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也拿他没办法。
肇事者的父亲,我们姑且叫他王师傅,经过一夜思考,最终选择了赔偿——全额赔偿。他说:不看死者,也要看生者,一个幼小的孩子失去了父亲,他们母子以后靠什么生活?
第二天一早,他就踏上了借钱的旅途,历尽千辛万苦,许下千誓万诺,最后总算在规定的期限内把13万元凑齐。那时候,13万元可是个天文数字,价值比现在要翻三番。
借的钱总归要还的。可是,从哪里来钱?家里只有几间瓦房,大儿子入了狱,小儿子跟女儿,一个读初中一个读小学。他决定搞饲养,养鸡、养猪,而地里的庄稼,还不能放下,那是全家人的口粮,再说,节余下来还可以卖一点儿钱。生活的重担像碾盘落在他的肩上。一年下来,他瘦了整整一轮,不到50岁的汉子,看起来倒像60有余。
又一年过去,生活没见起色,却连遇滑坡,庄稼遭了虫害,鸡也染了瘟疫,全死了。他的承受到了极限,想到了死。这天,他去探望狱中的儿子,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这个家你能撑起来吗?”
大儿子马上猜透了他的心思,哭着说:“爸,如果你做出什么傻事,我出狱后一定不学好,什么坏学什么,反正我也没什么希望了!”
他知道儿子在激他,强抑住了涌上来的泪,对他说:“好吧,你好好改造吧,爸不打坏念头了,爸不会倒下的!”
村前有一片荒山,几年前,他跟村委会签了几十年的租赁合同。他决定跟这块荒山要钱。山上空气好,污染少,也许更适宜于养殖。他说过,他不会妥协。
他是钢铁般的汉子,说做就做。他把家里的房子卖了,值钱一点儿的东西也卖了,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接着,举家迁到了山上。
那是一片荒凉的山脊。没有树,没有田,只有几间断墙颓垣。他把房子简单整理了一番,就住了进去。晚上,村子里万家灯火,而山上,他那几间屋,却一片漆黑。下雨天,屋漏,地上的水积得一汪一汪的,被子得晒几天才能干;冬天,凛冽的风刮着,一家人挤在一起,冻得瑟瑟发抖。过年了,家家坐在电视前有说有笑,吃着丰盛的菜肴,而他家,却点着蜡烛,围坐在一起,吃用油梭子(炼油剩下的肉渣)包的饺子。
他以前的生活不是这样子的,在村里也算个中等偏上。
又几年过去了,他在山上栽下的树结了果,养的猪也下了好几窝崽。债务偿还完了,他也老了,满是皱纹的脸上写满了沧桑。
一个偶然的机会,当地的交警部门想建一个车辆培训基地,看中了那片荒山,但是征地占用了他的一些地方,就派人去跟他商议,问他要多少补偿。他说:“补偿什么,我儿子当年就是因为技术不熟给别人家庭造成了终生痛苦,如果这块地方还能有一点儿用处,让所有的司机都练好技术,都不出现车祸,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交警队的那个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按照一般的情况,他至少能得到十几万元的补偿。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遗憾的是主人公的名字我忘了。
在观看的时候,我的眼睛盯着屏幕,眼泪不住地往外涌。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一种力量,钢铁般的力量和精神——男人的精神。
是男人,就该挺起脊梁,承受一切磨难和不幸,永不,永不退却!就像丘吉尔最精彩的一次演讲——在剑桥大学毕业典礼上说的那句话“Nevergiveup!(永不放弃)”那样,冲上去,勇敢地与之搏击、拼斗,直至风雨退去,在苦难的废墟上开出绚烂的花朵。
(冯国伟摘自《山东青年》图/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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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刺客豫让
作者:刘云成
晋哀公四年(公元前453年),旷日持久的晋阳之战,最终以韩、赵、魏三家消灭智伯而告结束。赵襄子恨死智伯了,他做太子的时候,曾与智伯一同伐郑,智伯醉酒,竟强行按住他的脑袋灌酒。后来,智伯又在他父亲赵简子的耳边吹风,让他另立太子。杀死智伯,他还是怒气难消,便用智伯的颅骨做了溲器。
树倒猢狲散,食尽鸟投林。智伯死后,他豢养的诸多家臣纷纷各奔前程、另投新主,惟有一人却独自逃入山中。在空寂的山谷中,他仰天长叹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拼死也要为智伯报仇!”这个人,叫豫让。
豫让更名改姓,装扮成一个服役的罪犯潜入赵襄子的家中,粉刷茅厕的墙壁,伺机刺杀赵襄子。一天,赵襄子如厕,发现这个刷墙之人神色可疑,便命左右将他拿下。豫让毫无惧色,直言不讳:“我就是来为智伯报仇的!”护卫刀剑出鞘,意欲斩杀豫让,赵襄子摆摆手,说:“这是天下难得的义士。放了他吧,我以后谨慎行事便可以了。”
豫让没有因为这次的失手而灰心,相反,他的信念愈加坚定,准备也愈加充分:他周身涂漆,遍体生疮,他吞咽火炭,烧伤喉管,连妻子都辨认不出他的模样。他衣衫褴褛地行乞于闹市,机警而小心地关注着赵襄子的行踪。
某日,豫让得到赵襄子要出行的消息,便早早隐藏在一座他必经的桥下。当赵襄子的车马卫队招摇而过的时候,豫让拔剑跃出,直扑赵襄子。马惊了,人乱作一团。卫兵立刻护住赵襄子,其余的将豫让团团围住。赵襄子打量一眼这个面目全非的刺客,断定他是豫让,便厉声责问:“豫让,当年你也曾是范氏、中行氏的家臣,你为何不替他们报仇?而我杀了智伯,你却为什么这般固执地非要置我于死地?”豫让冷静地回答:“别人投我以桃,我报之以李。范氏、中行氏当我一般人对待,我同样以一般人的情感回报;智伯待我如同国士,我当以国士的态度报答。”赵襄子听了,禁不住流下眼泪,说:“豫让,你能这样对待智伯,足令你名扬后世。我宽赦你一次已是仁至义尽,这一回不能再放过你了。”
豫让环顾四周,身披铠甲的卫士手持刀戈,寒光闪闪,杀气腾腾。他缓缓地说:“事到如今,我甘当服罪。但是,贤明的君主能够成人之美,忠诚的臣子应当舍生取义,请求您借我衣袍一击,也算了却我的心愿。”赵襄子被豫让的大义所动,解下身上的锦袍,使人拿到豫让的面前。豫让高高跃起,使足浑身气力,挥剑向锦袍劈去,“嚓”的一声,锦袍裂成两块,然后他再一次跳起来,用剑劈向锦袍……最后,豫让如释重负,神色庄重道:“我对得起智伯了。”说罢,猛然将长剑深深刺入自己腹中。鲜血在桥上流淌,染得殷红一片。从此,此桥得名“赤桥”。
豫让没有什么官职,也没有什么名分,从这个角度讲,他是一个小人物。智伯死后,他完全可以同别人一样一走了之,可他偏不,为报智伯之仇,不惜自残肢体,舍弃性命,实在是义薄云天,气壮山河,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是一个伟丈夫。他的行为,不能用是非曲直来衡量,那是忠义、责任与情感的范畴。有了这样的胸襟、胆识,小人物也足以惊天地、泣鬼神。可惜,古往今来,这样的人太少了,难怪后人这样感叹:“年年桥上行人过,谁有当年国士心?”
(一泓秋水摘自《太原晚报》200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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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匹赛马的命运
作者:董保纲
它的名字叫法尔·莱普,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当初,被人从新西兰用船运到澳大利亚的时候状况并不好,浑身都是淤伤,而且受尽旅途的折磨,嘴上甚至还长了疖子,没有人看好它。幸运的是,它被一位出色的驯马师相中了,经过训练,法尔·莱普3岁那年第一次参加比赛,就战胜了维多利亚赛马俱乐部主席的赛马。之后,它就开始疯狂地囊括各种比赛的冠军。
1930年,法尔·莱普拿到墨尔本杯后,主人却并不满足,他决定让法尔·莱普去美国参加比赛,他想让整个世界都知道他拥有一匹无与伦比的赛马。
法尔·莱普上了船,被拴在船舱底部,与它拴在一起的那些骡子、骆驼全都焦躁不安地嘶叫,但它却安静地站在那里,仿佛一名高傲的绅士。两个月的海上漂泊让法尔·莱普非常疲惫,摇晃的船舱磨破了它的腿部并化脓感染。但是,法尔·莱普还是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体力并重返赛场。
它在美国的比赛中表现非常精彩,它创造了一个新的纪录!比赛之后,人们认为它一定能在美国有更大的发展,总有一天会闻名世界。然而,就在美国的第一场比赛后,处于巅峰时期的法尔·莱普却离奇地死于食物中毒。至今,它的死因还是一个谜。
法尔·莱普的离奇死亡让我想起了另外一匹马:
2006年12月7日,多哈亚运会赛场上传来噩耗,47岁的韩国马术选手金亨七在比赛中不慎坠马身亡。金亨七的不幸悲剧让他的坐骑——黑色班达堡在第一时间被推到了聚光灯下。由于在跨越第八个障碍时,黑色班达堡不慎摔倒,马屁股不偏不倚地压在了金亨七的头部,导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医治无效身亡。这匹12岁的赛马因为主人的死亡,而被扣上“罪魁祸首”的名号,在金亨七殒命后不久,黑色班达堡被施行了安乐死。
法尔·莱普和黑色班达堡,一个死于非命,一个死于失足。它们都曾经有过辉煌的经历,都曾经拼杀于赛场之上,然而,相同的是,都没有逃脱早逝的命运!我们无法想象一匹马的内心世界,只能假设,法尔·莱普没有远涉重洋到美国参赛,或许它的生活尽管会风平浪静,却不会招致更多对手的嫉恨!还有,我们也无法确切得知,黑色班达堡马失前蹄的真正原因,但是,稀里糊涂地就背负了“罪魁祸首”之名,多少有些令人费解。值得一提的是,后来金亨七被追授一枚亚运金牌,但黑色班达堡却再也没有人愿意提起。
在这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上,或许没有多少人会过多地考虑一匹马,人们的目光更多地聚集在寻求刺激、追求辉煌上。两匹赛马就这样飘然而逝,化为泥土,但是,作为人类的朋友,它们的忠诚、勇敢和拼搏的精神,应该留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与它们相比,人类的贪婪、搏杀和武断更值得我们深思甚至汗颜!
(曹龙彬摘自《牛城晚报》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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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之魂
作者:魏继新
夕阳西下,苍茫的暮色给无垠的沙丘涂上了一层忧郁、凝重的昏黄。晚霞渐渐地暗淡下去,几缕破碎的云丝被烧得通红后,又仿佛随着沙漠粗糙而夹着尘沙的戈壁风吹得骤冷,云丝便变得像一块冷却后的生铁在青黑中镶上了一层红边,使干燥的沙漠更显得荒凉而凄惨,呈现一派壮观的悲怆。尽管如此,空气仍然十分干燥,使人嗓子眼儿里仿佛冒得出火来。在汉子眼里,那落日依然燃烧着,使他觉得连呼吸也刺激得嗓子如针扎般的疼痛。
汉子的头发已经有些灰白了,但短而粗糙的胡须却显示出他并未衰老,而恰恰是正值壮年,只不过岁月的坎坷与沧桑过早地给他的须发涂上了一层白霜。汉子留平头,额头像岩石块一般坚硬,有几条刀砍斧凿般的皱纹横亘在其间。他面部轮廓分明,线条执拗粗犷,有一条结痂的刀疤横卧在他的眉宇之间。他眼睛有些凹陷,而且眼里常常不自觉地露出一种让人感到害怕的凶光,面目也随之带上了阴沉、凶残和戾气,使人望而生畏。而始终与他相伴的,是一匹并未因风沙干渴折磨而失去其矫捷神韵的枣红马。那马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相依为命,好几次,在他昏迷时背负着他脱离险境。这一次,又是它,带着负伤的他日夜兼程地奔走了三天三夜,直到闯入茫茫戈壁,才摆脱了仇家的追杀。
马喷着响鼻,艰难地把腿一次次从深陷的黄沙中拔出,但尽管如此,它还是不时用劲儿拽着缰绳,助不愿再骑它一步的主人一臂之力,但它终归还是太累了。汉子心疼地拍了拍马背,终于找了一处背风的沙丘,躺了下来,那马便依偎在他头前,用身躯替他挡风,汉子见了,艰难地一笑,对它报以感激。
月亮升起来了,沙漠变得苍白而神秘,一层忧郁的月光,镀在汉子和马身上,使他们看上去,犹如一尊正在被渐渐风化的黝黑的泥塑。
汉子醒来时,如炽的烈日已高高地悬挂在荒漠之上。他已记不得闯进戈壁有几天了,只是昏昏沉沉地被同样疲乏的马艰难地拽着走。偶尔看见被风沙掀露出的人兽的白骨。汉子嘴唇喃喃地动着,眼前不断出现许多幻象。他仿佛看见自己杀了杀害他全家的仇人,与弟兄们杀富济贫的情景,也仿佛看见官家围杀了全部弟兄,还有他的相好玉茹。他要与官家拼命,玉茹却叫他一定要冲出去。他冲出去了,进了戈壁,却终于因饥渴难耐,晕倒了。
醒来时马正嘶鸣着,用脚把刀踢到他面前,又躺下来,把脖子对准他的脸。汉子一下明白了,马要他拿自己的血解渴。汉子眼里涌出了泪水,他抱住马脖子,缓缓拿起刀,但他没有割马,而是割了自己的手腕,血汩汩涌出,他把手腕对准马嘴。马似乎也明白了,吸吮了几口,便扭过了头,汉子看见马眼里也有了泪水。他从衣服上撕下一条布巾,包住伤口,缓缓爬上马背,马站起来,艰难地向前走去,汉子却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过了多少个白天和黑夜,马一阵长长的嘶鸣把他惊醒了,汉子迷迷糊糊地看见了一片绿地,而马也竭尽余力,艰难地奔跑起来,还出了汗。汉子用手一摸,闻到异味,拿到眼前一看,那汗中,竟渗着血丝……
后来,汉子便在这沙漠中的绿地安了家,他终身未娶,放牧着马匹牛羊。渐渐地,这儿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绿洲,不少牧民也在这儿落了户。汉子的马不仅与他终身为伴,而且也渐渐繁衍成一群。只是,此马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但每汗必血,实非一般良驹矣。
于是,人们便呼那马为汗血马,尽心恤之,非轻易不使其驰骋也。
(月汐摘自《小小说300篇》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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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干什么?
作者:蒋子龙
一个谈笑风生的场合,有人话赶话地调侃托尔斯泰:你除了会写小说还能干什么?
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这句玩笑话说得过分了,而且也不是事实。年近花甲的托尔斯泰并没有对朋友的嘲讽还嘴,不吭一声地回到家里,就忙起来了。他的“车间”紧挨着他的书房,当中一张大木台子上摆放着榔头、钳子、钢锯、锉刀等工具,墙上挂着干活儿时围的围裙……他为回应朋友的调侃,亲手制作了一双漂亮而结实的高靿牛皮靴,郑重地送给了大女婿苏霍京。
苏霍京哪舍得将老岳丈这么珍贵的礼物穿在脚上,便将皮靴摆上了书架。当时《托尔斯泰文集》已经出版了12卷,他给这双皮靴贴上标签:“第13卷”。此举在文化圈里立刻传为佳话。托翁知道后哈哈大笑,并说:“那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卷。”
托翁乘兴又做了一双半高靿牛皮靴,送给了好友——诗人费特。费特灵机一动,当即付给托尔斯泰6卢布,并开了一张收据:“《战争与和平》的作者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伯爵,按鄙人订货,制成皮靴一双,厚底,矮跟,圆靿。今年1月8日他将此靴送来我家,为此收到鄙人付费6卢布。从翌日起鄙人即开始穿用,足以说明此靴手工之佳。空口无凭,立字为证。1885年1月15日。”后面还有费特的亲笔签名,并加盖了印章。
手艺是精神的标记,行为体现了一个人的思想面貌。现代年轻人厌恶体力劳动,拒绝学习和掌握一门手艺,不管喜欢不喜欢读书,读得好和读不好书的人,都一窝蜂地往上大学一条道上挤,正应了契诃夫的话:“大学培养各种才能,包括愚蠢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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