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老师发了编程的习题后,我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它做完(虽然老师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那时,我不再想拿桥牌第一,而更想做计算机第一。在这样的兴趣驱动下,我在大二、大三、大四时的成绩都是满分4.0,这样才补救了大一的贪玩,使我最后得以从计算机系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
打工过程中发现别的世界
打工是大学生学习的良机。
刚开始打工时,我什么也不会做,那就只能去做家教了。后来在计算机中心实习。到了暑假,我也跟一些公司做一些计划,写点儿程序,最有意思的就是写了一个称钻石重量的程序。当时是1980年,我大一的暑假。
大学总共三个暑假,大一大二之间的那个暑假我在计算机中心打工,大二大三之间的那个暑假除了在法学院打工,就是在高盛打工,而给我介绍工作的人是我打桥牌时认识的。面试的时候很有趣,因为企业里有一些很敏感的信息,他们会用测谎机对面试者进行测试。
一开始,面试官问:“你有没有酗酒?”
“没有。”
“有没有吸毒?”
“没有。”
“有没有盗用过公款?”
“没有。”
“有没有赌博?”
“没有。”
“确定没有吗?为什么你的心跳突然加速了?”
当时我正在想:我确实有几次和同学玩桥牌时,下了小小的赌注。然后他继续追问:“你为什么心跳这么快?你一个礼拜输多少钱?1000?500?”我赶紧解释说:“只是打桥牌时和同学玩玩。”他又追问:“真的吗?请讲实话!”——很严厉的口气。我心中暗叹:难道我就因为打桥牌断送了这样一份很好的工作?没想到面试官最后却跟我说:“你的人品非常优秀,准备上班吧!”原来,因为这个工作可以接触相当多的敏感数据(例如高盛即将推荐的那些股票),他们怕暑期工拿这些数据去发财,所以他们必须吓唬吓唬每个申请者,这样才能发现品行不好的应聘者。
高盛是个很好的企业,里面的员工都很优秀,但他们都不太懂计算机,很多数据还需要手工计算。那些按照他们的经验认为我需要做一整天才可以完成的工作,实际上利用计算机程序我大概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完了。利用其余的时间,我在那里学了不少投资、管理方面的知识。
除了打工,大学生社团活动对成长也很有帮助。虽然我在读高中时,参加了很多社团,非常活跃,有很多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记录。但那时,这些事情我都是强迫自己去做的,只是为了在申请大学的时候履历表上多一行字。现在回头想想,我从中得到的最宝贵的东西是与人相处的能力,而不是大学申请表上的那行字。
(杨士忠摘自《与未来同行》图/潘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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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瑟难题
作者:马未都
英国有一个科技史学家李约瑟,他有一道著名的“李约瑟难题”。他问:资本主义革命,就是工业化的革命,为什么没在发达的中国产生?原因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当时不注重无形资产,不注重知识产权。晚明时期,大量知识分子、上层社会追求生活的奢靡,商品跟着就出现了。比如我们知道时大彬的紫砂、江千里的螺钿、黄应光的版刻、方于鲁的制墨、陆子冈的治玉、张鸣岐的手炉,等等。这些手工业品都是署个人名款,充斥整个市场。今天统计,署着“张鸣岐”款的手炉,大概有4万件存世。一个人不可能制造出这么多的手炉!只能说明他的人名已经变成一个品牌。
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出现了一个特征,就是品牌意识。我们今天知道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著名品牌基本上都是人名。比如服装有范思哲、阿玛尼,汽车有丰田、福特、奔驰,还有波音飞机,路易·威登的包,这些都是人名,跟我们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品牌意识一模一样。但不幸的是,这个品牌进入清朝后,叫做“大清康熙年制”、“大清乾隆年制”。到解放以后,叫做“Madeinchina”,中国制造,不再注重品牌。
刚解放的时候,由于要向西方各国出口,没有商标是不能出口的,我国被迫出了一些品牌,叫什么“天坛”、“东风”、“解放”、“红旗”、“蓝天”、“白云”。问题是蓝天、白云都不为此事负责,梅赛德斯·奔驰却能为此事负责。这就是对品牌意识的淡漠,对无形资产的淡漠的一个史实。
同光中兴时期,资本主义第二次萌芽,中国人的品牌意识又出现了。接受第一次被扼杀的教训,这次的品牌叫什么呢?叫外号。比如我们都知道的狗不理包子、王麻子剪刀、葡萄常、泥人张、烤肉宛,姓名都说一半儿。所以,中国的品牌在资本主义的第二次萌芽时期,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品牌都是半拉人名,羞羞答答。
这就是那道李约瑟难题,为什么资本主义未在中国诞生的一个基础原因:中国人不大注重无形的东西,不注重个人创造。而资本主义的一个特征就是注重个人创造,要把个人无形的东西变成有形的资产,这才能使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起来。
(吴敏摘自《马未都说收藏》中华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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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前的疯狂事
作者:王 玄
有人告诉我,18岁前一定要至少做一件疯狂的事。可是他们忘了说,什么是疯狂的事。
访谈节目喜欢问明星:你18岁前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是什么?王力宏说是他17岁时一句中文都不会只身回到台湾,不久后发了第一张专辑。我那时想这简直酷毙帅呆了,可是自己还从没独自出行,只在14岁重要的模拟考试结束后一个人顶风冒雨跑到城市另一头的博物馆去看展览。
14岁,我还为11岁时为世界杯做过的三本剪报册而心满意足。可是15岁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一定要做一件“疯狂”的事,三本剪报册还差太远。我没有像《十五岁之夏》里的小孩儿一样去参加夏令营、谈一场短暂但疯狂的恋爱,而只是又伤心又怯懦地偷偷大哭一场,为世界杯上一支队伍的离开。
我原本从不质疑自己会在18岁前做一件疯狂的事。苏打绿觉得,学生时代一定要与同学一同出游,在外过夜。我在15岁时便和同学一起在“避风塘”过夜,通宵不睡,直到眼睛里看到的不是街车而是雪花,依然去爬山,第一个到达山顶再回到山脚。第二天傍晚回到宿舍,我觉得自己既无神清气爽也没得道成仙,19点就一头栽进枕头里。
16岁的时候,我终于独自旅行。我希望这是一个打破常规、最终在父母的万般无奈下争取自由的故事,然而我真正遇到的惟一阻挠是:天太热了,你要是非得去,就带把遮阳伞吧。
我于是一个人去了上海。我走遍了浦西老城的很多边角地方,访了乱七八糟类别的名人故居,还偷偷潜进了张爱玲住过的爱丁堡公寓,最终因为可怕的高温提前打包回家。旅行虽然不太成功,却可以成为我18岁前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想到这儿我也很开心。可惜的是,一年后我再拿同样的问题问自己,却半天也记不起这个最有可能的最佳答案。
离18岁越近,做一件疯狂的事就越遥不可及。我17岁到18岁的一年,注定将是平淡的一年。虽然要和身边的千军万马抢一座独木桥,我却没有著名高考奋斗帖的作者一样的勇气,将“杀进复旦”改成“杀进北大”贴在床头,每天对其大喊。
现在的我,心中只剩下一些小小的如果:如果王力宏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就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再连借带卖地买一张场地票,与偶像亲密接触;如果有才高八斗貌若力宏的男生出现,我就考虑贡献我的初恋。不过,王力宏世界巡回演唱会没打算来北京,谁又见过才高八斗貌若力宏的适龄男青年?
唉,也不知道是谁告诉我的,18岁前一定要做至少一件疯狂事,搞得我夜不能寐,神伤如此。也许,明年7月我的生日一过,自己18年的简历里一件疯狂事的记录也没有。我甚至没有逃过一次学,没有看过一次《午夜凶铃》……
18岁前没做过一件疯狂的事,这可真疯狂。
(王荣兴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08年第31期图/贾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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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贵的配角
作者:薛 峰
凡是看过香港喜剧电影的人,想必对他都不会陌生。当然,他长得不帅,更不能用风流倜傥来形容,而他演的角色一般也都是配角,比如一个赌棍,一个弱智,一个乞丐,一个落魄的教师,一个不务正业的老爸,一个颓废的警察……踏入影坛20多年,他从未主演过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影,全以陪衬身份出现,几乎演遍市井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可是,他以丝丝入扣、不留痕迹的表演方式把这些小人物的酸甜苦辣演绎得淋漓尽致,让观众记忆深刻。
他叫吴孟达,一个甘当绿叶的人,一直为周润发、刘德华、梁朝伟、周星驰等大牌明星做绿叶,全以陪衬的身份出现,成为为数不多的靠演配角而红遍港台和内地的明星。
作为无线电视台第三期艺员训练班毕业的演员,吴孟达与周润发、任达华同届同班,但他由于长相老气,身材发福,很难成为导演眼中的主角。毕业后的吴孟达拍戏从来不认真,也不守时,私生活更是不羁,花天酒地,豪赌狂输,债台高筑,最后在1981年因为欠银行30多万港币而想过自杀。后来他痛定思痛,决定从跌下的地方爬起,人像变了一样,成熟而稳重,用3年把债务还清,并花4年读遍各表演大师的书。那段日子是吴孟达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开启了他演艺生涯的黄金时代。
吴孟达参加的第一部实习剧作为《阵阵疑云》,后又出演《楚留香》《射雕英雄传》《瀛台泣血》《杀手蝴蝶梦》《新扎师兄》等。1990年凭《天若有情》获第十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奖。吴孟达和周星驰的合作可以称得上黄金搭档,他们最初合演过《盖世豪侠》和《他来自江湖》,后来导演吴思远发现了他们两个天衣无缝的合作,专门为他俩制作了《赌圣》。1990年,《赌圣》横空出世,以最低的成本打败成龙与许冠文的同档电影,创下最高票房。这部电影也成了周星驰的成名作。
一次采访,记者问吴孟达:“一部电影观众很容易记住主角,配角往往都是一晃而过,而你却成了香港电影的头号男配角,几乎跟每个大牌演员都配过戏,你是怎样当好配角的呢?”
吴孟达回答:“一部电影90分钟。给配角的戏不会超过20分钟,我的角色主要作用就是配料。比如主演是条鱼,而我就要想着加什么材料能把鱼做得最美味。我就是那锅底的配料。”
“那怎么做配料呢?”
吴孟达说:“我会根据不同的鱼下不同的料。比方说刘德华,他演戏比较保守,形象也很正面,我跟他配戏,就要收敛一些。周星驰则不同,他的戏需要观众笑起来,我就会在一旁夸张地烘托气氛,让观众情不自禁地大笑。看这样的喜剧,观众的身体应该是慢慢向前倾的……”
最后,记者又问:“你是怎么看待自己的配角身份呢?”
吴孟达爽朗地大笑,他说:“我觉得这很好啊,配角有什么不好,我现在是香港最贵的男配角。”
这就是吴孟达,一个映衬主演的“配料”,却获得了璀璨的光环。主角当然重要,但缺了配角的围绕,也会黯然失色。能够做配角是一种气度,而做好配角则是一种智慧,一种做人的智慧。做人当然比演戏更重要,戏的成败由做人的好坏而定,一个懂得做人的人,亦会把戏演得逼真。正视配角而钻研深入配角,能够把配角当做一项事业来做,做到令人喜欢和尊重,是件更不简单的事。
(西江月摘自《辽宁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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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我最爱他
作者:江 泓
徐志摩的侄子徐炎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后,张幼仪一直是希望能够复婚的。张幼仪总是把徐志摩的油画摆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将关于他的信息放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下面。虽然能干的张幼仪内心明白,只要她愿意,在很多方面她都可以做得比男人还好,可是一个骨子里传统的女人,还是会把她的第一个男人当做终生。
至于徐志摩,脱离了夫妻关系以后,用朋友的眼光来看张幼仪,也另有体会了,“张幼仪可是一个有志气有胆量的女子”。可是,尊重依旧代替不了爱,1925年,他们3岁的儿子彼得早逝,张幼仪让徐陪她喝咖啡,看歌剧《茶花女》,看萧伯纳的《JoanDare》,在最心痛的时刻,她仍然希望志摩陪在她身边。可是,徐志摩却在给陆小曼的信里大发牢骚,“再隔一个星期到柏林,又得对付张幼仪,我口虽硬,心头可是不免发腻。小曼,你懂是不是?这一来,柏林又变成了无趣的难关。”
柏拉图曾经说过:个体在另一个人身上寻找的,不是他自己的另一半,而是与他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张幼仪显然不是徐志摩的真理,林徽因以及后来的陆小曼才是他追求的真理,张幼仪几乎不幸地站在了真理的对立面。这是她无法摆脱的悲哀和不幸。
张幼仪1949年去了香港,认识了租她房屋的苏记之,一个专门治花柳病的医生。这位医生性情温和,谈吐风雅,不料老婆弃他而去,他独自抚养四个孩子。相似的命运让房东与房客惺惺相惜,加上宛如一家人地住在一起,难免日久生情。1953年,苏记之向张幼仪求婚了。
张幼仪先后给自己的二哥张君劢、四哥张公权、儿子阿欢写了信。二哥当年规定妹妹离婚后5年内不许再嫁,现在三十多年是多少个5年,于是回了个电报,只有一个字“好”。可是回到家里又反悔了,跑回去又拍了个电报,变成两个字“不好”。四哥当年为妹妹做媒失败,自己对原配也不满意,处理自己的问题很干脆,离婚娶了个知识女性,对妹妹却另有要求不许她再嫁。现在面对孤苦了大半辈子的妹妹的来信,他未置可否,说“让我考虑考虑”。只有儿子阿欢的信让张幼仪泪流满面,放下一颗心。信写得通情达理,情真意切,“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1953年8月,张幼仪和苏记之在日本东京一家大酒店举行了婚礼,53岁的张幼仪漂泊到此,终于找到了一个停靠的港湾。两位历经沧桑的“好”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和美平静地生活了20年,苏记之因为肠癌先走一步。
张幼仪来到美国,希望和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不料遭到儿媳拒绝:“你姓苏,我们姓徐,不能住在一个屋檐下。”面对亲情的疏离,70多岁的老人依然沿袭着她一贯的坚强和隐忍,在儿子附近住下来,开始她有规律的生活:每天7点半起床,做完操吃早餐,一碗麦片粥,一个白煮蛋。平时上上老年课程,德文班、有氧操、编织班之类的。每周还搓一次麻将,允许自己有200美金的输赢。还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在徐志摩的各版本传记里,张幼仪也只有薄薄的几页,在徐志摩活色生香的感情生活里,她是惨淡、单调的一笔,没有人过多地关注。她自己也沉默着,从不向别人披露那些陈年往事。直到上世纪80年代,她九弟的孙女张邦梅在哈佛大学图书馆无意发现,她的姑奶奶竟然是大诗人徐志摩的原配夫人。这才有了1983年到1988年5年间,两代人陆陆续续的谈心,也才有了《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才让我们对张幼仪有了多一些的了解。
张幼仪没有能够看到这本记录了她一生悲欢的书,面对孙辈的逼问,她在临终前终于梳理清楚自己对徐志摩的感情,“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跟人说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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