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丝瓜开出了黄花。再过几天,有的黄花就变成了小小的绿色的瓜。瓜越长越长,越长越大,重量当然也越来越增加,最初长出的那一个小瓜竟把瓜秧坠下来了一点,直挺挺地悬垂在空中,随风摇摆。我真是替它担心,生怕瓜秧经不住这一份重量,瓜会整个儿地从楼上坠了下来落到地上。
  然而不久就证明了。我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最初长出来的瓜不再长大,仿佛得到命令停止了生长。在上面,在三楼的窗台上,却长出来了两个瓜,这两个瓜后来居上,发疯似的猛长,不久就长成了小孩胳膊一般粗了。这两个瓜加起来恐怕有五六斤重,那一根细秧怎么能承担得住呢?我又担心起来。没过几天,事实又证明了我是把人忧天。两个瓜不知从什么时候忽然弯了起来,把躯体放在那窗台上,从下面看上去,活像两个粗大弯曲的绿色牛角。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忽然又发现,在两个大瓜的下面,在二三楼之间,在一根细秧的顶端,又长出来了一个瓜,垂直地悬在那里。我又犯了担心病:这个瓜上面够不到窗台,下面也是空空的;总有一天,它越长越大,会把上面的两个大瓜也坠下来,一起坠到地上,同它的根部聚合在一起。
  然而今天早晨,我却看到了奇迹。同往日一样,我习惯地抬头看瓜:下面最小的那一个早已停止生长,孤零零地悬在空中,似乎一点分量都没有;上面窗台上那两个大的。似乎长得更大了,威武雄壮地压在窗台上:中间的那一个却不见了。我看看地上,没有看到掉下来的瓜。等我倒退几步抬头再看时,却看到那一个我认为失踪了的瓜,平着身子躺在紧靠楼凸出的一个台子上。这真让我大吃一惊,这样一个原来垂直悬在空中的瓜怎么忽然平身躺在那里了呢?这个凸出的台子无论是从上面还是从下面都是无法上去的,决不会有人把丝瓜摆平的。
  我百思不得其解,徘徊在丝瓜下面,像达摩老祖一样,面壁参禅。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考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冯国伟摘自《赤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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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书

作者:冯骥才




  名叫莫拉的这位老妇人嗜书如命。她认真地对我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书里。”“世界上没有的一切也在书里。把宇宙放在书里还有富裕。”我说。她笑了,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说:“我收藏了四千多本书,每天晚上必须用眼扫一遍,才肯关灯睡觉。”
  她真有趣。我说:“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她大叫:“我也这样,常摸书。”她愉快地虚拟着摸书的动作。烁烁目光真诚地表示她是我的知音。
  谈话是个相互寻找与自我寻找的过程。这谈话使我高兴,因为既找到知己,又发现到自己一个美妙的习惯,就是摸书。
  闲时,从书架上抽下几本新新旧旧的书来,或许是某位幻想者迷人的呓语,或许是人类某种思维兴衰全过程的记录——这全凭一时兴趣,心血来潮。有的书早已读过,或再三读过;有的书买来就立在架上,此时也并非想读,不过翻翻、看看、摸摸而已。未读的书是一片密封着的诱惑人的世界,里边肯定有趣味更有智慧。打开来读是种享受,放在手中不轻易去打开也是一种享受。而凡是读过的书,都成为有生命的了,就像一个个朋友,我熟悉它们的情感与情感方式,它们每个珍贵的细节,包括曾把我熄灭的思想重新燃亮的某一句话……翻翻、看看、摸摸,回味、重温、再体验,这就够了。何必再去读呢?
  当一本古旧书拿在手里,它给我的感受便是另一种滋味。不仅它的内容,一切一切,都与今天相去遥远。那封面的风格。内页的版武,印刷的字体,都带着那时代独有的气息与永难回复的风韵,并从磨损变黄的纸页中生动地散发出来。也许这书没有多少耐读的内涵。也没有多少经久不衰的思想价值,它在手中更像一件古旧器物,它的文化价值反成为第一位的了。这文化的意味无法读出来,只要看看,摸摸,就能感受到。
  莫拉说,她过世的丈夫是个书虫。她藏书及其嗜好,一半来自她的丈夫。她丈夫终日在书房里,读书之外,便是把那些书搬来搬去,翻一翻,看一看,摸一摸。每当此时,“他像醉汉泡在酒缸里,这才叫真醉了呢!”她说。她的神气好似看到了过去一幅迷人的画。
  我忽然想到一句话:“人与书的境界是超越读。”但我没说,因为她早已懂得。
  
  (盂菲菲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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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作者:李修文




  我在小梅被执行枪决之后的半个月里,每次坐出租车路过我挂职的看守所,都会下意识地绕道而行,我怀疑,我不会再进到那个铁门紧闭的太院里去了。
  19年前,小梅出生在广西的看守所里,她的母亲因此逃过一劫,带着她回到了四川老家。19年后,当我在武汉的看守所里遇见小梅,她已经杀死了欺骗她的男人,被判死刑之后,正在看守所里度过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段时光。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一天中,我起码会听到她10次以上的笑声,那笑声就像永远不会停止,清脆,响亮,旁若无人。我也看见过她发脾气的样子,这多半是因为放风的时候又有人欺负了她的姐妹,一到这时,她就要愤愤不平地出来主持公道,其实她的姐妹都比她大出了好几岁。除此之外,我还见识过她更多的快乐和气愤,譬如她唱歌获得了第七名,譬如她在电视里看见了害人不浅的伪劣婴儿奶粉。
  和此前见过的别的犯人不同,不管我说什么,她都点头,微微笑着,眼神里不断会闪过惊奇,有过看守所生活经历的人都会知道这是多么难——几乎每个犯人的故事都可以写一本书,所以,绝大部分的时候。他们的眼神里并不会有相信和惊奇。就是在这样的相信中,在看守所院子里的一丛葡萄架底下,我听她说起了她出生的镇子;初来武汉时站在武昌南站外的慌张:为了见一个男人。先用冷水把自己淋得重感冒,然后再去请病假;当然,她还说,她爱北京天安门。
  她说:“天气真是冷,我淋了自己两桶水,跑出门的时候,觉得胳膊都要冻掉了。”
  “从四川出来的时候,我就想,要是能去天安门看一次升国旗就好了。”她又哈哈笑着说,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后来有好多次想去,每次都有事,都把钱寄回家了,到现在也没去成。”
  在此之前,已经有好几个看守所的同事对我说起过小梅刚被逮捕归案时的事情,那时候,无论警察问什么,她都拒不开口。后来,她说她想去北京看天安门,看过了天安门,想说什么都可以,但是出于纪律,没有人答应她的请求。说来奇怪,应该是在去年冬天,我做梦的时候梦见了一个在天安门看升国旗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直瞪瞪地看着国旗,并且和众人一起唱国歌,因为激动,她一直都在紧紧地攥着自己的小拳头。
  毕竟只是梦境一场,我相信,类似的情景也曾在小梅的梦中出现过。最终,她把天安门放在了脑后。跟着姐妹们做操、唱歌、绣十字绣,就像她把死放在了脑后,该笑的时候哈哈大笑,该生气的时候就把牙齿紧咬。记忆中惟独的一次说到死,是她想听我的MP3,我当然就摘下来给她听。她对里面的音乐不感兴趣,我连忙问她喜欢什么,并且告诉她,回去之后我可以把她喜欢的音乐拷进去,等下次来的时候再给她听。“啊,还可以这样啊?”她好玩地拍打着身上的脚镣,对着我的MP3看了又看:“那能不能快点啊,我马上就要死了。”
  不止一次,我看着小梅的背影出神,有时候,我甚至希望眼前的这个背影在音乐声里挣脱脚镣。跑过武汉关的钟楼,跳上阿四川的火车。而她越变越小,直至最后,回到了八九岁的时候,在荒僻的四川小镇,她赤足钻进了她说起过的,绵延了十几公里的油菜花地。事实的情形却是,小梅,她在看守所里迎来了生,她还要在看守所里迎来死,就像那个写出了《长夜漫漫路迢迢》的尤金·奥尼尔,“生在旅馆,真该死,死也死在旅馆”——这是他的临终之语。而我们身边的世界,这广大而滴水不漏的世界,它不会停止,到头来,我们每个人都还只能看着它继续沉默地运转不息。
  6月7日,小梅被执行枪决。出于懦弱,我没有去送她。
  
  (宝儿摘自《你要爱你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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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和马童

作者:潘铭桑




  有一次,英王乔治三世巡幸温莎宫。一个小厮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问小厮在宫内做什么事情。“我在马槽帮忙,”孩子答,“但他们只给我食物和衣服。”国王说:“满足吧!我得到的不比你多。”
  这位九五之尊的金口玉言,有点庄子齐物论的意味,似乎很有哲理。他的意思是:不管富贵贫贱、卿相走卒,营役操劳的结果,都只是日求三餐,夜求一宿,身上再多也只是一套衣服。
  究其实,乔治三世只是因为不愿加薪给马童而说出故作旷达的风凉话。马童吃的粗麦面包又怎能跟温莎宫的御膳相比拟呢?马童穿的麻布粗表又怎样和国王的华丽袍服相提并论呢?真要仿拟王羲之《兰亭集序》的名句,把这些凉薄的态度好好批判一下:“一粝筵为虚诞,齐王童为妄作!”
  想深一层,又觉得国王与马童做的其实是类似的工作,他们对国家的贡献的确不相上下。
  
  (蒋化帅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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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

作者:马 爽




  朋友出了音乐专辑。我们去参加他的发布会时才发现,他竟然只出了磁带,没有CD。干净的封面衬着怀旧的风格,简单的设计突出音乐的重点,有种纯文字、纯原创的简约特点。问起他何以这么执著,坚持推出磁带,他说是因为怀念那种感觉,有一种古朴的味道。
  周围有人阔他,发磁带,是否会担心销量。他笑语:“我要寻找的是心灵的同类。”话也许听着有些矫情,却是一种真实。这世上有许多事情,往往只是一个人的游戏。不管是做音乐、写文字,还是简单的逛街、吃饭、看电影,虽然可以有人结伴同行,但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过程,如果只是一味讨好和迁就,便失去了最舒服的意义。本色出行,不管是哪一种选择,找到真正适合同路的人,才能让自己的选择越走越快乐。
  
  (风情摘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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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百米

作者:林清玄




  公共汽车经过台北市信义路。在市贸中心前面看见两栋新盖好的大楼。楼上有一块巨大的招牌:
  “来征服我吧!抢占东区的一席之地。”
  那招牌的巨大令人感到荒诞,我想到要抢占东区的一席之地也很不容易,因为东区的土地一坪四百万,房子一坪都在五十万以上。
  “这辈子我大概无缘来抢占东区的一席之地了!”我心里这样想,感到有些惆怅。
  正想着的时候,车往前开了一百米,我望向窗外,发现和那两栋大楼的同一边,有一座巨大的公墓。
  我的脑中闪过招牌上的句子:“来征服我吧!抢占东区的一席之地!”
  这块招牌拿来这公墓前挂着,也很适合呀!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许多人尽一生的努力。想要去抢占东区的一席之地,可能到几十年后才发现占错边了,差一百米。
  差一百米就差很多了。
  我们不应该把短暂渺小的人生用在欲望的追逐,因为这世间的一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被人所抢占。
  
  (冯国伟摘自《林清玄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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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那条船

作者:彭晓东




  那条船,是河上的精灵。
  老李用那条船将河东河西连接起来,然后通往不远处的古镇。
  在日月的轮回中,老李孑然一身。只有那船、那河、远远近近的山,和那些永远的过客,是他的欢乐。
  有一天,最后一趟乘客离船而去,四周又归于寂寞。一个装得满满的背篼,静静地依在船头。老李揭开遮布,竟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明亮而对世界陌生的眼睛。
  老李忙打开包被,抱出了这小小的生命。那是怎样一个玲珑剔透的生命啊。
  老李禁不住用他的胡须轻轻蹭了蹭孩子的小脸。孩子的哭声飞翔在宁静的河面上,让他感到了一生从未有过的快乐。他把一滴水点到孩子的嘴唇上,孩子竟不哭了。
  这个被遗弃的女婴,老李给她取了名字,叫小鱼儿。
  老李依旧摆渡,依旧在黄昏清洗船,只是背上多了小女孩。小女孩和船都成了河上的精灵。
  “老李,谁的孩子?”常有人问。老李笑笑,不答,只撑他的船。也有奶孩子的妇女,把孩子接过去,坐在篷里喂上一口,下船时还给老李。
  小鱼儿就这么长大着,和水边的植物一起生长。船,因有了女孩而变得格外热闹了。有要过河的来了,小鱼儿便会走到船头迎接,进船里拍拍凳子说,请坐。许多人上船下船总要摸摸小鱼儿的脑袋,亲亲她的小脸,逗逗她。人们都说,每天在这河上,养得很好呢。
  老李摆渡挣不了多少钱。清汤寡水的日子,却还是想办法常常给小鱼儿开小灶。老李一筷子一筷子把好东西夹给小鱼儿,小鱼儿却趁父亲不注意,又把好吃的偷偷压回父亲碗里。
  小鱼儿学会了唱歌,学会了用野草和山花编织各种小花篮。她把花篮挂满船舱,让芬芳笼罩着老李的生活。小鱼儿爱美,爱新衣,老李便常常在小鱼儿睡熟后借着星光和月色去捕鱼,去捕捞那些小鱼儿眼中美丽的企盼。
  后来,河上修起了桥,老李便不再摆渡了,只用他的船打鱼。老李依旧在每一个黄昏里洗他的船,依旧在洗船时昕小鱼儿轻轻地唱。
  成长是父亲心中淡淡的喜悦。眼看着小鱼儿长得像水边的植物一般茂盛,老李却在一天天老去。
  小鱼儿二十岁那年,这河附近变成了三峡移民区。这里将在人们的关注中,永远只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了。
  那年,小鱼儿有了爱情,比河岸上的五彩石还美。
  也在那年,老李生了病,或许秋后就将去见天堂的色彩了。
  小鱼儿和她的爱情,想带着父亲外迁。远方,就是山的那边,有更幸福的云朵。
  小鱼儿告诉父亲他们的决定,老李迟疑了一下,微笑着说:“去吧,去吧。这是好事儿。”
  小鱼儿到外迁地建房去了。那些傍晚,老李疼得不行,粗糙的大手支撑着他倾斜的身体在河风中飘零。
  老李坐下来,坐在船头,这个曾经依恨过女儿小生命的温暖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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