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不太明白这话的意思,也许她在小小地嫉妒我。
我们再没有提到过L,我的MSN里已经不见他的名字,有时候,看着那些背着大包从店外经过的外国男孩,我会猜,哪一个是L。
又或者,根本没有L,他只是我关于爱情的一份幻想。
(郭健东摘自《知音女孩》2008年8月下图/迟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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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爱你一生
作者:侯德云
生活中往往会有很多意外,我的初恋就是这样。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初恋其实就是一条温情脉脉的通往失恋的道路。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的第一个学期。你会说,太早了,太早了。你这样说我很理解,很多人都会这样说的。如果你有幸见到她,你肯定不会再这样说了。
我心里慌慌的,不敢正眼看她。我不敢相信,尘世间的女子竟然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的容貌和神情,以及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
她把我的学习生活搞糟了,一团糟,但我一点儿也不怪她,要怪就怪我自己。甚至,我恨自己,恨自己以学生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
她是我的老师,语文老师,而且是班主任。
她刚刚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
我喜欢她,但我不敢说。她却先说了。
她说:“你的作文写得真好,我喜欢你。”
我的心一下子乱了起来。太突然了,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从她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很想哭。
那时候,我不仅作文写得好,其他各科的学习成绩也都很好。后来就不行了。第二学期,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不行,我学不下去。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在课堂上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听见一种声音,她的声音。
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喜欢你。”
我神不守舍的样子,一定让她觉察到了什么。她开始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了。她一次又一次找我谈话。她追问我,她逼我。我什么也不说,低着头、红着脸,什么也不说。
最后一次她显然是生气了。是的,她很生气。
她说:“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她说:“你是不是爱上了哪个女孩子?你说,她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也很生气。我抬起头,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是你。我爱你!”
她愣住了。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在一朵水莲花的花瓣上滚动着,滚动着。冬天陡然降临了,空气变得寒冷而沉重。我像一条不幸的鱼,被冻在冰中。我能看见爱情的方向,但我无力游动。
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信,是情书。
此后,我会常常收到她写来的信,都是情书。
她在信中告诉我,她喜欢我,她真的喜欢我。她希望我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如果我能考上,她会更加喜欢我,她会喜欢我一辈子。
我喜欢听她这样说。我也经常给她写信,我告诉她,我想到她的母校读大学,我一定要到她的母校读大学!
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到了高三,我已经是全校学习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了。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我终于要到她的母校去读大学了。她兴高采烈地送我到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差一点儿晕倒在站台上。
我很快就知道,其实,在初恋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失恋了。
我收到了她的信。她在信中告诉我,当初,我对她说我爱她的时候,她跟她的恋人正准备结婚。她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为了我,她推迟了婚期,一再推迟。她说服她的男友,不要到学校里去找她。她说,现在,她已经是一个幸福的新娘了。她请求我原谅她……
我长叹一声,推开窗户仰望夜空,夜空里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她说:“请你不要伤心,我会轻轻地爱你,爱你一生。”
我也会。我也会用自己的一生轻轻地爱你。老师,你听见了吗?
(韦子摘自《中国微型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图/迟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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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女人最天真
作者:黄佟佟
四年前的冬天,早上醒来,手机上有朋友发来的短信:梅艳芳癌症引发肺部感染于凌晨两点五十分在养和医院去世。
上班的时候,走在广州的阳光里,我心中空落落的,我们的时代偶像,又走了一位。
开始并不喜欢她,她是天后,是大姐大,抽烟打架闹绯闻,是非常草根的一个人。可是后来在周刊上看到说她暗恋刘德华,觉得又可亲起来,每次见到她,总想:这个天真的女人。
那是很早很早的事了,那时刘德华还是一个胖乎乎的鹰钩鼻子的帅男生。梅艳芳对记者说她暗恋一位圈中人——就像喜欢上隔壁班男生的初中女生,按捺不住柔情蜜意,忍不住跟前来打探的人泄露心中秘密:他是隔壁班的,喜欢唱歌,是体育委员,每天下午六点半才走,我每次都偷偷躲在后面……如波涛之汹涌,似冰雪之消融,她暗自欢喜暗自叹息,想起他时心头一颤,欲说还休,她喜欢那个名字滑过舌尖又被咽下的感觉,她花了很大的力气不去提他,以为只要她一日不说,这个世界就一日不会知道。
其实全世界当它是公开秘密,只待她亲口说出,以正视听。平日里那一盏盏灯泡似的眼睛,你以为全是白亮的!
谭校长冲到刘德华面前说:“你死了,梅艳芳暗恋你!”
刘德华大惊失色,他惊的不是她爱他,他惊的是这个傻女子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他早就知道了吧!因为“我能帮他的全都帮了”,梅艳芳说,那时她事业如日中天,五年蝉联最受欢迎的女歌手,当然可以帮他。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她的帮助,暗恋没问题,要我爱你,那就不能。他是那样一个守旧的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奋勇向前。“姿势难看”,别人这么评价他,但他不管,他在他的世界里条理分明活得心安理得。
可是这个姓梅的姑娘就是爱他,甚至,爱他的不爱她。
就像她喜欢贝克汉姆,因为他也喜欢贝克汉姆。他剪了一个那样的贝克汉姆头,她也剪。
不能和他在一起,头发剪成一样,也是甜蜜。
他们都是爱家爱老婆的男人,她爱这种男人——因为她永远不可能被他们爱上。
刘德华开演唱会,她在下面摇荧光棒,脸上如痴如醉的表情。
甚至,只要他不拒绝,就是好的了。
因为至少还能见到他,至少还能和他说话。
小人鱼化为泡沫的那一刹,深深叹息,他幸福就好!只有暗恋的女人,才会爱得这么卑微,哪怕成为他的铺脚石,他的脚踏上自己的一刹那,也是幸福的。
暗恋的女人是最天真的女人,因为,她们居然,还能这么纯粹地爱。她们不斤斤计较,她们傻头傻脑,她们知难而不退,亮出自己的命门,拼却性命无拘无束,你们笑我,我也没办法,我爱他,我拿自己没有办法。
最后那个演唱会,刘德华对着几万人说:我,刘德华爱梅艳芳一万年!
梅别过脸去,她爱了这么多年,听到这句话,心里悲喜难言吧!
他被她感动,他可怜她,可是,她要的不是可怜,暗恋的女人最想问的问题是:你生命里的某一个瞬间,有没有,真心地爱过我?天真得要命,却盘旋在心间,时时记起。
不能说的爱是最难忘记的爱吧!
所以每次看到有女子在暗恋某人,总忍不住喜欢,这样的女子,可以做朋友吧!
不做朋友,也不打紧,就祝福她吧!
祝福有一天,他能由衷地答一句:是的,有一刻,我也爱过你!……或者,祝福她,永远不被他发现。
(王京京摘自《西安晚报》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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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
作者:游 睿
两军对垒。
和以往任何一次开战前一样,鼓手慎重地举起了手中的鼓槌。鼓槌上红色的缨带立即被朔风拉成两把醒目的利剑。剑尖直刺鼓面,随即一声咚的响,大地震撼。彼时,全军将士如脱缰的马,热血沸腾奔向战场。
一鼓作气,再鼓冲锋。鼓,在战场是将士们骨子里的动力。咚咚的鼓声,可以敲出满腔热情,能敲出千军万马,敲出所向披靡。所以,战场上,将士可以一批一批倒下,但鼓声却始终不能停。鼓声停了,就会士气大挫。只要鼓声在,前方就有胜利在。自然,这要求有一个好的鼓手。
鼓手到今天已经做了整整三年。三年里,鼓手用手中的鼓槌敲出了一次又一次胜利的激情,敲出了许多次转败为胜的信心。大家都承认,他是一个好的鼓手。
其实,这之前,鼓手并不是鼓手。鼓手是这支队伍里的将军。鼓手被征进队伍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因为蒙国的侵扰,鼓手的父母以及乡亲都被蒙人杀害。鼓手逃了出来,就到了军队里。由于鼓手英勇善战,在战争中屡战屡胜,后来很快就做了将军。
将军的剑,是为蒙人而闪着寒光的。将军的队伍,始终对着蒙人的方向。但不幸的是,将军后来失败了一次,就是这一次失败,让将军成了鼓手。
那次将军的队伍遇到了一小队前来侵扰的蒙人军队。那时将军正值青春年华,手中的鞭子在空中常常挥得霍霍作响。将军带着必胜的信心,和那队人马对峙着。
就在这时,将军看见,对方领军的竟然是一个女人。将军见过许多女人,但将军从没有这样的感觉。她该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呀,乌亮的辫子,有神的眼睛,柳叶似的眉毛……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凝神看着他,女人的眼睛里仿佛盛满了两杯烈酒。将军顿时被灌醉了,而且醉得一塌糊涂。女人在微笑,女人在歌唱,女人在舞蹈,女人在呼唤。将军忘记了自己是将军,忘记了仇恨和职责,忘记了女人是自己的敌人。
直到一声鼓响,将军才回过神来。但一切已经晚了,对方的毒箭已经射中了将军右大腿。随即将军什么也不知道了。当将军醒来时,将军已经不是将军了,耳边是大将军的呵斥。大将军说将军的队伍,竟然败给比自己少一大半人马的蒙军小队。而将军自己的腿,也从此变成了残废。
将军已经不能参战了,按规定将军要被赶出军队。将军哭了,将军不能离开军队呀。毕竟自己身上有着仇恨,毕竟自己是个热血男儿,毕竟自己还可以为江山社稷尽一份力。于是将军找到大将军,最后就成了现在的鼓手。做了鼓手的将军知道,鼓手的鼓声也是利剑,这甚至比自己原来的将军位置还重要。要打好一仗,就要敲好鼓。
鼓手经常在傍晚都会忘情地练习敲鼓。边敲,鼓手却边流泪。
鼓手流泪不是后悔。鼓手其实是一直在想那个女子。她是谁?能和她再见一面多好。鼓手甚至还肯定,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那个女人。如果可以他会想方设法地娶她,爱她,和她过一辈子。可鼓手也知道,她是自己的敌人。蒙国人和自己的国家之间,有着太多的恩怨和仇恨。所以,他们不能见面,就是见面也是和上次一样刀剑相对呀。鼓手哭了。
此后的三年里,每一次开战,鼓手都期盼着她出现,但鼓手又害怕她出现。鼓手常常不得不闭上眼睛,脑子里一边是蒙人侵扰时烧杀抢掠的场面,另一边是女人那张美丽微笑的脸。鼓手心里被什么东西交织着,于是就把鼓敲得更重更急,三年下来敲坏了好几面鼓。
而此时,鼓手看着前方,敲响了战鼓。自己的队伍马上就和那队蒙人战斗了起来。鼓声是力量,鼓声是方向。在鼓声里,蒙人一个又一个倒下。也就在此时,鼓手的眼睛突然睁大了。
是她?没错。鼓手又看见了那个女人。那个三年来,鼓手时刻想念的女人。女人看起来还是那么美丽和传神。女人拿着剑,正顽强地战斗着。看得出,女人有些招架不住。鼓手顿时觉得自己手中的鼓槌好沉。鼓手明显感到自己的每一声鼓响,都像一把利剑刺向女人和她的队伍。鼓手多想停止鼓声,让大家停下来,让女人停下来。
但鼓手不能。鼓手是军人,鼓手要保卫自己国家的疆土,鼓手身上还有着蒙人留下的许多仇恨。这鼓声一旦停了,意味着什么?怎么办,怎么办?女人,仇恨。仇恨,女人……
最终,鼓手用手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地抹了一把。然后鼓手闭上了眼睛。鼓手把一只手紧攥着,用另一只手猛砸着战鼓。顿时,鼓声高亢激昂,像呐喊,像歌唱。任何人听了都会振奋。蒙人的军队里惨叫声无数。
突然,鼓手感到自己的身体一阵刺痛。一柄长剑刺穿了鼓手的身体。鼓手的身体僵住了,举着鼓槌的手停在了半空。
我先消灭这鼓手,看你们哪里来的士气。
鼓手听见,说话的是一个女人。凭感觉鼓手敢肯定,这就是那个女人。刺进自己身体里的剑就是女人的剑。女人话音一落,一脚踢在鼓手身上,剑就拔了出来。
鼓手的脸上划过一丝微笑,接着就慢慢倒在地上。同时,鼓手那只紧攥的手也松开了,里面掉出两颗血糊糊的眼珠。
鼓声停了。
(秋海棠摘自《短篇小说(原创作品版)》图/迟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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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的爸爸
作者:李家同
林教授是我们电机系的教授,从小就一切顺利,别人考高中送掉半条命,林教授在全无补习之下,轻松地考进了明星高中,然后就一帆风顺,硕士后三年,就拿到了博士学位。
可是林教授却有一件事不太顺利。他虽然有了未婚妻,却好久没有结婚,似乎他的未婚妻老是拖三拖四的,不论他如何努力,他的未婚妻始终不给他确定的结婚时间。
有一天,我在研究室里,忽然接到了林教授的电话,他说他在埔里的麦当劳遭遇到了大麻烦,叫我赶快去救他一命。我赶到了麦当劳,发现他在照顾一个小男孩吃冰淇淋。
这个小孩黑黑的,大眼睛,可爱极了。林教授看到我以后,安抚了一下小男孩,叫他继续一个人吃,然后走过来,轻轻地告诉我一个好滑稽的故事。
林教授说他今天来麦当劳吃汉堡,在排队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鬼拉他的裤子,叫他“爸爸”。他被这个小鬼叫了爸爸,只好请他不要再叫了,没有想到这个小鬼一点儿都不为所动,反而越叫越大声,令林教授窘不堪言。有一位胖女人,一听到林教授否认他是小鬼的爸爸,气得不得了,她带了一把伞,就拿起伞来打林教授的头。林教授发现情势不妙,赶紧替小鬼点吃的东西,陪他吃饭。现在饭已经吃完了,他又点了冰淇淋给他吃。
林教授问我该怎么办,我首先问他究竟是不是这个小男孩的爸爸,林教授一再地否认,他说他也不是任何小孩的爸爸。他还说,实在迫不得已,他可以利用DNA检验来证明他完全是被小男孩栽赃的。
我说我们惟一该做的事情就是将小男孩送给派出所,林教授同意了。他将小孩抱起来,因为这个小孩已经睡着了。到了警察局,林教授一字不提这个小孩叫他爸爸的事,只说他发现这个孩子走丢了。警察说已经有人报了案,这个孩子的妈妈病重,爸爸已经去世,孩子是由阿姨看着的,但是妈妈在埔里基督教医院的加护病房,阿姨一不小心,孩子就溜到街上了。现在总算被我们找到了,警察也很高兴。
警察认得我,叫我签了字,答应尽快将小孩送回埔里去,我们到了埔里基督教医院。孩子的阿姨看到孩子回来了,松了一口气。她一再感谢林教授,也告诉我们孩子的妈妈已经昏迷,去世大概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了。孩子呢,他不太懂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只是紧紧地抱住林教授不放,林教授打了个电话给他的研究生,说他有事,无法和他们见面,然后又给了我一个工作,要我到公车站去将他的未婚妻接到医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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