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得脸色发白的司机跳下车,抱起老人的头,他嘴里涌出血,眼睛里却没有痛苦,他说:“我口袋里有女儿的名片。”
  老人死了。女儿可以无牵挂地走了。
  (云舒摘自《工人日报》2008年1月20日图/亓寂)
  





首页-&gt2008年第6期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作者:一路开花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放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love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居人身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love——Give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冬鸿摘自《知音女孩》2008年2期图/叶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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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朵正中,是蕊

作者:乔 叶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陈雪晴摘自《爱人品位》图/宋德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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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作者:夕 颜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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