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熔岩凝结成的山谷我见过,例如前几个月攀登的维苏威火山就是一个。那里褐石如流,奇形怪状,让人顿感一种脱离地球般的陌生;而在这里,一切都蒙上了白色,等于在陌生之上又加了一层陌生,使我们觉得浑身不安。
  既然连狰狞的熔岩都已被白色吞食,又怎么会让几个软体小点儿蠕动长久?
  至此才懂得了斯德哥尔摩朋友的那句话:“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哪一个重要人物冬天去冰岛?”
  早已闹不清哪里有路,也完全不知道如何呼救。点燃一堆柴火让白烟充当信号吧,但是谁能看见白雪中的白烟?看到了,又有谁能读解白烟中的呼喊?“雷克雅未克”这个地名的原意就是白烟升起的地方,可见白烟在这里构不成警报。更何况,哪儿去找点火的材料?
  想来想去,惟一的希望是等待,等待天边出现一个黑点。黑点是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在绝望的白色中,等的总是黑点。就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等的总是亮点,不管这亮点是不是盗匪火炬,坟茔磷光。
  很久很久,当思绪和眼神全然麻木的时候,身边一声惊叫,大家豁然一震,眯眼远望,仿佛真有一个黑点在颠簸,接着又摇头否定,又奋然肯定,直到终于无法否定,那确实是一辆朝这里开来的吉普。这时大家才扯着嗓子呼喊起来,怕它从别的方向滑走。
  这辆吉普体积很小,轮胎奇宽,又是四轮驱动,显然是为冰岛的雪原特制的,行驶起来像坦克匍匐在战场壕沟间,艰难而又顽强。司机一看我们的情景,不询问,不商量,立即挥手让我们上车。我们那辆掩埋在雪中的车,只能让它去了,通知有关公司派特种车辆来拉回去。
  小小的吉普要挤一大堆人不容易,何况车上本来还有一条狗。我们满怀感激地问司机怎么会开到这里,准备到哪里去。司机回答竟然是:“每天一次,出来遛狗!”
  我们听了面面相觑,被一种无法想象的奢侈惊呆了。那么遥远的路程,那么寒冷的天气,那么险恶的山道,他开着特种吉普只为遛狗。
  那狗,对我们既不抵拒也不欢迎,只看了一眼便注视窗外,不再理会我们,目光沉静而深幽。
  看了这表情,我们立即肃静,心想平常那种见人过于亲热或过于狂躁的狗都是上不了等级的,它们只在热闹处装疯撒欢罢了,哪里来得了冰岛,哪里值得人们这么长距离地去遛?
  在生命存活的边缘地带,动物与人的关系已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既然连植物的痕迹都很难找到,那么能够活下来的一切大多有一种无须言说的默契。雪原间跌宕不已的那条漫长曲线,正是在描画生命的理由。
   我们坐着这辆遛狗的吉普终于到达雪原间的一家地热发电厂,参观完之后由厂家派车送回雷克雅未克,入住一家旅馆。旅馆屋内很温暖,但窗外白雪间五根长长的旗杆,被狂风吹得如醉笔乱抖。我想,这种温暖,当初深夜泊岸的航海家都领受过的。
  (杨金绿摘自《出走十五年》图/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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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看不见的“人体辉光”

作者:keenness




   在古今中外的许多宗教绘画中,人们为了显示神佛的超凡、伟大、佛法无边,往往在绘画中的人物头上画上光环。其实,撇开宗教上的象征意义不谈,即使是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凡夫俗子,他们身上同样也有一道光环,只不过不为人的肉眼所见罢了。
  早在1911年,英国一名叫华尔德·基尔纳的医生采用双花青染料涂刷玻璃瓶时,就首次意外地发现了环绕在人体周围宽约15毫米的发光边缘。当时医院的理疗暗室里漆黑一片,基尔纳正透过双花青染料刷过的玻璃瓶,观察病人的治疗情况。突然,一个奇怪的现象产生了———裸体病人的体表出现了一圈15毫米厚的光晕。它色彩瑰丽,忽隐忽现,宛如缥缈的云雾,又像凝聚的气体,使人感到神秘莫测。这就是人体辉光。
  1939年,原苏联科学家基里安模仿当年理疗室的环境,在高频高压电场中,成功地将人体辉光拍摄成了照片。于是,这一有趣的发现得到了全世界众多科学家的广泛关注。
  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美国等相继使用先进高科技仪器对“人体辉光”进行研究,试图把“人体辉光”之谜公之于众。
  “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采用了具有世界上最高敏感度的,用于检测微弱光的光电子倍增管和显像装置,成功地实现了对“人体辉光”的图像显示,并把这种辉光称为“人体生物光”。
  
  辉光试验
  尤其令人惊奇的是,科学家在研究“人体辉光”的照片中发现,照片中的光晕明亮闪光处,恰恰与中国古代针灸图上标出的针灸穴位相吻合,而每一个人又都有一种独特的辉光样式。
  原苏联研究人员曾对酗酒者进行“人体辉光”追踪拍摄,他们发现饮酒者在刚刚开始端杯时,环绕在手指尖的辉光清晰、明亮;喝醉酒之后,指尖光晕会变成苍白色,同时光圈无力并且向内收缩闪烁着,变得暗淡异常。他们对吸烟者也做了类似的试验:那些一天只吸几支烟的人,其辉光基本上保持正常状态;而当吸烟量逐步增大时,“人体辉光”便会呈现出跳动和不调和的光圈;如果是位吸烟上瘾的人,辉光就会脱离与指尖的接触而偏离中心。
  
  辉光特点
  实验表明,人体辉光的颜色和形状会根据人的健康状况、生理和心理活动等发生相应的变化。通常,青壮年的光晕比老人和婴儿明亮,身体健壮者比体弱者明亮,运动员比一般人明亮。同一个人各部位的亮度也不一样,手和脚的光晕亮度较大,胳膊、腿和躯干的亮度小一些。
  人体辉光是在特殊的外界环境中发出的,这是一种被动发光。人体会不会主动发光呢?回答是肯定的。不过,这是一种超微弱冷光。据测定,它的能量微乎其微,即一个人发出的超微弱冷光,相当于200千米外一只1瓦特灯泡向四周散射的光芒。对此,人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只有用特殊的仪器才能进行观测。因而,千百年来,人们对自身发出的这一神奇光芒,一直茫然不知。
  实际上,每个人自呱呱坠地至离开人世间,始终都在发射这种超微弱冷光。它会随人的年龄增长、健康状况的变化,以及饥饿、睡眠等生理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正常人身体两侧的超微弱冷光是对称的,疾病会使两侧的冷光失去平衡。因而,观测和研究这种冷光成了人们探索生命奥秘的一种重要手段。
  
  辉光应用
  原苏联科学家认为,人体辉光研究可以在临床诊断中发挥作用。因为某些疾病在初露端倪时,辉光照片中就会显示出一种仿佛受云雾干扰的模糊“日冕”图像;癌细胞生长时,则会出现云片状的辉光。也有人提出,人体辉光研究将在侦破案件时大显身手,因为一个人试图行凶作案时,指尖便会发出红色旋光;而预感到将受到侵犯的人,身上马上会出现蓝白色的光晕。倘若犯人企图说谎,辉光照片中便会出现闪耀跳动的各种色彩的光点。
  另外,“人体辉光”会随着大脑活动的变化而发出程度不同的光辉,所以有人据此想把它应用到犯罪学上,譬如在对犯人进行审问时可以发现其是否企图说谎等。但是,截至目前,“人体辉光”的成因还是个谜。有人认为,这是人体的密码文字;有些科学家则认为,“人体辉光”是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别现象,好像是空气一样的复合物;还有人说这是一种由水汽和人体盐分跟高电场相互反应的结果。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人体辉光”确实以其特殊的魅力吸引着众多的科学家为之探索。
  (杨金绿摘自《中学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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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的性别

作者:余泽民




   凡尔赛宫距离巴黎市中心有二十公里,要从塞纳河的右岸穿过左岸。想当年,曾是满眼葡萄园的左岸正因占了凡尔赛宫的便宜,才从乡村变成了都市,众多讨宠的贵族像蛾子似的扑向太阳,跟妃子、太监一样,做梦都想博得“太阳王”的宠幸。凡尔赛宫作为“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宫邸,是名副其实的“太阳宫”。
   去了凡尔赛宫,你就会发现“太阳王”有两副面孔,就像刚柔相济的阿波罗:一跨进王宫的铁花大门,在一个条砖铺地、殿宇稠密的传统广场上,远远就看到在高大基座上头戴羽冠、手执御令、勒马伫立的路易十四戎装铜像,威吓群雄,仪态万方。但是,你一旦走入游客拥挤的王宫之内,油画上的法王摇身变成一位身穿华服、涂脂抹粉、卷发披肩、站姿造作、脚蹬高跟鞋的臃肿男人,说是男人,乍看像妇人。十七世纪下半叶,就是这位雌雄同体的异类统治者,神话般地降伏了千百年来桀骜不驯的法国贵族,震慑了群王竞雄的欧洲大小王室,修建了让世人垂涎、可望而不可即的“宫廷最权势的舞台”———凡尔赛宫。
   现代人一说高跟鞋,立即想到妖娆的美女,商厦橱窗里五颜六色、勾人奇思妙想的高跟鞋百分之百是女人美足的饰品。如果老爷们儿穿了它,肯定会被讥笑为“变态”。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高跟鞋本是男人专利。三百年前,它不仅是男人发明的专利,而且是男人使用的专利!高跟鞋的发明者不是别人,正是身材矮小、雄心勃勃、爱跳芭蕾、霸气十足的路易十四。曾几何时,“太阳王”穿着15厘米高跟的鞋子,踮着脚尖在十万平方米的王宫和百万平方米的御花园里傲慢地猫步。所以说,凡尔赛宫是“高跟鞋”的故乡。
   一时间,欧陆各国的君主、贵族纷纷效尤,穿高跟鞋和法式衣服,学“太阳王”踮着脚尖走路,半咧着嘴做出皮笑肉不笑的法式表情,请法国厨师,吃法国菜,喝法国酒,兴建法式宫廷和别墅,就连妓院都不例外。不少人模仿路易十四的美容秘方:用稀释了的葡萄酒洗手漱口,从不洗脸,只用蘸了香水的手帕干擦。
   凡尔赛宫气势恢宏,如人间天堂。数以百计的房间、厅堂,回廊内的帷幕、窗帘、壁毯和沙发套,每年都要更换两次:冬季是深红和浓绿的丝绒,夏季用绣着金线银线的丝缎。卧室是主人表演的舞台,宽大的御榻前,每天上演着同一出戏剧:清晨,一群显赫的贵族赶来看“太阳升起”,幸运者能帮国王脱下睡衣。随后又拥进几百位贵族,国王像挑妃子似的选出几名帮他更衣,顺序严格地递上衬衫、马裤、袜、鞋、短剑、披篷、羽帽,其他人只能恭敬地观看。
   贵族们为了能给国王递一条手帕,也要花重金争抢。想来,今天的美国总统收钱与富商们吃饭照相,估计就是从这儿获得的灵感。晚上,所有的仪式像电影倒放似的重复一遍,在两次仪式之间,国王的作息也按脚本进行。难怪路易十四的一位内臣说:“国王是凡尔赛宫里的一部机器”,一切都按照设计好的程序进行,具有精确的舞台效果。
   路易十四既有藐视天下的霸气,又有着让天下人观赏的表演欲,亲自为造访者设计出25条御花园游览路线,生活彻底“透明”,让客人看他洗漱吃饭,出恭如厕,打嗝放屁。他还是位“改革家”,大胆废除了千百年来的贵族世袭制,然后想出成百上千的虚职,让贵族们和想当官的有钱人相互厮杀。连他自己都为自己的智慧感到惊讶,他问一位贴身宦臣:“你说谁会买这些没有的职位呢?”对方聪明地回答:“这就是国王的特权啊!一旦国王创造出一个新的官职,上帝马上就会创造出一个想要买它的傻瓜。”
   “太阳王”的高跟鞋强调的不是媚艳性感,而是“朕即国家”的威严。
  (钧天摘自《深圳商报》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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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左手为内侧

作者:蒋大伟




   国际田径联合会在1912年成立后,把田径赛中跑步的方向统一为“以左手为内侧”,即按逆时针方向跑。如今,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只要是正式的田径赛,赛跑选手都以逆时针方向绕着比赛场地前进。
   这规则符合人体生理的构造。我们知道,人的胸腔内藏着心脏和肺,心脏偏左,当中2/3居于人体左侧,1/3在右侧:而右肺有上、中、下三叶,左肺有上、下两叶。心脏内的血液比重较大,而肺叶里充满较轻的空气,所以,胸腔的重心是略偏向左的。绕操场跑或骑单车转弯时,人体需要向心力,而向左转弯会比向右转弯提供较好的向心力,增加人体的平稳感。
   此外,人类的两条腿各有其作用,左脚分担支援作用(支撑重心),右脚分担运动作用(掌握方向和速度),于是重心偏左,用右脚蹬地来增加速度的话,沿逆时针方向跑,便会更自然。
   也有一个说法指出,跑弯道时易受离心力控制,故惯用右手、右脚的选手,在跑逆时针方向的弯道时,比较容易控制运动力量。由于世界各地惯用右手、右脚的人明显占大多数,所以,制定规则时自然以他们为先。
  (周波摘自《时文博览》
  2008年第6期图/毛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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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为“581c”的行星

作者:吕 游




   欧洲天文学家不久前宣布首次发现了一颗大小和表面温度与地球相似的太阳系外行星,这一代号为“581c”的行星距地球约20.5光年,正围绕一颗比太阳小、温度比太阳低的红矮星运行,公转一周需要13天,其表面温度估计在0℃~40℃之间,与地球表面温度相当。这颗行星的体积是地球的3.4倍,可能与地球一样,有山峦、丘陵和海洋,可能还存有液态水,这是生命存在的重要条件。但与地球显著不同的是,这颗行星只会公转,不会自转,也就是说,它面朝红矮星的一面永远是白天,它背对红矮星的一面永远是黑夜。
   这颗与地球相似,可能有生命存在的太阳系外行星引起了我的兴趣,在它上面13天即可过一次生日……不过,它却不会自转,这颗星球上若有生命的话,那他们可怎样生存啊?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颗星球上的许多地方可能永远是烈日当头的中午,炽热的“太阳”当头照着,强烈的光线没完没了、毫无变化地直射着你,永远没有早晨、黄昏,没有安静、凉爽的夜晚让你好好休息,如此状况,人或动植物怎么受得了?看来,阳光虽然好,但太多、太强了,也不一定就是件好事。
   而它的另一面永远是漆黑寒冷的黑夜。没有阳光,植物根本不可能生长,其他生命也难以存活,表面温度也会变得相当低,如月球朝阳一面温度达127℃,背阳一面却降至-183℃。人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就像居住在漆黑一团的井下,一天两天还可忍受,要是一辈子见不到阳光,没有蓝天,没有植物,没有绿色,没有温暖,没有任何别的生命,那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有的地方永远是早晨或黄昏。早晨多么美丽呀!但永远生活在早晨,没有变化,没有比较,实际上也就等于没有了早晨……毕竟这样的地方在这颗星球上很少很少,只存在于光明与黑暗分界线那一点点地方,如果人们都拥挤在这样的地方,恐怕早已人满为患了。为了争夺这块地方,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不知又要发生多少次战争,死多少人,流多少血?万一这样的地方正好处在茫茫大海或无边沙漠之中呢?
   这样看来,还是我们地球好,有白天有夜晚,有早晨有黄昏,有太阳有星月。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块土地、每一天都能享受到太阳的温暖、晚霞的抚摸、月光的亲吻。寒暑冷暖,雨雪冰霜,春夏秋冬,一天早晚有变化,一年四季有变化,昼夜不停交替,使白天不过分热,夜晚不过分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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