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怕像和奶奶一样,你也知道,她还活着,我也对她充满感情,可我们在一起就像生人一样。
  很感激你来做我女儿,在这个关头给我一个倾诉机会,当我能信任的倾诉对象。在你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你就在暗中支持我,你一直支撑我到此刻。这两年我一样样儿丢光了活着的理由,只有你丢不开。这些日子,是靠你振作起来的。你大概也这样支持了你妈妈。你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有力量很多倍,对我们来说。不知把我的一生强加给你会不会太沉重。也很难过,一想到我没了之后,你妈妈、奶奶去了之后,你一个人还要在这个世上待很久,为你自己操心,为你的孩子操心,就觉得带你到这个世界上来真是太不负责太自私了。
  (归雁生摘自《致女儿书》图/李欣)
  





首页-&gt2008年第5期

19岁的夏天

作者:连 谏




  良颂17岁时就知道了爱情的滋味,就是面对一个人时,整个世界都丢掉了颜色,而她,是惟一的一抹灿烂。
  良颂的惟一颜色,是高而绰约的粟米。
  她每次经过教室外的窗子时,良颂的眼神从一侧追逐到另一侧,不落掉每一片衣袂。
  懵懂里,良颂知道了爱情是一种让人忧伤的东西,比如,他和粟米近在咫尺,一面薄薄的墙壁,便是天涯了。
  良颂常常看见粟米和其他男孩子说笑着穿过校园。相对他而言,只是远处的风景,可观而没有到达的途径。
  那时,上学惟一的动力是去校园看粟米轻笑微扬的脸,一闪掠过教室的窗子,至于考学或前途,可以统统忽略不计。
  17岁的夏天,良颂疯狂地爱上了写日记,密密麻麻的文字,记录着他的粟米,淡淡的忧伤是他惟一的心情。日记里有着粟米的衣服、发型,以及她和谁走过什么地方,说话时用了什么表情。疯狂写日记让他的文字有了突飞猛进的飞跃,校报上常有他的诗歌。同学都问良颂写给谁的,他只笑不语。
  粟米的家,与良颂家隔了三个街区。那段日子,因为粟米,那个他极少去的街区变得熟悉而亲切,没事时,他总到那边走走。而每次遇见了,良颂会极快垂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仿佛在轻轻一扫之间,她会洞穿了隐藏在自己身体深处的秘密。这一次,没来得及躲,僵持在粟米身上的眼神,被她逮住。粟米望着他,浅短的惊疑后,是微微的笑:“你是良颂吧?”那刻,良颂的心窒息了一下,然后被幸福击中:她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短暂的慌乱让良颂把设想过千万遍的开场白,统统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他只看着粟米,傻傻而腼腆地笑。
  粟米笑着望着他:“你的诗写得很美。”良颂低声说:“是吗?”粟米说:“真的,我喜欢。”良颂多么想说那些诗是写给你的,却只是说:“你要喜欢看,我可以写很多给你。”粟米渐渐不笑了,说:“良颂,你该好好学习了,等读大学了,我们就长大了。”说着,粟米嗒嗒跑远了,良颂站在原地,很久,想粟米的话里的意思,那句“长大了”,究竟包含了多少意义?究竟,粟米是不是洞穿了自己所有的秘密?
  接下来的日子,良颂没命地读书,爸爸和妈妈说,良颂这孩子懂事了,知道用功了。而只有良颂知道,他只是想,将来的某一天,他会和粟米在同一所大学,进出之间,他还可以看见蹦跳在树阴下的粟米。
  19岁的良颂长高了,他像贮存了足够能量的树苗,春风吹过,他呼啦啦展开所有粗壮的枝节。而粟米却像一枝早已定型的花朵,两年的成长完美了所有的细节,她的美丽安宁而祥和,像极了无风夜里的雪花飘飘,眉目之间多了悠扬的痕迹,让良颂的喜欢有了渐渐的绵长,宛如夜光杯里的美酒,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泽。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越来越近,良颂越来越焦躁,极想知道,悠扬的粟米,会选择哪个城市的高校,粟米的选择是他未来的方向。想问,总是没有勇气,焦灼的彷徨里,粟米家门前的林阴道上,常常徘徊着他走来走去的影子。那次,终于看见走来的粟米,良颂鼓足勇气迎过去,“粟米。”
  粟米定定望着他,一年的苦读,仿佛沉重的书籍已经把良颂挤出了脑海。半天,她眯了眯显然已经近视的眼睛说:“良颂。”良颂的脸红了一下:“粟米,你说考哪所大学最好?”
  这时,楼上有人喊:“粟米。”粟米抬头望一眼,飞快说:“北大。我妈妈叫我了,良颂,再见。”粟米急急跑回家去,良颂的快乐,来得彻底,粟米看好的,定然是她将要报考的。
  那一年,良颂上了北大,接到录取通知书,良颂第一个想告诉的是粟米,也想知道她究竟有没有被录取。没看见粟米,她妈妈告诉良颂,粟米考了复旦。因为她喜欢文学。良颂慢慢说,哦,失落来得有点绝望。慢慢走回家,良颂拉开抽屉,里面码着10本日记,厚厚的,每一个字,都是他青春路上的心灵痕迹,给那个叫粟米的女孩子。本想,和粟米考中同一所大学,这是他送给粟米的第一件礼物,却是不可能了。
  几天后,良颂抱着10本日记,站在粟米家门口,说:“粟米,送给你的。”脸倏地红了。粟米奇怪,用沾了水的手指点了点说:“什么呀?”良颂小心拂去水滴:“看完就知道了。”
  粟米接过来,笑笑说:“正好有一个漫长的暑假,足够我看完它们。”良颂的心,轻缓落回去,那一刻,他是如此的害怕拒绝。
  把日记堆到粟米怀里,羞涩少年良颂,顺着楼梯栏杆,飞快旋转下去,从来没有过的轻松,像在万里晴空伸展开透明羽毛的鸽子,幸福轻飘飘地飞翔。一个暑假,因为期望而变得漫长。
  去学校报到的日子快到了。那天,良颂怀着忐忑敲开粟米家的门,开门的是个爽朗的男孩。
  良颂的心沉了一下,问:“粟米在吗?”男孩回头喊:“粟米,有人找。”粟米用毛巾揩着湿漉漉的头发,看见良颂:“肖启,快让良颂进来。”
  良颂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一直看粟米,不祥之感慢慢浮上来。粟米指点着男孩:“肖启,给良颂拿饮料。”叫肖启的男孩拉开冰箱,掏出一罐可乐扔给良颂,隐隐的笑里有暧昧不清的内容:“粟米,我给你吹干头发吧,不然赶不上6点30分的电影了。”
  电吹风嗡嗡响着,肖启的手指,娴熟无比地穿过粟米的黑发,三个人的房间寂寥得沉闷。这一切对于良颂,实在是煎熬。终于,电吹风停止呜咽,良颂艰难地说:“粟米,你看了吗?”
  粟米的表情停滞一下,然后说:“哦,疯玩了一个暑假,只想把以前没玩成的时间给补回来,还没顾上呢。”
  良颂的心,沉沉的,疼,还有庆幸,一齐拥挤进心里。“我还是拿回去吧。”
  粟米说好,进卧室抱了出来,递给良颂时问:“什么呀,这么沉?”良颂说:“我写的诗歌,记得你说喜欢,就想让你看看。”
  粟米说:“哦,你写了这么多啊?”
  良颂说了再见,转身出门。眼泪哗啦就流了出来,17岁到19岁的夏天,良颂用两年的时间写了10本日记,是他一个人的爱情,与粟米本是无关,完美只在于自己的心情。
  (曲丽摘自《分忧》2007年第5期图/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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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所以爱

作者:希 慕




  雷博亚是标准的美男,女生梦寐以求的男友人选,男生嫉妒的对象。他一米八二的身高和大眼睛,所以看高个大眼睛的女孩就不觉得美。
  有雷博亚这样的男友自然是面上有光,我好像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如果要我说喜欢雷博亚什么地方,我说不出。可是若问不喜欢他哪儿,我一定会说他太黏人。
  他不在身边,我仿佛连走路都轻快了许多。
  宿舍离教学楼很远,我偏偏喜欢挑距离最长的路走。那是一条临河的小路,偏僻,能看见小松鼠,还有帅哥。我不是说雷博亚不帅,可是,直到我看见他,我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另一种类型。
  模特般的高挑儿,长长的眼睛,不可一世的薄嘴唇。他,就是那样的人。他喜欢穿黑风衣,静静地走在落满金黄树叶的石板路。从来不看路人,自然也包括我。
  哈尔滨的冬天很冷,教学楼门口挂着厚厚的帆布门帘。我费力掀开帘子,不料他在帘子另一面。他的眼睛正好与我相对,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
  小松邀请我和雷博亚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没想到居然看见了他。他走在我前面,高高的身影压得我快要窒息。宴会上东倒西歪一片。雷博亚也醉了,靠着椅子迷迷糊糊。我起身,看见他端坐在一群醉倒的人中间,正直直地望着我。我的心狂跳起来,是的,我猜得没错,他认识我,而且对我有感觉。
  我以为雷博亚喝醉了,但他醉得并不厉害。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我于君培人品不好。
  于君培,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
  雷博亚继续在耳边念叨:“于君培这人太不怎么样了,好胜、阴险、花心……”“他哪花心了,我从来没见过他有女朋友。”我听雷博亚说于君培的坏话,气不打一处来。“不是没有女朋友,是有很多女朋友。”雷博亚愤愤地说。
  我不相信于君培是雷博亚说的那种人。惟一的解释是,谣言起于雷博亚的嫉妒。我渐渐冷淡了雷博亚,他像一个孩子似的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走远。
  我更加喜欢一个人独行,几乎每天都和于君培在小路上相遇。
  有一天,我没看见他,情绪一下子低落,站在路上不想走。突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头,没想到是他。
  我惊讶地张着嘴,他微笑地望着我。就那么微笑着,一句话也不说。我感觉我被空气融化了。我成了于君培的女友,至于雷博亚,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我想他大概从来没有被女孩甩过,这样的失败使他不想再见到我了。
  我终于得到了当初不曾得到的爱,走在了于君培的左右。
  某天,我和于君培逛街,他收到一个短信后匆匆要回学校。我的心不知怎么忽上忽下起来。
  洗完澡回到宿舍,我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孩坐在我床上。
  “我是于君培的女友。”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我愣住了。
  “你不知道他有女友吧?”我点点头。
  “你以前肯定有男友吧?”她怎么知道,但我只能点头。
  “你前男友很优秀,是很多女孩喜欢的类型吧?”她接着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我满腹疑惑。
  女孩笑笑:“你和我一样。我的前男友是女孩追捧的对象,然后于君培出现了。我最终离开前男友,和他在一起。后来我才知道,于君培有女友,同样是他从一个优秀男孩手里抢过来的。于君培是个好胜的人,他不能允许别人得到他得不到的东西。所以他用抢女朋友这种方式打击他认为的对手。你我,不过是棋子。”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不可能,一定是她为了拆散我们所以胡说。于君培什么也没做,是我先爱上他的,是我想主动要和他在一起的。
  我的表情一定很奇怪,那个女孩苦笑道:“你和他是偶遇对吗?他一次次出现在你经常走的路上,他是那样出众,你不得不注意到他。事实上,他早就知道你是谁,或者说你是谁的女朋友。所谓的偶遇,不过是他安排好的罢了。你和我一样傻。”
  我不敢相信她说的话,这一切都太出乎意料了。于君培是我的梦,我好不容易得到我不曾得到的爱,怎么会是这个结果?
  “你为什么要来告诉我?”我沉默了很久,终于想起来问她。
  “我本来是正式跟他提出分手的,我和以前的男友复合了,我才知道真正爱我的人是谁。我听说了你,不想你也步我的后尘,所以来告诉你真相。”女孩说完离开了。
  次日,我在和于君培见面的小路等他。他向我走来,那样从容,如我初次见他时那样完美。
  我把听说的一切都告诉了他。
  他笑了笑,温柔地看着我。那样迷人的笑容,我深爱的笑容。
  “你爱过我吗?”我不死心。
  于君培轻轻抚了一下我的头说:“因为得不到所以爱吧。”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流满了脸。或许他说得对,得不到,所以爱。我不爱雷博亚,只是因为我得到的太容易。于君培爱我,是因为我不是他的女友。我爱他,只是爱上了他远远的身影。
  (莎莎摘自《大学生》图/魏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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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

作者:刘若英




  四季里惟有秋天是一夜之间说来就来的。当树上落下第一片叶子时,发丝被第一阵凉风吹起时,加上第一件薄衫时,改点第一杯热茶时,叹第一口气时……
  秋天树上枯黄的叶缓缓欲坠的姿态令人驻足。它们总是在落地之前,做着垂死的挣扎。至少再做个优雅的后跟翻或是转个圈,才甘心成为人们脚下那一声不经意的脆响。那是一种有所坚持的美感,像人生。
  我想起曾经有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说,秋天树上的叶子是听声音掉落的。说完便拍起手,果然叶子一片片落了下来。男孩要女孩跟着做,女孩害羞而骄傲,死不肯举起手。
  经过很多个秋天,男孩已不知去向了,女孩独自经过那条路,抬起头来,又看见那些树上的叶子,想起了那一幕。她突然拍起手来,一声,两声,啪啪啪啪!数不尽的拍掌声。
  突然,她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只因为满天散下了绵绵层层枯黄的回忆。
  (陈彩霞摘自《一个人的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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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伤口愈合之前请记得我

作者:叶倾城




  他与她,相爱三年。分手的时候,她在他肩上留了一个牙印。
  他们认识那会儿,她刚刚看了《阴阳师》,有一个《铁圈》的故事,让她哭了。是临上火车前,随便抓的书,没想到熄了灯她还借着一点微光,贪婪地读。那女子,被情所困,愿在有生之年化为厉鬼,咬负心人一口。她头顶铁圈,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成”,心愿未遂,哭着说:“我没有咬过那家伙的肉。做不到这一点,我气不能平。”陌生男子怜悯她,说:“过来我这里。死了还不能解气的话,过来我这里,咬我吧。”一言未了,她就在窄小的卧铺上,泪流了一脸。餐巾纸用完了,嫌火车的卧具太脏,不能擦脸。那时,她想:原来最软弱最痛楚的时候,能给人安慰的,不过是艺术和时间。
  她兴致勃勃地给他说自己的心得,说着说着又哭了。他听得很耐心,用手绢(没错,他是老式的、用手绢的男人)给她擦泪,说:“《铁圈》这个故事,取材于日本的‘能乐’,‘生成’正是剧中女主角戴的那种头上长角的能面的名字。……另外,故事中提到的贵船神社,古来便以接纳怨女的诅咒而闻名……”
  她就笑起来,觉得真滑稽,她吟风弄月,而他梳理脉络。却也无端地,觉得亲,觉得有所懂得。于是,他说:“心有所归。”她便答:“困鸟入怀,猎师不杀。”他说:“一生一代一双人,两处销魂。”她终于吸冷气:“……真肉麻。”然而,她爱这肉麻。爱。
  此后是三年,一直爱。这爱,始终不曾减色一分,但这爱……不能成为他们在一起的理由。
  分离来得猝不及防,像当头一棒,像晴天霹雳,像蝴蝶遇到捕虫网。她不明白,昨天还相抱的人,今天为什么就隔得十年八年远。她其实……什么都明白。
  突然间,一无所有。
  失恋没什么可说的,每一场失恋都差不多:手机一响,她冲过去看,当然不是他;每天早上头不梳脸不洗去开电脑,当然没他的邮件;MSN上他不再现身,她查看一下,当然已经被删除阻止。这些都不意外,失恋还能失出花来?不意外,为什么她还这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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