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勃拉姆斯再一次用音乐来安慰克拉拉。他给克拉拉带去了他刚写好的《雨中歌曲》。这是两组歌曲,由勃拉姆斯的朋友克劳斯·格罗特作词。在其中第一首里,雨滴唤醒了儿时的回忆,歌曲唱到:“这是我在童年时做的梦,那时我的灵魂像鲜花那样自由地呼吸……”
  在第二首《回声》里,勃拉姆斯把落下的雨水比喻成眼里的泪水。克拉拉·舒曼给勃拉姆斯写信道:“您的《雨中歌曲》日日夜夜在我心中萦绕。对我来说,它的旋律是那样难以言喻地悲伤,使我变得很忧郁。”
  之后勃拉姆斯在《G大调奏鸣曲》里采用了这些歌曲的主题素材,并且在克拉拉的儿子去世后,把这首奏鸣曲题献给了克拉拉,献词写道:“如果我能在您对他的回忆中留下点东西,我会感到莫大的喜悦。让我诚挚的爱带给您慰藉。我爱您超过世上的任何人或物。”
  然而在克拉拉写给勃拉姆斯的每一封信中,她都提及她和舒曼的婚姻,这是一种直接的提醒,也是一种婉转的拒绝。实际上,在克拉拉的后半生中,没有什么比勃拉姆斯的关心和爱更重要了。在不同的传记文字中,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克拉拉曾饱含深情地给勃拉姆斯写过很多信,但都没有寄出;另一种说法是,勃拉姆斯曾写过不少向克拉拉求爱的信,但是全都被撕毁。不管哪种说法更准确,至少它们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这两位相爱的音乐家,无法逾越横隔在两人之间的障碍,他们都压抑着心中的爱情。他们互相思念,互相守望,在爱情的根基上,成长出友谊的绿阴。
  一边是炽热的爱情,一边是恩重如山的提携之恩,勃拉姆斯面对比自己年长14岁的师母克拉拉,选择了离开,永不相见,用空间隔绝的方式把自己的爱压抑在绝望的思念里。舒曼和勃拉姆斯这两个音乐史上的巨人,对于他们深情爱了一辈子的女人克拉拉都留下了自己的话语。舒曼说他和克拉拉共度了16年“诗与花的生活”;勃拉姆斯则说:“我最美好的旋律都来自克拉拉”。
  (富珍节选自《聆听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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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哭泣为哪般

作者:徐凤兰




  电影《哭泣的骆驼》讲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难产的骆驼妈妈因生了一只白骆驼而拒绝给它喂奶,以致嗷嗷待哺的小白驼几乎奄奄一息。
  驼妈为什么会这样呢?它是得了“产后抑郁症”。这是由于分娩时荷尔蒙及内分泌大量改变引起的心理反应。产妇会这样,动物也会如此。显然,驼妈是太痛苦了,它不能接受那只长得跟人类的白化病患者一样的“异己”。小白驼的出生,让它的自我认同受到了阻碍。它不喂养孩子,好像在说:我怎么可能生出你这样的“怪物”?!你不是我的!我没你这个孩子!我不要你!
  母爱是一种本能。有本能的接纳,就有本能的拒绝。
  驼妈会对那只“异己”的小白驼一拒到底吗?
  电影中,主人家想尽各种办法让驼妈给小白驼吃口奶,但屡试不成,只好派两个儿子穿越危险的沙漠,去百里之外的城里请琴师来举行感化驼妈的原始仪式。
  仪式开始了。随着悠扬的马头琴声,女主人轻扶驼妈,吟唱起来,在蒙古人的长调里,融进了女性的温情和爱意。驼妈的眼睛渐渐湿润,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了下来……
  它流,我也流。与其说它是被感化了,不如说是音乐和主人,帮它疏导了抑郁在心的情绪,从而安静地接纳了自己的孩子,开始用乳汁喂养它。这是一次典型的音乐心理治疗。
  有意思的是,这部带有半记录性质的故事片,是由两名慕尼黑电影学院学生创作并拍摄完成的,其中的编导是位女性。在干旱辽阔的蒙古国的戈壁沙漠上,他们完成了全部的剧本创作和拍摄工作,并在多个电影节上获奖。
  从电影语言上看,这部片子过于简单、缓慢,与炫目的美国大片形成两极。但它有单纯动人的故事。或许,是因为作为学生的主创人员在那只小白驼身上透射了自己,才会在观众中引起共鸣——每个人的内心都藏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曾经遭遇过亲人,特别是母亲的忽视、拒绝和不认同。
  我想起了女儿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是她两岁后来北京不久发生的。一天我们正准备出家门,她背蹭着小屋的门,满脸幽愤,冲我嘟囔,“丑八怪”。我记得此前不久在奶奶家过年,见到半年未见的女儿时,她也对我嘟囔过“丑八怪”。那时我能看出她的表情是讨好的。奶奶在一旁解释说,那是她在大人议论某著名影星在电视上做的一个广告时学会的一个新词。言下之意,我长得像那位——那能丑到哪儿去?我欣然领受了孩子的讨好。可眼下,她忿忿的,继而口齿清楚地向我指明:“你是丑八怪。”我当即批驳她:孩儿不嫌母丑,你不是个好孩子。这让她的幽愤升了级,小声嘟囔变成了高声的抗议:“你就是丑八怪!我不是小哑巴!”哦哦哦,就因为每次带她出门,谁跟她说话她都不理也不喊人,我说过她,“别一出门就装小哑巴”。她就“记仇”了,在这等着我呢。
  怎么突然想起这事了?这可能跟梦一样也是有意义的。是影片使我想起了曾对女儿的拒绝,拒不接受她在外面不开口的小哑巴状。是不是对此她至今耿耿于怀?在我看来,她现在还是不主动与外界交往仍是个事儿。
  以前,每次听到有人夸她长得漂亮,我都会向人解释:她小时候才叫好看呢。有一回,做心理咨询的朋友听了,一言戳到我的要害:你这个当妈的,要让女儿永远漂亮,绝对漂亮,你太要求完美了。
  不知是她的自我保护屏蔽了来自外界的拒绝与再否定,还是在青春热线做了10年的心理咨询员,我多少已经接受了她的个性和不完美,使她对我也有了宽容。不论如何,想想驼妈的潜台词,就能提醒我,对女儿要少一点有条件的爱。
  我相信这部影片之所以能感动很多人,是因为小白驼被母亲接受时,每个观众投射的深层的情感需要也终于得到了满足。
  (王丽娟摘自《中国青年报》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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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有时只是一瞬间的事

作者:陈凯歌 林 木




  1969年春天,我离家远行。
  在我的行装中,有10袋特大号的牙膏,5公斤糖果和一大箱书。糖果后来在亚热带的草舍中迅速融化,引来大群的蚂蚁。我把糖果放进杯子,冲进开水,我知道这涉嫌杀生,可我的健康需要继续喝这糖水。
  60年代的中国,有大批城市青少年在多数不自愿又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以军事动员的方式被送到偏远的乡村。
  17岁出门远行,我第一次看到了父亲的泪水,车轮转动时,他跟着列车小跑,直到站台的尽头。他站在站台外面的阳光中,逐渐变小,直到这时,我才流下泪来。我不知道前面是什么。在我抬脚的同时,心里却一下空了。
  火车穿过了8个省、市,4000公里,我头一次看到了黄河、长江、高原和古旧的小镇。4天的火车之后又是4天的汽车,山路绕来绕去,到达目的地景洪天已经黑透了,天空中飞满了萤火虫,让我们以为是个童话世界,这个错觉一直保持到天亮。
  我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农场最边远的生产队。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砍树,把眼前一切看得到的树都砍倒。
  夜里躺在黑暗中,看见屋顶茅草缝隙中的星星,听着远处林子里麂子凄凄的叫声,偷偷掉过泪,梦中全是故人旧事。想想天还要亮,心就发慌。我学会了抽烟,能把烟蒂倒卷进嘴里,再把燃烧的烟丝吐到地上。我回家探亲,母亲拉住我的手就哭了。我再离开,朋友们把普希金的诗写在我的本子上:“不要说玫瑰已经凋谢,要指给我们看,百合花正在开放。”我收下,致谢,没好意思告诉他,我的日子和玫瑰、百合都不相干。
  大概是1970年底,一位16岁的上海知青砍倒一棵大树,又被树压倒,树太大,倒下来的时候,天似乎缺了一块,就那么空着。枝叶把他盖住,找不到了。他被压在大树的枝干下面,被砸碎的身体没有出血,蜡一样的洁白。他父亲来了,是一位上钢五厂的工人。来后要我们带他去出事地点看看。问我们:“我儿那刀呢?”老头找出刀,手有点哆嗦:“还砍树不砍?”又拿刀指向大伙儿:“你们可要小心点儿啊。”我记得很清楚,大家都哇哇哭了。这下我明白了什么叫劳动人民。
  有许多次,我坐在林中砍倒的树身上,深深地吸一口烟。风从林子深处吹干了我头上的热汗。我和身边的一切没有区别,都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在阳光和绿叶之间,我想起受难的父亲、病中的母亲和尚小的妹妹,想起我的同学和朋友,我的所爱和所恨,侮辱了我的和我侮辱了的一切,不禁悲从中来。在自然接纳了这一切之后,我觉得心慢慢沉了下去,沉到它该在的地方。
  在我能够用手中的刀砍倒一棵棵大树的时候,我肯定了自己。我不再恐惧。千百次运动后的手臂鼓胀起来,血液在脉管中畅快地奔流,一种不仅是物质的东西在我体内暗暗生长起来,渐渐有力量。我坦然起来,感到一阵轻松,人长大原来只需要一个瞬间。
  (胡建武摘自《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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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灭

作者:韩 羽




  墙角处,枝叶掩映中有一个绿油油的肥硕的大葫芦。我们几个老头儿闲扯起来。有的说:“这多像铁拐李背着的盛仙丹的葫芦。”有的说:“《水浒传·火烧草料场》里林冲的花枪挑着的买酒用的葫芦就是这个样儿。”有的说:“这是齐白石的画儿上的。”有的说:“从书本上看到的,一个和尚说:葫芦腹中空空,不像人满肚子杂念,浮在水上,漂漂荡荡,无拘无束,拶着便动,捺着便转,真得大自在也。”
  过了两天,再去一看,没了。问种葫芦的老汉,他说:“炒菜吃了。”
  (姜晓岚摘自《当代人》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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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伤风的神童

作者:也 斯




  9岁那一年,我从农村来到城市,读五年级。一次春季旅行的时候,班上19个同学患了伤风,独有我连喷嚏也没打一个。消息立即传开了。
  我一再分辩说我只不过是穿了哥哥的大衣,运动得够多或呼吸器官根本迟钝,但没有人相信我。班主任开始把我的座位调到风扇底下,而把脸色苍白的孱弱同学调到角落那舒服的位置;每次有人说冷了,全班同学的目光就转过来,好像我身上穿着毛衣是一件罪恶,于是我只好把衣服拉过头顶,故作慷慨地递出去。没有人相信我也觉得冷的。他们甚至连谢谢也不说一声。每次有视学官出现,主任就推我亮相。我想这是因为我们学校没有操场和花园可以让人参观的缘故。
  口头的称赞一两个星期就过去了。但我渐渐成了小学的怪人。在冬天穿许多件毛衣的、纤小的音乐老师一边关上窗子一边讽刺,不让我有任何机会解释其实开窗的不是我。前排几个家伙轮流用手帕把鼻子弄出喇叭合奏的乐曲,一边生气地回首瞪我。我暗地里喜欢的小莉说:她姐姐说不会伤风的人是没有感情的,所以是不可以信任的。
  不知为什么不会伤风就被人视作神童。数学老师开始拿别人没法回答的问题问我,我说不懂他就撇撇嘴,耸耸肩膀,说神童不外如是。当阿同跳过3英尺高的竿子,体育老师大大鼓掌,但当我也跳过去,他却认为理所当然,还叫我不要赖在沙地上不走。我每天向人解释我不是神童,只不过是有两个月没有伤风罢了;每天傍晚还要设法婉拒表叔带他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前来访问。
  我在班上没有朋友。我要下棋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我让他双车。我赢了,满脸雀斑的阿文就会大哭起来,向大家埋怨我欺负他;等我让他赢,他又到处宣传神童是他手下败将了。没有人跟我一起捉田鸡、打弹子,即使有,他们前来也不是要跟我玩耍,而是要跟我较量;他们以为我有秘诀做任何事,当我说没有,他们以为我自私。
  我不能发脾气,吃过饭不能用手抹嘴,背脊痒的时候不能伸手进衣服里,每天早晨不敢赖床,洗脸要留意特别清洁,上学不能迟到,进厕所不能超过5分钟。我感觉周围似乎充满批评的眼睛。我必须做得对,我必须做得比别人都对。因为我是神童。
  邻居的阿姨指指点点,希望在我身上寻出碴儿,好显示她们的儿子不赖。我不能跟我的同学斗牛,不然就会落上欺负弱小的名声。我的功课必须比别人交得齐全,否则就是一个叫人羞耻的例子。我上课犯困也不能打瞌睡,到头来自然的欲望无可阻挡,眼皮还是全面跟理智作对,但我摇摇脑袋,还得清醒过来。
  我说我不是神童,他们反而开始赞美,说谦虚是一种美德。但我不要美德,我只想在沙池里,摔得满身泥沙的自由啊。春天的时候我身旁的孩子又咳嗽又用力抹鼻涕,我觉得那真是最美妙的声音,班主任会照顾他们,递给他们一块纸巾,还会防止他们在游戏时被我这类过分健康的人碰倒。如果我跟人吵架,对方立即号啕大哭,眼泪再加上咳嗽。这在赶到的训导主任眼中看来,什么解释都是多余了。
  我开始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不盖被,大清早跑到天台吹风。弟弟伤风时我故意用他的毛巾,夜晚又无端坐着不去睡觉。我在冬天到池塘游泳,上来时浑身战栗,但心里充满希望,想着我很快就可以像每个人那样伤风了。不过几天过去,还是没有动静。我又冲进浴室,冷水从莲蓬头上射下,使我大打寒噤,我想这回可奏效了。又推开窗子,大声唱歌。几个钟头以后,喉咙开始沙哑,救火车也闻讯而来,但却始终没有伤风的迹象。
  我心中充满愤怒。我对时刻要迁就他人的生活感到无限委屈,于是就离开家,到高山露营。凌晨时分,冷空气侵入营内,我本应蒙头而睡,却违反自己的欲望,跑到外面去。我在小河里游泳,那里冷得连鱼和小蟹都没有。上岸以后,就穿着湿衣服坐在那里,湿衣服沾在背上,我开始感到不舒服。
  果然,黎明前,喉咙里有点儿什么在转动了。我的前额沉重,胸口好像塞了铅块,又像有一只鸭子在那儿蠢动。我不知道为什么感到那么疲倦,只想躺下来休息,心里不知是期待,还是恐惧。太阳最初从山后出来的时候,四周的空气突然一下子转冷。我的喉咙发痒,忍不住连连咳嗽起来。随着鼻腔里感到潮湿,好像想哭的样子。我跳起来,大声喊道:“我伤风了!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神童啊!”我的声音也嘶哑了,亦不知自己是哭是笑,是激动还是感慨。
  (梓溢摘自《布拉格的明信片》图/陈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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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使者等2则

作者:佚名




  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使者
  
  利玛窦19岁上了大学,30岁的时候来到中国,之前在海外的一个小岛上学了一年中文,以这样的中文水平登上明朝的大陆,实在有些无知者无畏的精神。
  他在广东肇庆登陆,以佛寺的形象建了个教堂,名曰仙花寺,供奉的是天主王母娘娘,他本人也割发断须,变成了一个番僧的形象,然而传授的尽是些中国人闻所未闻的西洋事物。就这样他在南昌、南京传教游历十多年。在这十多年中,他的汉语开始变得纯熟,民俗教化也愈加熟悉,结识了许多中国的朋友,然而在大多数的人眼里,他不过近于一个西洋杂货郎。利玛窦于是听从了中国朋友的忠告,脱了僧服换儒装,一边学习翻译中国的四书五经,一边接近中国的士大夫阶层,如徐光启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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