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猴长得瘦小,但很活泼可爱。导游说那是一只很有心计的猴子,外号叫“猴精”,它能巧妙地骗过别的猴子,独自得到最好吃的食物。导游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要看看“猴精”是怎样施展骗术的。
猴精跳到高处,立刻把我的包翻了个底朝天。它把最好吃的苹果香蕉“孝敬”给威风凛凛的猴王,把其他食物分发给兄弟姐妹。它好像很懂得孝悌友爱,完全不像导游说的那样狡猾多端。
在别的猴子大快朵颐的时候,猴精偷偷把一个鲜黄的东西扔到石缝里,把空包给我抛过来。我突然想起来,猴精扔到石缝里的不是好吃的水果,而是一块黄姜。我这个人爱吃姜,五冬六夏,不管是吃还是喝,都是就着姜。就是外出旅游也随身带着一块黄姜。都知道猴子怕吃辣椒,肯定也怕吃辣味十足的黄姜。看起来这只猴真是个精,竟然知道黄姜辣,不能吃,把它扔到石缝里。
过了一会儿猴精又抢了个包。这一次它把好吃的水果高高举起,大肆炫耀,生怕别的猴子不知道似的。待猴王和其他猴民围过来抢水果时,猴精用力把水果扔得远远的,把整个猴群都引了过去。这时猴精迅速从石缝里捡起黄姜,用怀疑的眼光反复审视着,不敢吃,也舍不得扔。看来猴精并不认识黄姜,不知道这鲜黄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味道。
猴精看到其他猴子就要回来了,再犹豫不决,这块黄色的东西就可能被猴王抢走,那太遗憾了。于是它下定了决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猴精可能无数次用诱饵骗走猴群,自己平心静气地独吞其他猴子从未尝过的美味。而这次它吞下去的却是辣味毫不亚于辣椒的黄姜。
猴精龇牙咧嘴,样子狰狞而又可笑。我突然想到,很多人和这猴精不是一样吗?经常犯一些得不偿失的错误,不是因为愚昧无知和无所用心,而是因为聪明透顶和过于算计。
(冯国伟摘自《重庆晚报》2008年2月26日图/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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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猫的生命哲学
作者:小 狐/译
男人非常伤心,他知道猫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医生说已经没得治了,他只能把猫带回家,并尽可能地让他在剩下的时间里过得舒服些。
男人把猫放在腿上,叹了口气。猫睁开眼睛,呼噜呼噜地哼着,抬眼看了看男人。一滴眼泪从男人的脸颊边滑落,落在了猫的额头上。猫有点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
“你哭个什么啊,伙计?”猫问道,“因为你无法承受将要失去我的念头?因为你认为永远都没有什么能代替我?”男人点了点头:“是啊。”
“那么你认为我离开你以后,会到什么地方去了呢?”猫问道。男人无望地耸了耸肩。“闭上眼睛吧,伙计。”猫说。男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我的眼睛和毛皮是什么颜色的?”猫问。“你的眼睛是金色的,你的毛皮是浓郁而温暖的褐色。”男人回答道。
“那你最常在什么地方见到我呢?”猫问。“我经常见到你……在厨房的窗台上看鸟……在我最喜欢的椅子上……躺在桌子上我需要用的文件上……晚上睡在我脑袋边的枕头上。”“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想见我,你只要闭上你的眼睛就可以了。”猫说。
“把地上的那段绳子捡起来——那里,我的‘玩具’。”男人睁开眼睛,伸手捡起了绳子。绳子大约有0.6米长,猫曾经能够抓着绳子自娱自乐一玩就是几个小时。“现在用两只手捏住绳子的两端。”猫命令道。男人照做了。
“你左手捏着的那端就是我的出生,而右手的那端就是我的死亡。现在把两端连在一起。”猫说道。男人又照做了。
“一个连贯的圆圈,”猫说,“这个绳子上的任意一点同其他点有什么不同吗?比绳子的其他部分更好或者更差吗?”男人审视着那根绳子,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再次闭上你的眼睛,”猫说,“现在舔舔你的手。”男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照我说的做吧,”猫说。“舔舔你的手,想想我在所有你熟悉的地方,想想所有的绳子。”
要舔自己的手,男人觉得很蠢,不过他还是照做了。他发现了猫所知道的秘密——舔手能让你平静下来,并让你能够思考得更加清楚。他继续舔着,他的嘴角开始上翘,好多天来第一次露出了微笑。他等待着猫叫停,可是没等到,于是他睁开了眼睛。猫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他摸了摸猫温暖的褐色皮毛,可是猫已经去了。
男人用力闭上了眼睛,泪如泉涌。他看到猫蹲在窗台上,然后是他的床上,然后躺在他的重要文件上。他看到猫在他脑袋边的枕头上,看到他明亮的金黄色的眼睛,还有鼻子和耳朵上深褐色的毛发。他睁开眼睛,透过泪水看向他依然捏在手里的绳圈。
(冯国伟摘自《疯狂英语·阅读版》2008年第2期图/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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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城市规划者
作者:爱 伦
这些年来,尤其是申办奥运成功以后,中国经济飞快发展,甚至超过了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今天的辉煌几乎能和唐朝相媲美,唐朝时期,欧洲不过是一个泥泞的小村庄。我非常喜欢中国,自从我在16年前进了这个国门,就住在这里不走了。
但让我忧心的是,中国的每个城市都看起来像深圳——中国城市的楷模。深圳大概是想模仿香港,香港想模仿纽约。实际上他们都太失败了。许多曾经很漂亮的城市,旧的楼房被夷为平地,高楼大厦争先恐后地出现,像一根根筷子,里面用同样的白瓷砖装饰,外表风格统一。每一样东西都必须是最新的、最高的、最大的。如此荒唐地破坏一个国家的整体建筑风格,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人们再也看不到历史悠久的中国了。
北京胡同里的房子,四合院的生活方式,是一个最适于居住的地方。1988年,这个城市的颜色是灰色,不单调,很上镜。什么是美,就是黑白灰突然被泼上了彩色。以前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北京火车南站,有一条路顺着小河延伸,河边还有白杨树。那时路上车不多,有驴子拉的车、运蔬菜的车,有很多买卖人。
1999年,我再次来到北京。我发现自己很傻,为什么不保留着对北京的记忆?上个世纪80年代的北京已经不见了,从地球的表面被抹去了。代替过去的是高楼,是六条道的公路,是交通堵塞,还有很多让人厌烦的商场,恐怕连香港也要嫉妒。单车,北京曾经的骄傲,越来越少了。原来骑车只需十分钟的距离,现在坐汽车需要一个小时。这是什么进步?!
我在失望中离开了北京,再没去过。不想再去了,有何区别?另一个深圳而已。没有灵魂,没有魅力,不适合人类居住。
不只是在北京,如此不动脑子的破坏行为在全中国进行着,如火如荼。城市的规划者像疯了一样,只要带有一点历史风味的东西都要抹去,就为了2008年。他们想要告诉全世界的运动员和记者,北京是一个现代化的城市,中国是一个富裕的国家。但是,需要拆除那些胡同吗?只为了迎合外国人的口味?他们真的确定外国人想看那些高楼大厦?每个人出国都是为了看一下那些和自己的国家一样的东西?
当然,老式建筑能够取悦过路的外国游客,但房屋破旧,没有厕所,流水到处淌,没人愿意住一个风雨无阻的房子。可是,房屋可以改造,以满足现代的居住需求,为什么一定要将它拆除?
在我的家乡——挪威的特隆赫姆,有很多两层的木地板的房子。有一个镇叫巴克兰迪,河边有一个小木屋居住群,它代表了传统的建筑文化,住着一些类似工人这样不怎么有钱的人。我父亲那一代人记得很清楚,冬天可以在冰冻的小河里溜冰,屋顶蓄满了雨水,取之不尽,那真是别有一种快乐和温馨。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城镇规划者决定将巴克兰迪夷为平地,修建一个四车道的公路。
“推倒这些破房子!”那些有车族在集会时呼喊,他们想沿着河流建一条公路,让自己的车在高速路上奔跑。那条河流,曾经是特隆赫姆的快乐和骄傲。
巴克兰迪镇的居民为留住他们的房子斗争了很多年。最终,政府放弃了修路,以便宜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学生和画家。十年之后,整个小镇都变了。狭长的街道铺满了鹅卵石,破旧的房屋被居住的人装修一新,变得有了生命力。那些被人称作“破房子”并想把它推翻用来建高速路的房屋在今天价值百万。巴克兰迪镇成了旅游者的必经之地。上个世纪70年代的那些官僚主义者现在会问自己“当时我们是怎么想的?”
经常会在报纸上读到,北京的老居民奋力挽救他们住了300年的四合院。“搬出去,不要阻挡时代的进程!”有人这样说。这真的是时代的进步吗,将所有中国传统文化连根拔除是时代的进步吗?
我的中国朋友骄傲地跟我说,中国有5000年的文化。5000年都是“骄傲”,那么为什么5年前的东西都被认为是“老”的?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人都认为老的东西不好?
事物总在变化,这是自然规律。我不是在建议人们都住在破屋里,不是在建议大家念旧,不要将来。但是如果从物质上切断了和历史的联系,如果每一栋楼房都不到10年就拆除,那么如何保留历史的痕迹?伦敦,英国的骄傲,为什么会成为世界旅游胜地?因为人们去那里就是为了看许多年以前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痕迹。伦敦在发展,但不是靠淘汰过去来发展。现代化的办公室就在300年前的楼里,工作人员并未因此而消极怠工。
所以,让中国前进,是带着骄傲前进。为了下一代,也为了旅游者,保留一点过去,好不好?
(陈雪颖摘自《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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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顺序迷惑
作者:王溢嘉
有个实验说,让一群受测者观看学生解答三十道难题的录像带,其中A生的回答一开始是既迅速又正确,但后来却越错越多;B生起先一再碰壁出错,但后来则越答越顺。最后,两人答对的总题数都是十五题(录像带并未显示这个统计数字),但大部分的受测者却认为先盛后衰的A比先衰后盛的B较有能力,而且还误以为A答对的总题数要比B多。
另一个实验更有趣:以两种方式介绍同一个人,甲方式说他是个“聪明、勤勉、冲动、挑剔、顽固、嫉妒”的人,乙方式说他是个“嫉妒、顽固、挑剔、冲动、勤勉、聪明”的人。结果,甲方式的介绍带给听者的整体印象要比乙方式好很多。
同样的内涵若以不同的顺序呈现,就会让人产生不同的观感。先好后坏不仅比先坏后好给人较佳的整体印象,而且还会让人觉得先好就是真的好。这是所谓的“先入为主效应”,最先呈现的东西会让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而且盖过后来出现的相反信息。
“名实未亏,喜怒为用”,庄子想借猴子“朝三暮四”的寓言告诉我们顺序的虚幻性,可惜的是多数人还是跟猴子一样被顺序所迷惑。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在与人交往时,如果你不想让人对你的能力和为人作出错误的判断,那你就不必太谦虚,也不必担心无以为继,而应该在一开始时,就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石景琼摘自《南方都市报》200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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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作者:齐 夫
“有才”者,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被人称赞,受人敬仰。不过,古代赞人有才的说法远比现在人们说的“你太有才了”要丰富多彩又文雅贴切,不妨列举一二,与读者共同赏析。
最有才的当属曹植的“八斗之才”。因为晋宋之际的著名诗人谢灵运曾言:“天下有才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谢灵运在自负的同时,又对曹植作了高度的评价。后人因此称才学出众者为“才高八斗”或“八斗之才”。
东汉有“夺席才”。典出《后汉书·戴凭传》:东汉光武帝刘秀喜欢谈“经”,常在正月初一令能够谈经的群臣百官互相诘难,凡在经义上辩驳失败者,就将座位让给辩胜者。侍中戴凭熟读经典,能言善辩,口若悬河,因而连续取胜,一连坐了五十余个席位。后人便把这种善于舌辩之才称为“夺席才”。
唐代有“夺锦才”。武则天游洛阳龙门,下诏令众臣赋诗,先成者赏赐锦袍。左史东方虬诗先成,武则天以锦袍赐之。未几,宋之问诗亦成,武则天吟赏不止,以为宋之问诗高于东方虬,令人将锦袍从东方虬手中夺回赏与宋之问。后人因以“夺锦才”喻指才识超群之士。
称赞女才子则有“扫眉才”。扫眉,即妇女画眉毛。唐代才女薛涛以其出众的才华和美貌,以及与当时文人骚客的诗书唱和、情意缠绵,成为当时卓有成就的女诗人,被称为“扫眉才子”。
晋代才女谢道韫的“咏絮才”也颇有盛名。《世说新语》记载,东晋重臣谢安举族雅集,与兄弟子侄辈一起讲文论道。恰逢天降大雪,谢公忽发兴致,问大家:“白雪纷纷何所似?”道韫的哥哥谢朗答道:“撒盐空中差可拟。”谢道韫接着说:“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安一听,大为赞叹。后世就称其为“咏絮才”。有才如此,怪不得她嫁给书圣王羲之的儿子王凝之还感到委屈了自己,大发牢骚说:“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此外,形容文思敏捷的,有“倚马可待”之才;夸奖人诗文作品超过当时名家的,为“压倒元白”之才;赞扬学识渊博的,有“陆海潘江”之才,等等。古人爱才,不吝夸奖,而且赞语不落俗套,每有新奇;比较起来,反倒显得我们正引为时髦的“你太有才了”的流行语,未免有些浅白粗俗了。
(文君摘自《解放日报》2007年9月10日图/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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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碑
作者:黄学友
山狗是石匠,他的绝活儿是凿碑。
山狗小学上到三年级就因家庭困难辍学了,后来给本村一老石匠当学徒。
山狗学做石匠后一直忘不了上学,可想归想却不能重新进学堂。他随施工队在外地干活儿,一到休息时间,别人喝茶聊天,他却独坐一旁挥锤舞钎在石头上凿字。夜里睡不着觉,就用手指在肚皮上画字,不过瘾就干脆起身穿衣到院子里摸黑在石头上凿字。
山狗在石头上凿字入了迷。
一日黄昏,山狗从建筑工地归来,路过一山坡时,见一老者正在凿碑,那手锤钢钎迸发出的叮当声漫溢四野。因天色渐暗,老者把头埋得很深,两眼用力盯着石碑,抬锤落钎极是谨慎。他见山狗凑近,鄙夷地说:“你会?”后撂下家伙去一低凹背风处小便。等老者方便完回来,不见了山狗,再望碑时,上面已凿满了字,且字字透着力道,足以让他脊背透凉。从此老者再不凿碑,谁家死了人堆坟立碑,那凿碑的活儿就非山狗莫属。
山狗开始专门为死去的人凿碑。
山狗凿碑从不画线描影,比葫芦画瓢,而是信手落凿,以心传神,一气呵成。不管是魏碑、隶书,还是草书、楷书,他都落凿成形不留凿迹。更绝的是他夜里不点灯,不照明,摸黑凿文,如同白昼一样。
一天黄昏,山狗被人带到几十里外凿一块大碑。苍白无力的太阳斜射在山坡上。山狗的眼前是一座高高隆起的新坟,旁边横放着一块巨大的石碑,比他平时凿的碑要大出四五倍,他便想这碑的主人一定很不一般。带山狗来的是一个斯斯文文戴眼镜的中年人,他跟山狗说,这碑是为熊局长所立,光买它就花了两万元,你凿字时可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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