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一张纸莎草纸画,让我看上面的彩绘画,说,都是一笔笔手工绘的,很珍贵。那一刻,我想起中国古老的戏衣,低调的奢华。
  我在阿巴的店里待到很晚,走时,要买一幅。他却将一款绘有伊茜丝神话的纸莎草纸画取下来。
  在那一刻,阿巴的眼睛特别明亮。我太明白这明亮的眼神意味着什么,但也是有些不肯相信。
  从阿巴的店铺里出来,我们都变得沉默。已过了午夜11点钟,白日喧嚷的店铺都已关门,四周静谧。走到一半路,阿巴忽然拉起我的手,我没有挣扎,任他拉着。
  阿巴的手如此温暖,也许我们的灵魂在前世就已相识。有些_人一天相见,胜似一生。想到这,不知为何,我心里忽然异常伤感。
  阿巴感觉出了,将我的手拽得更紧。
  几分钟的路途异常短暂又异常漫长。在旅店门口,他止步并没有要求上去,只问我:明天去哪里?
  我说,不约看能不能见到。他笑,看着我进旅店。我飞快地跑上楼,开门进房间,跑到阳台上,往下看,阿巴还没走。他抬头看见我,对我招招手,在夜色里大声说,明天见,明天我们一定还会见到。
  隔日一大早,我去了帝王谷,
  64座墓穴,我看了3处。太阳比昨日还大,皮肤在烈日里显得异常干燥。在这荒芜又逼仄的墓穴里,我没有见到阿巴。
  最后一站去了帝王谷不远处的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神殿,不可思议的是在这里又遇见阿巴,阿巴说,我有预感,你最后一站会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这里有伊奈纳,他为哈特谢普苏特女王造了一座最华美的宫殿。这里也是情人的宫殿。
  我听着阿巴的话,眼睛蓦然潮湿,但内心漫溢着欢快。阿巴走过来,再次拉着我的手。我与他十指交缠,往前走着,心里还是有着小小的震动,身上冒出汗来。他是喜欢我的,我也是。可是我们没有未来,所以心里会有悲伤。旅途中,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我回中国后,一切都不复存在。
  那晚临别,很久我都不能入睡。恍惚中我在梅农神像前。周身一片荒漠,我听见了梅农神像的哭泣声,我看见阿巴闪亮的微笑。忽然就醒了,原来不是梅农神像,而是邻街传来的夜半歌声,缓慢悠长的卢克索歌,喑哑地飘荡着。黎明初醒。我起身收拾行李,我要赶往去罗马的大巴,自此与阿巴不再相见。我们留给对方的,这一世只有两岸莲花的纸莎草纸画,和宝黛内画的中国鼻烟壶。来生凭着这点仅存的记忆,不知是否还会记得对方。
  此时,卢克索在我眼中如此不真切,想起初见它时的感觉,就如海市蜃楼的一个小镇,阿巴消失在天亮之后。
  
  (归雁生摘自《爱人》2008年4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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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好比春江水

作者:周海亮




  离开故乡好几年,女孩仍然改不掉唱山歌的习惯。再说为什么要改?那么悠远明净的嗓音。
  他是被她的山歌俘虏的。那时他还是音乐附中的学生,正夹一只竹笛急匆匆地走。在海滨公园的门口,他蓦然停下,半张着嘴,倾了耳朵,傻呵呵地听。突然他憋不住了,接了一句——这边唱来那边和。正宗的破锣嗓子。那边顿了一下,然后便响起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他也笑,向她挥挥竹笛,却不知是歉意,还是得意。
  他的歌唱得糟糕,竹笛却吹得很好。他们在公园里约会,他吹着竹笛。她唱着山歌。引来打太极拳的老头老太太们围观和叫好。回去时,他用左手握着竹笛的一端,她用右手握着竹笛的另一端,慢慢地穿过马路。竹笛将他们的手延伸,然后相牵。除了唱山歌,她在所有的时间里,都是那么羞涩。
  从相识那天起,吹笛和唱歌,就成为他们每天约套的内容。他说喜欢她的嗓音,喜欢她的山歌。他问她喜欢他什么,她回答不上来。是啊,喜欢他什么呢?男孩有些颓废,生活粗糙,其貌不扬。越答不上来,越是喜欢;越是喜欢,越答不上来。后来她认为,爱情就是把一切正常的思维搞得混乱。然后徒劳无功地试图理顺。
  他毕业了,做着与音乐毫不相干的工作。他仍然吹笛,却不再独奏。他只为他的女孩伴奏。假如没有了女孩的歌声,他的笛声就会很突兀。单调生涩,没有柔滑明亮和灵动的质感。显然,他离不开她了。他对女孩说,我离不开你了呢。说这些时,他的脸上,露着得意洋洋的神色。
  那一段时间,他的生活,动荡不安。他的工作是把自己吊在半空,拿一把长长的刷子,将楼房的外墙洗刷得焕然一新。那是一个危险的职业,每天,她都为他提心吊胆。她总盼望夜晚早一点降临,他为她吹笛,她给他唱歌。那是一天中惟一让她感觉踏实的时刻。
  那天他从半空中掉了下来。他抬头看了看太阳,保险绳就断了。他像一个流星扑向大地,砸向一个鼓起的布篷。空中他呼喊着她的名字,声嘶力竭。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他,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只剩下轻微的呼吸。她请求医生们让他醒来,可是所有的医生,都摇着头。只有她守在他的床边,不停地给他唱着山歌。后来她的嗓子哑了,咳出的痰里,盛开着粉红的血花。可是她不敢停下来。她怕他听不到歌声,会在归来的途中迷路。终于,半个月后,他的眼皮动了一下,接着睁开眼。睁开眼,看到她了,他便虚弱地笑了一下。她想对他说一句话,可是她说不出来。那时她肿胀的咽喉,发不出任何声音。
  每天,她都背着他去医院花园的长椅上坐一会儿。他趴在她瘦小的肩膀上,听着她沉重的呼吸,轻吻着她柔软的耳垂。她带来他的竹笛,两个人一唱一和,配合默契。有时他们也安静地坐着,他握着竹笛的一端,她握着竹笛的另一端。竹笛像延长出来的手,让他们相牵。然后天凉了,她说回去吧,就背起他。除了唱歌和背他,剩下的时间里,她仍然羞涩。
  他终于出院了。可是仍然行动不便。她每天都去陪他,计算着他好起来的日子。他的身体恢复得越来越快,她的嗓子也变得更加清澈和圆润。仿佛生活正在飞速地变得美好,心想事成。谁都没有料到,一天夜里,他所租住的那栋楼房,竟突然失火。大火把半个天空烧成了黑炭,现场混乱不堪。
  慌乱中她背起他。趔趄着往外跑。她把他放到安全的地方。望着被火舌扭曲的住所,擦着汗水。突然她愣住了,她说笛子,你的笛子!然后转身,再次冲向火海。有人试图将她拦住,却被她英勇地撞翻。他在后面喊,别要了啊!她好像没有听见,继续跑。奇快。他哭起来,还可以再买啊!她仍不理他。一个人冲进滚滚浓烟。他在后面绝望地叫了一声她的名字。仰面跌倒,泪如泉涌。
  她是在楼梯口被人救起的,那时她已经救出了那个竹笛,把它压在身下。她并未受到太大的伤害,只是被浓烟呛倒。她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出院后的她,看不出任何不适。可是她知道,自己再也唱不出那样婉转动听的山歌了。她的嗓子被浓烟熏坏,沙哑变形。没人的时候,她曾经试图唱下一首完整的山歌,可是只唱了一句,她就再也唱不下去。那是什么样的声音啊!连她自己都觉得可怕。
  现在他们又可以并肩走在一起了。他们正在走向那个公园。他握着竹笛的一端,她握着另一端,竹笛是延伸的手,让他们相牵。打太极拳的老头老太太看着他们,笑着说,闺女唱一个吧!他说好,拉开架式,她却嘤嘤地哭了。
  他将她拥揽在怀。他说唱吧!以前我听到的,只是山歌:而现在,却是心语……其实你现在的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迷人一一因为那是金子的质地。她问真的吗?他使劲点头。于是她清清嗓子,唱起来;……山歌好比春江水,不怕滩险弯又多……
  掌声如雷。
  
  (苗玮摘自《送你一度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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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与莎乐美

作者:袁鹤群




  1882年,德国哲学家雷波把尼采的作品送给刚从俄罗新来到意大利的莎乐美阅读。莎乐美阅读之后,非常敬佩。4月24日,38岁的尼采抵达罗马,在梵蒂网圣彼得大教堂见到了莎乐美。尼采没有想到莎乐美是如此的美丽惊人,当天就向她求婚,遭到拒绝。尼采没有沮丧,又于5月13日,在洛桑,再次向她求婚,再次遭到拒绝。被拒后的尼采提议莎乐美、当时也在场的雷波和他本人照张合影。得到赞同后,他一定要莎乐美和雷波按照他的要求拍照。照片的正中是辆小马车;莎乐美坐在小马车左侧的厢板上,手里拿着一根由尼采交到她手中的丁香树枝(权且作为鞭子);尼采坚持要她把树枝高高举起:尼采神采飞扬地站在前面拉着车杠子,雷波站在尼采与莎乐美之间。一根麻绳把他和尼采缠在一起,象征他俩是拉车的马。
  尼采对莎乐美一见钟情,除了她的美丽之外,还因为她的才华和她那高雅的气质。这位智慧超群的女人与他的感觉和思想颇为一致,他正在寻找衣钵传人,认为莎乐美是最合适的人选。而莎乐美只是被尼采的天才所吸引,她曾这样评价尼采:“尼采的个性充满英雄气质,这也是他最基本的、前后一致的特点,他的所有个性和情欲都打上了英雄印记。我们将会亲历他作为全新宗教的福音使者之闪亮登场。”她很少对第二个男人有这样的评价,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终尼采一生,知己仅她一人。
  尼采作为男人并不吸引莎乐美,8月26目,莎乐美离开陶腾堡,与雷波前往施邸伯,他们没有礼貌性地邀请一下尼采。尼采于11月15日前往巴塞尔,向区赋兰夫妇宣布他与莎乐美的关系彻底结束。至此,距他第一次在圣彼得大教堂见到莎乐美还不满7个月,莎乐美便把崇拜给了尼采。
  1883年2月,与莎乐美分手后仅隔3个月,尼采的名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第一部诞生,这部巨作横扫基督教千年教导培养的精神奴性,谱写了一曲光耀人类思想史的自由主义的人性壮歌。德国作家萨尔勃说过,莎乐美是“具有非凡能力的缪斯,男人们在与这位女性的交往中受孕,与她邂逅几个月。就能为这个世界产下一个精神的新生儿”。可以这样说,没有莎乐美,或许就没有《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尼采是在这本书的“老妇与少妇”一篇中,写下了“你要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这句话的,成为男权主义的经典名言。然而,一百多年来,好多人没有注意到,在著名的洛桑照片中。鞭子是握在莎乐美的手中的,这又该怎样理解尼采呢?
  一直处于莎乐美鞭影下的尼采,他所说的这句话能当真吗?
  
  (青苹摘自《安庆晚报》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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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

作者:莫 言




  我们在路上疾走的时候,突然有一支马队走到了我们面前,他们个个光头黑脸,袒露着胸膛或是穿着汗渍斑斑的背心。脚上有穿着麻底草鞋的。有穿着高腰黑色马靴的。他们衣服的后边,都有一块圆月般大小的白布,布上用墨写着一个拳大的“勇”字或是“兵”字。有两个身背弓箭,有两个腰挎钢刀。马背着鞍桥,鞍下吊着长杆子红缨枪,或是铁柄大砍刀及一些行李杂物。口音与湘人迥异,不知是哪路草莽。
  牵枣红马的小伙子像是一个小头目,身体修长,眉清目秀。枣红马遍体缨络,颈下挂着一串铜铃,发出叮咚之声。他左手拉着马,右手按着刀鞘,狼行虎步般地来到我的面前。我惶然不知所措。却见那小伙子突然一笑,露出一口结实的微黄的牙齿,问我:“同志,去招待所是走这条路吗?”我慌忙答对。一位牵黑马、脸上有疤的小伙子说:“大文,还有烟没有啊?借支过过瘾。”“什么借?光借不还。”牵枣红马的小伙子说着,但还是从兜里摸出了两支烟,自己叼上一支,递给讨烟者一支。蓝色的烟雾从他们的鼻子嘴巴里喷出来。马在他们身边,打着响鼻,用力弹着蹄子。尾巴抽打着飞蠓,马头向着河水那边歪过去。河水像翡翠一样绿。突然从大山的缝隙里流出来,泛出冰凉的惬意。牵枣红马的小伙子说:“弟兄们,不要急着给战马饮水,走一会儿,等落了汗再饮他们。”小伙子让我吸烟,我说不会。他看到了我面前的校徽,就此搭上了腔。聊得很是投机。大家一起往山外走,像走在十里画廊里。因为有了河水,风景才真正地有了灵气。大家都跟着马队走,闲聊中,才知道潇湘电影制片厂正在此地要拍摄一部大戏,《天国恩仇记》,他们是从河南雇来的群众演员,扮演曾国藩的湘军,刚刚在西海与“太平军”大战了一场,“湘军”无一伤亡,倒有一员“太平军”的大将硬在马上摆英雄姿态不慎落马,摔折了一只胳膊。大家齐笑。话到深处,小伙子说,他们报酬微薄,从河南跑到湖南,骑着自家拉车耕田的马,马蹿得拉稀,人颠得骨离,要不是为了挣钱,鬼才来呢,为着热闹,为着开心,就当骑马旅游吧。他说,一跨上战马,披挂起来,就感到天不怕地也不怕,一股子英雄气在胸中沸腾,见到了那些大官们心中也没有怯意。在家乡时,乡长吆喝一声腿肚子都打哆嗦。现在想想,怕他个鸟?人的身份,就像这身披挂一样,光屁股进了澡堂,再大的官也威风不起来。你信不信'你不信,反正我信。他说我是当过兵的,内务条令规定,在澡堂里,士兵可以不给首长敬礼。我们一个班长是个马屁精:在澡堂里见到连长,啪的一个立正,敬礼,连长大怒,一脚就把我们班长踹到水池子里了。他还说,他扮演的是“湘军”的一个小头目,老是挨打,剧情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要是演“太平军”才过瘾,发一声喊:孩儿们,上啊!一窝蜂地就上去了,攻城略地,杀富济贫,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快啊!
  他和伙伴们在河边饮马,河水凉得马唇上卷。饮毕。他飞身上马,昂首挺胸,铠甲鲜明,嘴里发出拟古之声,拱手与我等告别,发一声喊,双腿一夹,枣红马就撒欢儿跑。山路上石棱突出,缝隙纵横,马跑得歪歪斜斜,很是拘谨。但瘸马胜过健驴,我们只能步他们的后尘了。
  马队跑出去约有一箭之地,就见那匹打头的枣红马跌翻在地。马上的骑手一头栽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众骑手纷纷下马。枣红马上的骑手也从灌木中钻出来,狼狈不堪,像个败兵。我们匆匆赶过去,见骑手们有蹲着的,有站着的,围着那匹枣红马看,脸色都很沉重。枣红马上的骑手双手捧着一只马蹄,嘴巴半张。面色如土。那匹马还想挣扎着站起来,但它已经站不起来了。它的一条后腿在石缝里扭断了。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它的断腿处一股股地涌出来。我忽然想起。1976年我在黄县当兵时,跟我们班长去罗山煤矿拉煤,也是一匹枣红马,是拉长套的,很年轻的一匹骒马,怀着驹子,长相健美。在横穿一条废弃的铁路时,不慎把一只后蹄伸进架空的铁轨,齐齐地断了。但那匹枣红马始终站着,那条断腿像拐棍一样点着地面。当时,我们班长手捧着马蹄,放声大哭。这只马蹄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几十年,我想在合适的时候,我要把它写成一部小说,题目就叫《马蹄》。
  
  (山风摘自《会唱歌的墙》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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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一辈子

作者:亦小可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他却病了。是肠癌晚期。之前没有任何征兆。所以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他和她都无法相信。可是。现实就是事实。
  所剩的日子不多,医生不无遗憾:尽量让他开心地走吧。原本计划了一辈子的携手,如今只剩下可数的短短日子,又如何开心得起来?
  知道结果之后,他细心地准备红烛,给她备下了一顿简单却情意无限的晚餐:“从今天开始,我们把一辈子要过的日子一起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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