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老头看着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学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闯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水、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有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着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在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在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惟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一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杨金振摘自《网易博客》
  图/志荣)
  





首页-&gt2008年第23期

千鸟渊的樱花

作者:戈尔迪




  我叫富纪子,已经七十多岁了。我无亲无故,大概将来也会这样一个人死去吧。我应该还有点财产,但是就算有什么东西又怎么样呢,又没有谁来继承。每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变得很空虚。
  如果有人问我,在我寂寞的人生中什么事情最为辉煌,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是与周一先生相识。如果有哪位读了我这篇文章,那将是我莫大的荣幸。我觉得可以说我和周一先生的交往是这个世界留给我的惟一可以值得纪念的事情。在我脑海中关于周一先生的记忆永远不会磨灭。虽然对他人而言这可能很无聊,但是对我而言,把这件事情讲出来却是非常有意义的。
  我家里是开茶馆的。我的教育程度是小学高年级。那时是二战前夕,我在东京的一户人家做女佣,合同期两年,结束后我就恢复自由之身了。白天,我在东京都内的一家食堂里工作。
  客人大部分都是严肃的职员和帝国大学的学生,基本上不跟我们服务员讲什么话。大部分对我们都比较冷淡,即使是我去询问他们要吃点什么的时候,他们也不看我,让我一直感觉自己像被当作一个透明人。我的工资虽然很少,但是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对这样的事情我也并不抱怨。我总是穿着白色的围裙,戴着三角头巾,忙得团团转。
  在经常光临的客人当中,只有一位把我当作平等的人看待。他是帝国大学的学生,总是穿着立领制服。我每周都能看见他一两次。虽然我有时站在收银台旁边,但那时候他也总是看着我的眼睛说:“承蒙款待。”即使是这样的小事也让我很高兴。
  我当时一个人住在女子公寓里,按现在的说法叫职业女性公寓。食堂老板将几间房租给我们,其中一间就给了我。那时的打工仔经常与别人一起居住,而我得以独享一间,这在当时很不容易。
  每天早晨,我都早早起床,沿着千鸟渊旁边的人行道散步。一个冬日的早晨,当我像以往一样独自散步的时候,对面有一位男子走过来,他穿着立领制服,就是那位每周都来食堂一两次的帝国大学的学生。
  我认出了他,深深地鞠躬问候道:“早晨好。”那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至少还有3米呢。而他当快要走到我面前时才专注地凝视着我,微笑着回答:“早晨好。啊,是你啊。”他就是周一先生。
  自那时候起,我们两个人就像约好了似的,很多个早晨都在千鸟渊旁边相遇。
  周一先生说他将来要当个法学家,因此他必须忙于苦读,不能分心做其他什么事情。
  他在经济上绝不宽裕。他曾经说过除每周在食堂吃一两次午饭之外,很多时候整个白天都只能喝水。但他也说即便如此,能喝上水也已经很幸福了,外国有很多地方生水是不能饮用的。他夸奖把自来水引到横滨的外国人。他说他成为法学家之后要改善日本的现状,把日本建设成为一流的国家。
  他有着大大的黑色眼眸,隐藏着知性的光芒。即使是大清早,我也从来没有见他睡眼矇眬过。
  我崇拜他的知识。他能够讲外语。他说他的英语和德语不错,而法语只会讲一点。有时候,他会坐在长凳上背诵英语和德语诗歌给我听。
  英语诗像发怒的波涛,而德语诗听起来就像悠闲的牧歌一样。冬天的空气像结冰了一样寒冷,他清朗的声音就在空气中回荡,这一情景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他还曾经一边读英文报纸一边等我。即使是现在,只要我闭上眼睛,仍然能看见他盘坐而读的身影。
  这样相聚的日子才过了大约3个月就结束了。分别的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3月15日的一个寒冷的早晨。我记得当时我们还说樱花尚未开放,但是花蕾已经开始打苞了。
  他要入伍了。那时战争刚开始不久。他说:“我自愿参军。我是帝国大学的学生。我们必须要实现奥布鲁斯。”
  “奥布鲁斯……是什么?”我问他。
  他回答说:“直译就是指高贵者的义务。我必须履行这个义务。蒙上天恩赐,我有着比其他人更多的东西。作为这样阶层的一员,我必须去作战。”
  听到他说已经递了申请,很快就要入伍,我并没有太吃惊。也许是因为我在想:时代毕竟是时代,这样的一天还是来临了。
  “我去南洋。”他说。
  当时我们并没有彼此表明相爱的心迹,所以也没有像真正的恋人们那样上演一出生离死别的场面。我仅仅说了一句:“请您去吧。”之后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本来并肩而立的周一先生忽然转身面对着我,解下自己身上披着的大斗篷,把我的身体包裹起来。我第一次把自己的脸庞贴在他的胸口上,一行泪水慢慢地从我的眼中涌出。我强忍着呜咽,好不容易才小声地说:“我等着你回来。”
  之后我们最后看了彼此一眼,就各自朝不同的方向走去。从那时开始就是分别。我不知回了多少次头,但是周一先生始终都没有回头。我看见他昂首阔步,好像正独自走向高贵者的义务。
  那天是我去千鸟渊散步的最后一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我的生活又回到原来的轨道上。一年多后,我听说了周一先生战死的消息。那天我独自去了千鸟渊。高高的樱花树上盛开着大片的花朵,好像周一先生的灵魂变成樱花在呼唤我。
  周一先生不是我的恋人,更不是我的未婚夫,但是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与其他的男人结婚。战争结束后,我一边在工厂工作一边上夜校,之后我做了一名白领女职员从事商业活动。
  现在我虽然住在外地,但每年樱花绽放的时候,我都要去千鸟渊看樱花,胸中满溢着对周一先生的思念。
  
  (莲心摘自《译林》
  2008年第5期图/潘英丽)
  





首页-&gt2008年第23期

红娘变

作者:张曼娟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石一摘自《祝你幸福·午后版》
  2008年第10期图/连国庆)
  





首页-&gt2008年第23期

面对仇人的母亲

作者:阿曼达·米奇森




  阿布·鲁米拉家位于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的拉马拉小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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