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刚退休,没有我和他作对,所以他很空闲,有了大片的时间,养鱼、种花、上网,给我发E-MAIL。他给每一条鱼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其中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热带鱼,他给它起个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听到他喊囡囡,就以为是在叫我。
有一天夜里,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哭了,哆嗦着说不清楚前因后果,我急了,说,把电话给金小林。母亲这才说,金小林出了车祸,在医院里。
我的心忽然就开始“扑腾”起来,出了门,竟然忘记打车,一路狂奔到医院。到了医院并没有见到他,他已经被推进了急诊室,只等着我去签字。我想都没想就在家属签字那一栏写下安小东三个字。然后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我怕失去,怕得厉害,我在心中祈祷,让他活,如果可以,我宁愿用我的与他交换,只要他平安。
这一次意外其实并不严重,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出院之后,我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金小林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他的智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看见人就笑,过马路时,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时候会跟我三岁的女儿抢一个玩具。但他始终认得我是囡囡。
有一次他去买菜,竟然忘记回家的路。因为出去很久,我不放心跑出去找,看到他被一群小孩子围攻,头发上脸上粘满了白纸条,我跑过去赶走那些孩子,大声骂他,你真是个傻子。他看到我,依旧高兴地跑过来扯住我的手,摇晃着说,他们都来欺负我,你帮我揍他们。
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他牵着手摇晃,想起十年前,在迪厅门前的晨曦里,那个被踢断两根肋骨的男人,疼成那样,他都没有倒下。他对我的好,好到娇惯,而我对他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湿润难受,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他伸出手来给我擦眼泪,问我,你怎么哭了?我做错事了吗?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继父。十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胡闹,妄为,任性;包容我,接纳我,爱我。十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他吃东西,帮他抢我女儿的玩具;纵容他,怜惜他,爱他。
是上天让我做了他的宝贝女儿,是上天让他做了我亲爱的父亲,我要珍惜这段缘,我要把他给我所有的爱都还给他,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父女。
(归雁生摘自《文化月刊》2008年第1期图/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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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来了!
作者:艾肯·蒂奇
有人敲门。
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会不会是每个母亲都害怕听到的消息?
每次听到敲门声,我的第一反应都是害怕,心里立刻升起不祥的预感。因为那是他们告知噩耗的方式,我就是这样突然收到丈夫斯蒂芬的死讯。此后,那两个穿蓝色制服的海军陆战队员一直困扰着我,我经常在噩梦中看到他们。
当时,我亲爱的儿子吉瑞只有六岁,已经一年多没看到他父亲了。我悲伤地告诉吉瑞,他的父亲在战争中踩到地雷牺牲了。没想到,吉瑞并没有哭泣,他仿佛突然之间长大了。我还记得他像个男人一样神情肃穆地说,“我以后要成为一名父亲那样的英雄。”他后来果然成了一名英雄。
十二年后,吉瑞加入了美国海军陆战队,我在旁边看着他,眼泪悄悄流下来。当时刚发生“9·11”惨案,吉瑞马上就高中毕业了。他本来打算大学毕业后入伍,但看到五角大楼轰然倒下的可怕画面后,他改变了主意。9月12日,他和招募者谈了很久,最后决定提前入伍。吉瑞在部队表现很优秀,几年后他被派往伊拉克。
我为吉瑞而自豪,但是恐惧一直侵蚀着我的心。十几年前,斯蒂芬死于海湾战争,十几年后,吉瑞又踏上那个地方。吉瑞所在的部队是最早入驻巴格达的美国军队之一,局势很混乱,他们亲眼目睹了伊拉克人推倒萨达姆的雕像。
吉瑞第一次回家探亲时,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他的高中同学、教会朋友、还有附近邻居们都聚集到我家来迎接他。他很高兴能回到家,但他的心一直牵挂着别的地方。战争并没有结束,吉瑞忧心忡忡地对我说:“妈妈,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他等不及就提前回部队了。此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距吉瑞那次回家探亲,已经四年了。我不敢去开门。门外会是谁呢?我应该去开门吗?我甚至想,我是不是应该跑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我连通过门孔向外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难道我的儿子也在那片土地上牺牲了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迅速做了一个祷告,然后慢慢打开门。
“嗨,妈妈,我提前回来了。”吉瑞站在那儿。他的肩上背着行李袋,手里拿着一大束鲜花,微笑地看着我。
我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忽然之间再也控制不住,眼泪像打开了闸门的洪水一样涌了出来。我冲动地迎上去,紧紧抱住我亲爱的吉瑞。啊,谢天谢地!他回来了!他回来了!
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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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那么“爱”
作者:乔陌陌
(一)
那时候写周记我这样写:“我要的男人,能在我鞋带开了的时候弯腰为我轻轻系上。”
因为这个,他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说:“田田田同学,你的感情很细腻,可现在写这个,老师很为难。”他说得很委婉,其实我也知道他的意思,可我装作不知道,故意问:“那要写什么样子的?”他说:“比如写景的就比较好,像《荷塘月色》那么美。”我听他说这话底气不足,然后走出办公室。
第二日早晨偷偷溜进办公室将自己写的《荷塘月色》放在他的桌子上。我写过自家后面的池塘很多次,没有一次比那次用心。
我很喜欢他。从他第一次进教室,我就觉得空气湿闷。北方的秋天,炎热的九月,他黑色的眼睛掠过我的脸庞我就无法释然。
第二日下课间隙他将我叫出教室,手里捏着我写的那篇《荷塘月色》微微地笑。我接过,看见上面用红笔圈圈点点地勾画了很多,美丽的句子标注出来,语法不对的他修正过来,连错误的标点他都没有放过。望着他因过度吸烟而熏黄的手指,我突然心里很疼,泪如雨下,一滴滴打在稿纸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他说:“老师不是批评你的意思。”
我低头不说话。
我转身走进教室。我想他真不明白了,他一辈子都不明白我想什么了。
(二)
日子继续。我知道自己是他眼中的好学生,因为我语文考年级第一,因为我的作文每次都被印发在同学手中宣传阅读。可我知道我做这些为什么。
写过那次周记后,我将高傲的心封锁。路上与他擦肩我避过头去假装看不见。我没有喊过他老师。以为他会懂我,因为我那么敏感的心被他揪着,一直生疼。
听说高一下学期分科,我一下慌乱起来。他教原来的理科班,可我的数理化成绩根本不知道东南西北,我知道离开他的日子不远了,抓紧写日记交给他审阅,但依旧沉默。最末的一次我写到他的眼睛,写到他的烟,写到他的手指。
反正要离开了,我什么都不在乎。
晚上交作业本的时候,推开门。他正站在窗外,手里依旧拿着烟。烟圈在他面前升腾扩散,一点点与外面的夜色融为一体。他的身影映在玻璃窗上,几许模糊。我在后面等他回头。
他终于回了。先是掐灭手中的烟,接着放进玻璃花纹的烟灰缸,然后说:“日记我都看了。”
他说:“你真是个孩子,”嘴角弯弯地笑着,“准备好到文科班了?”
我点点头。
这样就结束了。没有我想象的浪漫唯美,没有我想象的温情脉脉。
(三)
以为自己将他淡忘,在进了文科班的日子。后来才发觉,思念是发酵的,膨胀起来永无止境。后来的语文老师也经常找我谈这谈那,谈张爱玲。他说:“田田田,你是不是经常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
无知的我竟不知道她的小说啥样。
新老师说:“张爱玲呀,你要看的。看你写起来有点她的味道,以为你模仿了呢。”
极度敏感的我,在放学后偷偷跑到办公室开了张假条,跑到书市买张爱玲的小说。一大沓厚厚的盗版文集。用手抱着,笨拙地回学校。
没有想到,进校碰见他。刚想避开,他却迎上来问:“干什么去了,这么晚?”
我一支吾,书掉了一地。
两个人将它们捡起,以为是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初次邂逅。只是女主角在最不美丽的时刻遇见了王子。
他拍拍尘土说:“快回去上课吧!这些书看看也好。”我像一头小鹿一样跳跳地跑过,遇见他让我欢喜。
后来艺术班招生。我报名去美术班。
因为学习成绩还勉强,班主任死活不同意,苦口婆心地在办公室进行说服教育。我铁了心,以为自己可以为艺术而奋斗终生。
他却推门进来。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出门路过他办公室的时候,他说:“田田田,你过来一下。”
我进去。他说:“你不能去学习美术。”
我喉咙哽住,没有另外一个有力的借口,他就扼杀了我的念头。
回去的路上,我一路哭泣,我那么在乎他为什么?在乎到他的每句话我都要遵循。
(四)
高三的日子搬到了老校区,他就住在老校区里面。我坐在靠近窗子的位子上,每个傍晚当炊烟升起的时候,学校班车就会准时停放在窗子旁边,然后看见他下车,一直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高一的时候他结婚一年。
高二的时候他有了个孩子。
高三的时候他孩子应该一岁了。
我的心情在平静中有些抑郁。
樱花开放的季节,每个人如同上了弦的发条一样。我却躲在风华园的樱花树小走廊下给他写信,开头就是:
我在风华园里给你写信。头顶樱花的芬芳,脚踩蟋蟀的声响。可你知道吗?
他当然不知道。我把信件写好封起,然后放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读书。辗转于樱花树下,远远看见他在傍晚领着女儿散步。看见我他招招手,我走过去将孩子抱起,仔细看她眉眼,乌黑的瞳仁,小嘴巴,皮肤略黑。每一寸里都有他的影子。他很高兴地对着女儿说:“宛如,喊姐姐。”
这是最后一次相见。
我转身,哭了。
(五)
模拟。冲刺。高考。浑身散架。
我将高中三年的课本一一用箱子装下,卖掉,连同那些张爱玲的书,曾经被他捡起的书一并。恍如隔世间发誓:永不回这个地方。
远处操场上有人高声喊叫着:“自由了!”手里举着一本燃烧的书本,一直跑。大片大片的被撕掉的书一页页从楼上飘落。有的人折纸飞机,有的人撕碎,天女散花。我抬头,漫天飘舞的“雪花”纷纷落在身上、头上,内心喃喃:“真的呢。”
下楼。宣传栏里他的照片闪闪发光,是他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竖起的头发,黑黑的瞳仁,乳白色的小圆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没有系,然后是修长的手放在胸前。
我拿出手机,隔着玻璃窗将他深情刻录。冲洗,翻新。小心地呵护,仔细地看,以为他真的爱了自己很多年。
(余娟摘自“红袖添香”图/宋德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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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宁的爱情
作者:吕 麦
“我如有其命,完全是他的爱一手救活。”
伊丽莎白·巴莱特15岁时,不幸骑马摔伤了脊椎骨,只能困守在楼上的静室里,在一只沙发上寂度岁月,莎士比亚与古希腊的诗人是她惟一的慰藉。
“见过她画像的,都不能忘记她那悲怆的一双眼睛”。
然而,1844年,39岁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勃朗宁大器晚成,当同期的一些诗人熠熠生辉的时候,认识他的天才的,只有少数的几个人,伊丽莎白·巴莱特即是其中之一。一次,勃朗宁读到巴莱特的诗,发现她引用了自己的诗句,感到莫大的欢愉。于是,他迫不及待地给这位同行写信,仿佛俞伯牙遇到钟子期:“亲爱的巴莱特小姐,你那些诗篇真叫我喜爱极了。”女诗人很快回信说:“亲爱的勃朗宁先生:我从心坎深处感谢你。”由此,“一叶薰香”的恋情拉开帷幕。
他们不断地互通信札,“彼此贡献早晚的灵感,彼此许诺忠实的批评”。从文学到人生,从爱好到性情。最初五个月密切的通信,使伊丽莎白·巴莱特灰暗的生活豁然开朗,拥有了灿烂的光明。每一天她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黄昏降临,听到邮差的那一声叩门。
后经勃朗宁的几次请求,她终于准许他去见她。他终于见着了她:可怜瘦小的病模样,蜷伏在沙发上,客人来临都不能起身迎送!他的心里涌起无限的悲怜……
翌日,巴莱特接到勃朗宁的一封求爱信。在迟暮的岁月里赶上了早年的爱情,这让她既欢欣又自卑。经过一宵踌躇,她“忍痛”警告他:再要如此,便不再见他。勃朗宁慌忙写信去谢罪,解释前信只是感激话说过了头,请求退还原函(信退回时,勃朗宁红着脸将其销毁。他们的通信中单缺这一封,使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感到非常懊丧)。
“风波”过后,勃朗宁没有放弃。他住在伦敦近郊,乡间空气的清芬,红的玫瑰、紫的铃兰……不断通过邮差传递到巴莱特的闺房。巴莱特压抑在心底的爱,随着初秋的阳光一天天成熟。如果一天接不到他的信和鲜花,她就不能定心。她的心已为他跳动着了。但她还不能完全放开顾虑:他,一个健康的、伟大的人。我,一个颓废的病人。这公平吗?可爱是这样炽烈,幸福得让她眩晕。终于,她不能再固执、不能再坚持。
爱,真是一个奇迹。相爱的第二个春天,在沙发上蜷伏了25年的伊丽莎白·巴莱特,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她步履轻盈、愉快地走出病室和囚笼,在阳光下,在青草与花香间,在小鸟的歌声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也就在那一段时期里,她写下献给她情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才华达到了顶点。
可她的爱情,却遭到“无可通融的父亲”的反对。1846年9月12日,女诗人由她忠心的女仆陪着,来到附近一个教堂,和她的情人悄悄地结了婚。尽管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她却并不遗憾,且欢欣地说:“因为我太幸福了,用不到呀!”一个星期后,她带着女仆、爱犬,还有这一年又八个月积聚起来的一封封情书,离开了家,栖居在有名的CasaEuidi岛上,过起了幸福生活。
这无比的幸福一直延续了15年。15年中,他们如影随形,在罗马、巴黎、伦敦游玩。巴莱特竟能登山涉水。她给妹妹写信道:“我叮嘱勃朗宁千万不能逢人就夸他妻子跟他一起到这儿去过了,到那儿玩过了,好像有两条腿的老婆是天下最稀奇的宝贝了。”
1861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勃朗宁夫人和勃朗宁说着话,温存地表示她的爱情。半夜时分,她觉得倦,便偎依在爱人的手背上小憩。勃朗宁问她觉得怎么样,她轻轻吐出一个无价的字:“Beautiful。”几分钟后,她的头垂下来,在爱人的怀抱中瞑目——“微笑的、快活的,容貌似少女一般”。
伊丽莎白·巴莱特曾在诗中写道:“我如有其命,完全是他的爱一手救活。”
“美!”徐志摩叹道,“他们的爱使我们艳羡,也使我们崇仰。”
(郝英子摘自《中国青年》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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