之后又言归于好,形影不离。
1934年,泽尔达患了严重的精神病,他们分居了,金童玉女的时代结束了,但婚姻仍在延续。他们用信件交流,菲茨杰拉德亲切地称泽尔达为“我的病人”。
6年后,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景象颇为凄惨。又过了8年,在一场大火中,泽尔达在精神病院的顶楼被烧死,昔日美丽的容颜只剩下漆黑的一团。
他们合葬在一起,也许只有这时,他们天天见面,才不再争吵。在他们的墓碑上,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最后一句话: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雪儿摘自《东西南北》
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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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老师的爱情
作者:鱼 子
弥漫的烟雾中我看到你那张忧郁的脸,你说出什么样的理由啊/你与我告别是朋友啊,是恋人啊/还是心底最爱的人,你松开手后,转过身去让我忘了你,带着青春的迷茫与冲动让我拥抱你/再见了最爱的人啊,最爱的人啊,你是我所有快乐和悲伤的源泉啊,再见了最爱的人啊/最爱的人啊,你是我静静离去的一扇门啊———水木年华《再见了最爱的人》
清华是个盛产科技精英的地方,却也出了水木年华这样执著歌唱青春与爱情的校园歌者。那天,听到水木年华这首《再见了最爱的人》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我的高中物理老师和他的爱情。
我的物理成绩相当烂。烂到高一时,每次考试完回家,我就放声大哭,哭是为了逃避惩罚,但我妈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物理和化学加起来有没有一百分?”我算算,好像有。于是我妈说:“哦,还好。”
成绩烂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原因。物理老师的教学方法也烂。
我的物理老师叫刘海渡,清华大学毕业。我们当时都很不理解,清华毕业怎么会来到我们这个小城当中学老师?难道是在学校里犯错误了?他从第一次站上讲台开始,就像犯了错一样眼睛不敢看我们。他掉过头在黑板上写大片大片的板书,写了又擦,擦了又写,宁愿满身落满粉笔灰,像个搬运工人,也不肯拿着课本在我们中间转悠一下。他不敢提问,也不敢发火,有时将小小的身躯移动到讲台以外,还能看到两腿轻微地颤抖。
从他任我们班物理老师开始,我们班就从来没有脱掉过倒数第一的帽子。他是我们最欢迎的老师,因为在他的课上我们可以任意说话,任意打闹,对他的窘态视若无睹;我们肆意谈论着他的发型、穿着,询问他的大学生活,他的恋爱史———但他却是令班主任、教导室主任、年级主任最头疼的老师。直到有一天,化学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突然非常严肃地对我们说:“你们上物理课能不能认真点儿,刘老师不容易。他每天为你们备课,熬夜到五点多才睡的。”
是吗?五点多?那又怎样呢?其实,我们考出那么差的成绩,并不完全怪我们不认真———他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他没有老师的威严,他镇不住场;他表达能力不行,他什么都懂,却怎么也没办法让我们懂;不仅是成绩差的学生更差,连成绩好的学生也越来越差。
我是物理极差的差生代表。他也曾努力想“提拔”一下我的成绩。吃完晚饭等待晚自习的时候,我和他靠在教室外走廊的栏杆上聊天。我,差学生,他,差老师。他说:“你怎么就不能再努力一点儿呢?”我说:“我不喜欢物理。”我问他:“你喜欢教书吗?你明明什么都懂,他们说你是清华毕业的,你为什么来中学教书呢?”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那时夕阳西下,残存的一点儿阳光落到他肩上,他看往远方的眼神那么迷茫。
后来,我听同学们说,他在清华成绩极好,本来是可以保送研究生的。他有个女朋友,成绩也很好,同样考上了研究生。他和他女友家都在湖北的一个小山村里,青梅竹马。本是双喜临门的事情,但偏偏女友考上的是自费研究生,家里根本供不起。于是他让女友读了研。他放弃了保研资格,来家乡的中学当一名老师,然后把每月的工资寄给女友。
据说,他放弃保研的时候,学校老师曾反复劝说过他,他的父母更是激烈反对过。他是村里最有出息的大学生,并即将成为村里第一个研究生,那是刘家祖祖辈辈的希望。但最终他还是将保研申请表换成了一纸学位证。成全了他最爱的人。
听说他来学校应聘的时候,年级主任欣喜若狂。他是我们学校第一个毕业于清华大学的老师。没想到才不到短短一个学期,他成了年级主任最大的心病。他的学校好,让年级主任想辞退又舍不得。
高二会考完后,我选择了文科,不再有物理课。而刘老师依然回去带高一。有次在学校的公告栏前听到两位低年级学生的对话:“我们班的物理又是倒数第一。”“刘老师从来不和我们交流,就一个人在黑板上写,成绩怎能上去?”我知道他们在讨论谁,突然为他感到异常难过。他内心或许有无数的苦闷想向人倾诉,但大家关心的是他的教学成绩,谁会在乎他的爱情呢?
高中毕业后,我有次路过母校,在一家很小的热干面馆里看到了他。他依旧憔悴不堪,穿着几年前第一次登台时穿的破衣服。我想起毕业时他说,等女友研究生毕业了,他就考研,再回清华读书。我走进面馆,喊他:“刘老师,你还会回清华读书吗?”他苦笑了一下:“不知道,我和她已经分手了。”
我没有问原因,他也没有继续讲下去。他工作,她却在读书。时间和空间的阻隔都有可能扼杀感情。当他离开清华的时候就该想到,感情就像赌局,不是付出多少,就能收回多少。当他放弃自己的前途去成全爱情的时候,就该预备好承受这个结局。
我总在想,刘海波老师当年放弃保研离开清华的时候,是怎样的一个背影。那里有他青春的记忆,有他最爱的人。为了他最值得珍惜和眷恋的爱,他就这样离开了清华,回到了故乡的小县城,宁愿做一名默默无闻的教师。命运捉弄了他,到最后爱情没有了,他终日埋头在厚厚的教案中挣扎,没有人会记得他当初的牺牲。如果他当年能留在清华安心地做研究,也许现在会是另一番意气风发的样子。
(叶玉章摘自《女报》
2008年6月图/迟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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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向天空
作者:张德宁
混杂着草药香气的青烟在天葬台袅娜升起,远在天际的鹫鹰如望见狼烟般,迅疾飞聚过来,围绕着袅袅的青烟盘旋。天葬师索朗平措恼怒地打呼哨,他一身寒战,悲戚地望着天葬台上那具年轻的躯体,不知该不该把鹫鹰们唤来,他哀伤的呼哨声和鹫鹰一起飞旋。几十只鹫鹰欢快地扑腾翅膀,降落在他身旁,点头哈腰向他献殷勤。
索朗平措干这一行好多年了,除了身边的鹫鹰,他没有朋友,人们在不需要他时,见了面总是敬而远之。他父亲干这一行,他祖父的父亲也一样,他已记不清有多少代了。尽管人们在有求于他时对他尊崇备至,尽管他是帮助人们升入天国的转运使。从小他父亲就把他送进寺院,让他当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喇嘛。但有那么多人等着进入天国,而能帮助人们轮回转世的助产士又那么少,他仍得当一名穿袈裟的天葬师。
他总不能集中精力,他想哼几句,又找不到合适的词儿,他想和鹫鹰们说说话,但在燃火召唤它们时,已在心中念了多少遍,它们会听他的,再说已是多余。他的手在哆嗦,刀子像在岩石上滑行,平日可不是这样,十多具躯体,一上午就能处理完。
她叫卓玛。
她是卓玛。他心在颤抖:怎么会是卓玛!
卓玛不被背上天葬台,未必认识年轻的天葬师,可他对她太熟悉了。卓玛和灰色的岩石一样冰冷坚硬,索朗平措感觉她就在身边,或者在头顶的空中,或者就在身旁,她正在看他。他想和卓玛说说话,这是最后的机会。一肚子话,是的,积累了这么多年的话。只有一句就够了。他说了,他相信她也听到了。
过去见了面,他只能偷偷看她。他脑中尽是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像寺院的金钟,一次次撞击,一声声回荡。
卓玛的丈夫请他喝酥油茶时,说了许多拜托的话,留下一份礼,走了。那时,卓玛裹在布单里。他不认识他,除了她,他看不见别人。那是个走南闯北见过世面出手大方的商人,要知道是她丈夫,他不会喝他的茶。他遵守寺院的戒律,不沾烟酒,不贪钱财,死者家属送的礼金,全部交入寺庙,只把卓玛,深深藏在心底。
清理头骨时,他留下了她碗形的头盖骨,他要把她带回去,她现在属于他了。
他恢复了镇定,从喉咙里,不,从胸腔发出了一声吼叫。鹫鹰们感觉这声音与过去的不同,齐齐抬头疑惑地看他,不敢过来叼啄切碎的肉块。他又长长地吼了一声,憋闷的声音变成了皮筏连续爆炸的声响。鹫鹰们虽听不懂非同寻常吼叫的含义,但能意会到确实是开饭的信号,支叉着翅膀冲过来拼抢。
卓玛的头盖骨在他手中,他拥有了她———卓玛一点一点地变成了鹫鹰的血肉,天国在等着她。
索朗平措捣碎了头盖骨,和糌粑酥油拌在一起,捏成一团,唤过来一只抢不到肉块的瘦弱鹫鹰,把糌粑喂给它。他从鹫鹰身上拔下两根最美丽的羽毛,卓玛永远会在他身边。
鹫鹰消失在极远的天边,燃火的余烟还在缕缕升起。索朗平措坐在冰冷的岩石上,他看到已在天国的亲人,那旁边有张椅子,是卓玛的。
(张晓强摘自《台港文学选刊》
图/潘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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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跟人间要朵花
作者:韩松落
殷红的弟弟殷虎要参军那年,体检出有乙肝。于是,全家人都去查了,爹妈是肝硬化,妹妹殷青也是乙肝,只有殷红幸免。后来,她爹妈临死的时候,只说:“把弟弟妹妹的病治好。他们还要结婚,生孩子。”
这病没有特效药,就只有什么办法都试一试,他们受的教育又都不高,所以走了很多弯路。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没什么起色,殷红就把宝全押在报纸中那些神奇的广告上,看看哪个说的治愈率高,就吃哪里的药,本地没有诊所的,就邮购。又到处去打听了民间的偏方来,听说吃芹菜能治这病,全家人就顿顿吃芹菜,炒、凉拌、包饺子,把一家人个个吃得血压偏低,手脚冰凉。又听说紫河车能补充蛋白,就央人找了许多来,用瓦片焙着,弄成粉末,泡了水,强迫弟弟妹妹喝。
都没有用。只把殷红培养成了半个大夫,会看医学书和各种化验单,会扎针,还认识各种草药,一天到晚,嘴巴上挂着各种医学词语,西瓜是利尿的,白糖有助于增加肝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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