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这样说的时候,我听见木屋里父亲哼了一声。父亲生前就是这样,对母亲说的话不满,就会哼上一声。他们一生并不和睦,很少交流。可是母亲在父亲的棺木边,总是哭得昏天黑地,甚至晕倒。她把父亲的生平编成哭词:“我的姊妹呀,你身体不好命比黄连苦啊,你躺在床上我端茶倒水不分昼夜啊……”她称丈夫为“姊妹”真是创造。
   对于存在于地面上的亲人,我们总是寄寓着人寰情怀。这大约就是厝放三年的风俗的意义吧。古人遗留“丁忧三年”的习俗,真是尽了孝道。我没有在父亲身边丁忧三年,但只要父亲还在地面,我就不时回归故乡,与他深谈和静坐。三年来,我在隐隐不安中度过。一次清明祭扫,一点星火将荒山燃着,火借风势,肆虐地席卷面山,几个乡亲慌忙用树枝扑打,母亲颠跑着用木桶提水才将火浇灭。由此我对父亲的居所更是深感不安。
   前年腊月,三年已满,决定安葬父亲。
   我踏遍房前屋后,为父亲寻找理想的穴居之地。小王冲是丘陵地带,几十亩稻田,几方水塘,几座山峁。印象中的家乡广袤无垠,可搜寻每一寸土地,我发现村落的土地是那么有限。我用哪块土地将我的父亲埋葬?
   我将锄头举到半空,用力挖下去。乡亲们说,挖三锄头,口里要念叨“一挖金,二挖银,三挖聚宝盆”。我觉得无论是祈祷还是象征,这样念叨只不过体现了发财的梦想。于是我振振有词地表达了三句更有寓意的动土宣言。
   父亲生前没有坐过八抬大轿,现在,在鞭炮齐鸣中,他享受到了。一只大红公鸡骑在木屋上,几只蜜蜂嗡嗡地护送着,八个汉子起轿,向塘柏山进发。作为长子,我在前面引路,顺着山坡,一路向上。这山从菖蒲岭延伸过来,突兀而起,脉络清晰。父亲生前说过,新文化运动发起人之一、著名教育家、我的堂叔父王星拱先生就曾厝放于此山。
   到目的地停下,开始敛棺。照旧习子女不可目睹,我倚一棵颤动的松树,遥望着。蜜蜂绕着棺木,嗡嗡地飞。时值三九寒冬,蜜蜂早该冬眠,它们从何而来?
   棺木打开,蜜蜂嗡的一声喷涌而出。
   敛棺老者吓得大叫一声。数百只蜜蜂!仿佛从棺木中飞出的精灵,莫不是戏剧中梁祝化蝶的传说在我父亲身上应验?
   那蜜蜂炸开了窝,整个塘柏山一时肃穆。飘荡的野蜂,不蜇人,绕着棺木嗡嗡地转,像吟诵着天堂的经文。原来是棺盖内倒挂着一只硕大的蜂巢。
   数百只蜜蜂温暖的家!这里遮风避雨,冬暖夏凉;这里万籁俱寂,远离喧嚣。这些追寻鲜花、芬芳和美的天使,飞遍旷野,寻觅到生命的栖居之地。他们把我的父亲当成了自然伙伴。这真的是生生不息,一边是生命寂灭,一边是更多生命盎然滋生。
   老者说,蜂蜜滴到头骨上,难清理了。
   我悄悄问,人化掉了吗?敛棺老者说,那还不早就化成光骨头啦!
   老者用毛巾蒙住脸,戴上手套,强行扒下蜂巢,扔到草地上。我看见数百只蜂窝眼中,蜜蜂从沉睡的梦里惊醒,蠕动。金黄色的蜂蜜流到冬日的荒坡上,荒野四散香甜的气息。塘柏山,你也啜饮着这天堂之蜜!
   敛棺老者遇到了难题,棺木中还有密密麻麻数百只蜜蜂,伏在蜂蜜上,或嗡嗡徜徉。老者下不去手,遂以塑料袋套头,抠出二洞视物,再试。但无论如何蜂群挥之不去。
   下葬活动因蜜蜂问题而束手无策。群蜂飞舞,洗去了山冈上亡灵的气息,让人们从哀伤的氛围中回到现世。有人提议,用杀虫剂灭杀。戕杀这几百只与父亲相伴天堂之旅的精灵,我觉得实在是残忍。可是我们与这些自然之物无法沟通。杀虫剂买来了。塘柏山北坡上,松树垂手而立,苍天笼罩着大地,几百只生灵,举行着一场浩大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殉葬仪式。这一场无声无息的殉葬!
   而蜂蜜早已渗透了父亲的骨殖。我的两个姐姐嘤嘤地哭。母亲哭得晨昏颠倒:“你生前受够了苦难,你走后吃够了蜂蜜呀……”
   土地被挖开,凿井。井底被修理得平平整整。用芝麻秸秆和稻草点燃,暖井。一堆熊熊的火焰燃起,把穴道烧得温暖。父亲从人间和地面进入土地和原野的怀抱。
   我没见着父亲最后的模样,他一生中最坚强的部分归于尘土了。他手掌中的骨头怎样拉扯我长大,他肩膀上的骨头怎样担待生活重负,他头颅中的骨头怎样支撑人生智慧……母亲将墓地后一棵苦楝树连根挖去。我用衣服兜一捧黄土,将父亲埋葬。突兀而起的坟冢,将我父亲的一生总结为一捧黄土。
   天地亘古,我念着让生命生生不息的宣言。人生苦短,我辈当终日乾乾,夕惕若厉。
  (山人摘自《散文海外版》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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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越洋电话

作者:柳鸣九




  儿子在美国英年早逝,撇下了他年轻的妻子与幼小的女儿。那远隔重洋的小孙女实在让他牵肠挂肚,他一直担心一个仅四岁多的小女孩在心理上如何承受这次沉痛的打击。
   这一次是悲痛事件后第一次与小孙女通话,他想小心翼翼地避开事件本身却又对小孙女能起到一点安慰的作用,他用小孩能懂的最直白的语言对小孙女说:“你是爷爷最疼爱的小孙女,在这个世界上,爷爷最疼爱的人就是你。”“你最疼爱的是我爸。”小孙女的回答使老祖父心里不禁一揪。他有意识离开悲伤的事远一些,没有想到这个4岁刚出头的小女孩却主动地直触伤痛。她的这一认定是来自她自己的观察?从小远在美国,她实在没有见过几次老祖父与自己父亲相处的情况。是曾经偶尔听她的父亲母亲讲过这个话题?那她的记忆力与人生理解力可就有点使人惊奇了。是她自己为了要讲一句安慰自己那可怜的父亲亡灵的话?怀念他的话?不论怎样,她需要主动地跟电话里的这个老人谈一谈她自己的父亲,因此,她主动触及伤痛,或者是因为,她仍无法摆脱伤痛的阴影……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有些伤感,有些无奈,有些想要为自己找到一点慰藉:“……他不在了,我见不着他了,他去了天堂……”
   话语很简单,但其中的意蕴、内涵、感情以至哲理却像一大股水波向他猛然扑来,使他应接不暇,他迟疑一会儿,好不容易才答上一句:“他在天堂里会保佑你……”
   这是年已古稀的他,生平第一次用非无神论的语言说话……
   老夫人从美国探亲回京,交给老先生一个纸封,说:“这是小孙女要我带给爷爷的一封信。”老祖父赶快把手头的事都放在一边,急不可待地想打开纸封看看信里是什么内容。那纸封是用一张稍为厚实点的绛色纸折叠而成的,马马虎虎呈一荷包形,一看就是一双笨拙小手折出来的。可是,要打开它可很不容易,折叠处贴了胶条,胶条也是胡乱剪切出来的,很不整齐,粘得更是歪歪斜斜,操作的那双小手显然是生平第一次做这样的手工活,但在折叠处的下方却用另一种颜色笔署了一个名字“EMMA”,字母大大的,清晰突出,特别醒目,那是发信者的芳名。
   老祖父惟恐把纸封撕坏,只能细心地去拆除那封口的胶条,但它偏偏粘得特别严实。愈难拆开,老祖父好奇心愈加急切:“粘这么牢,小丫头写了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她写了些什么,她没有告诉我们。”老夫人解释说。他终于把胶条拆除,打开了纸封,里面果然有一张小纸片,看来,这便是小孙女给老祖父的重要信函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小纸片又是折叠着并用胶条粘贴在绛色的封纸上,虽然又是歪歪斜斜的,但可以看得出来,那位5岁的发信者是极其郑重其事的,老祖父只得又耐心地拆胶条……
   最后,终于大功告成,老祖父打开了折叠着的那个小纸片,那上面有拙拙的笔迹,写着这样一句英文:WELOVEGOD(我们爱主)。而且,取下那张纸片,发现那张绛色封纸的内面,也写着同样的这句话,这就是小孙女给老祖父的家信的全部内容。
   老祖父本来猜测这封信是小孙女玩的捉迷藏的游戏,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内容,一时把老祖父又震撼得半天也平静不下来。眼前这封很特别的信函,正是悲痛事件后母女俩特定精神历程的一个投影,它清楚地显示出这个精神历程是深沉的,而且似乎将是悠久的,无尽期的……
   老祖父把信函的内容告诉老伴,老太太也没有想到是这么一句话。她回忆起在美国所见到的小孙女的生活:在其母的带领下,她养成了饭前祷告的习惯:对着桌上食物,她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合掌,眼睛认真地闭上,嘴里念念有词,遇上她童心轻快的时候,还补充一句:“正好我现在饿了。”
   老唯物主义者闻此讯后,久久难以平静……
  (冯国伟摘自《文汇报》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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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N个片段

作者:回到唐朝




  我初三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有着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犹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作为O型血的豪迈男子汉,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毒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的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矇眬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得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笑。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南湖一号摘自《科学大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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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于凤至

作者:李汗平




  1940年春天的一天,掩不住一脸忧郁的于凤至只身来到美国求医。那是于凤至一生中最刻骨铭心、最痛彻肺腑又肝肠寸断的几个小时。
   当于凤至醒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胸前,喃喃地自语道:“我成了一个残疾人,还能昂首挺胸地面对这个世界吗?还有勇气面对张学良的爱抚吗?”
  像野草一样活下去
   贝尔医生来了,一脸严峻。“女士,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乳腺上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也就是说,你身体里别的地方也有癌细胞了。”
   于凤至伤心地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忽然尖利地、咆哮般地叫喊起来:“我不!我———不———!我———不———!”
   可不做手术就是一个死,三个孩子将没有妈妈。在几经考虑之后,于凤至终于咬紧牙关,狠下心来,开始了痛苦而繁琐的放疗和化疗。人生就是一个炼狱。“于凤至,你得挺过去。”她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可那段放疗和化疗的日子真是让人难挺、难熬。于凤至只觉得浑身的血脉都要被耗尽了,浑身的骨头都散了架子,像一堆烂柴火,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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