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说话,一个人继续挖。于是武警和他各挖各的。
  挖了三天三夜,不吃东西,偶尔喝点水。从不说话,不哭也不叫。
  第三天夜里挖出来了,他忽然笑了,很温柔的笑,但是他的儿子已经变形了。
  他叫上武警一起,抬开预制板,把儿子挖出来,轻轻放在地上,找来水和纱布,给儿子擦身子和梳头。很轻,很温柔,他始终微笑,武警看到都要哭,又不敢劝他。
  擦完,他就把儿子抱起来,坐着,两个人,父子。坐了一夜,也不和别人说话,偶尔亲亲儿子。
  天亮了,运尸体的车来了,他拿了一个尸体袋,把儿子装进去,别人要帮忙,他都拒绝了。然后,抱起装儿子的袋子,把儿子抬上车。这时候,他突然大叫一声,那种穿云裂石的声音,在场的武警都以为他疯了。上去拉他,他很快平静了,说,我没事。
  他把儿子放好后,跳下车,抓了一朵野花,放在装儿子的袋子上,说:“儿啊,爸爸再送你一程。”然后,关门,目送车子离去,一个人转身走了。
  武警说,他两个食指的第一节骨头都没有了。
  故事完了。
  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石景琼摘自《现代女报》2008年5月18日图/李欣)
  





首页-&gt2008年第22期

约会

作者:三 毛




  一直到了初中二年级有了“生理卫生”课之前,我都不知道小孩子是从哪里来的。其实这个问题从小就问过母亲,她总是笑着说:“是垃圾箱里捡出来的呀!”我也知道这是母亲的闪烁之词。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除了堂兄、弟弟和父亲之外,对于异性,只有遥遥相望,是不可能有机会去说一句话的。我们女生班的导师一向也是女的,除了一个新来的美术老师。他给我的印象深,也和性别有关。第一天上课时,男老师来,自我介绍之后,又用台湾国语说:“我今年二十四岁,还是一棵草。”那句话说了还嫌不够,又在黑板上顺手画了一棵芦草,我们做孩子的立即哄笑起来。起码很明白地听出了他尚未成家的意思——很可怜自己的那份孤零就在这句话里显了出来。
  “那我是一朵花呀!”我跟邻位的小朋友悄悄地说。老师第一天来就凶了人,因为上课讲话。他问我:“讲什么?说!”我站起来说我是一朵花。全班又笑得翻天覆地,老师也笑个不停,就没有罚。
  那时候我们在学校也是分派的,感情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要怎么办才能表明心迹,于是就去结拜姊妹。当然,不懂插香发誓等等,在校园一棵树下,大家钩手指,又报生辰,结了七个金兰。
  有一天我们结拜姊妹里一个好家伙居然跟邻班的男生讲了三两句话。等我们悄悄聚在一起时,才说,男生也有七个,约好以后的某一天,双方都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池塘边去。这叫做约会,男女的。我们也懂得很。
  问我们敢不敢去,大家都说敢。可是如何能够约时间和哪一天,实在不能再去问,因为众目睽睽,太危险了。
  没想到第二日,要跟我们约会的那群男生,结队用下课的时间在我们教室的走廊上骂架,指名骂我们这七个姊妹。不但骂,而且拿粉笔来丢我们,最后干脆丢进一个小布袋的断粉笔来。我们冲出去回骂,顺手捡起了那个白粉扑扑的口袋。围得密密的人墙——七个,打开袋子,里面果然藏着一张小纸片,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相会。
  事情真的来了,我第一个便心慌,很害怕,实在不想去做。可是要面子,不敢临阵脱逃,下了课,我们七个人背了书包就狂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那长满了遍地含羞草的池塘边去。也许女生去得太快了,池塘边男生的影子竟没一个。
  就蹲在池边跟草玩,眼睛不时抬起来向远处看,眼看夕阳西下,而夜间的补习都要开始了,男生们根本没有出现。离开池塘时,我们七个都没有讲太多话,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难堪极了。
  也不敢去问人家为何失约,也不再装腔作势地去骂人了,只是伤心。那时候快毕业了,课业一日加重一日,我们的心情也被书本和老师压得快死了,也就不再想爱情的事情,专心念起书来。
  总也感染到了离愁,班上有小朋友开始买了五颜六色的纪念册,在班上传来传去。或留几句话,或贴一张小照片,写上一些伤感与鼓励的话语,也算枯燥生活中心灵上一些小小的涟漪。
  男生班里有一个好将——不是我中意的那个,居然将他一本浅蓝色的纪念册偷运进了我们七姊妹的书包里。我们想,生离死别就在眼前,总得留些话给别人才叫义气,这个风险一定要冒一下的。于是,在家中大人都睡下的时候,我翻出了那本纪念册,想了一下就写——“沈飞同学:好男儿壮志凌云。陈平上。”写完我去睡觉了。纪念册小心藏进书包里,明日上学要传给另外的女生去写。
  第二天早晨,妈妈脸色如常,我匆匆去学校了。等到深夜放学回家,才见父母神色凝重地在客厅坐着。妈妈柔声可是很认真地问:“昨天,你写的那本纪念册是给男生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好男儿壮志凌云,是什么意思?”我羞耻得立即流下了眼泪,细声说:“我想,他长大了要去当空军。”“他当空军?你怎么会知道?交谈过了吗?”我拼命地摇头,哪里晓得他要做什么,只因为他名字上就一个“飞”字,我才请他去凌云的。
  父母没有骂也没有打我,可是我知道跟男生接触是他们不高兴的事,仍然拼命流泪。后来,父母说以后再也不许心里想这种事情,要好好用功等等,就放我上床去了。
  眼看毕业典礼都快来了,男生那一群也想赴死一战,又传了话过来,说,填好“初中联考志愿单”的第二天是个星期日,要约我们七个去台北市延平北路的“第一剧场”看一次电影。
  我虽然已经被父母警告过了,可是还是不甘心,很紧张地去了。
  延平北路那家“荣安银楼”老店旁的电线杆下,就聚着那群男生。我们怯怯地还没有走到他们面前,他们看见我们来了,马上朝“第一剧场”的方向走去。男生走,我们在好远的后面跟。等到窗口买票时,男生不好意思向售票小姐讲:后面来的女生最好给划同一排的票。他们买了票,看了我们几眼,就进去了。我们也买了票,进去坐下,才发现男生一排坐在单号左边,我们一排在双号右边好几排之后。
  那场电影也不知道在演些什么。起码心里一直乱跳,不知散场以后,我们和男生之间的情节会有什么发展。
  散场了,身上还有三块多钱。这回是女生走在前面,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吃,站得远远的,也在一根电线杆下等。后来,公车来了,同学都住一区的,坐同样的车回家,也是前后车厢分坐,没有讲话。
  下车,我们又互看了一次,眼光交错地在一群人里找自己的对象。那一场拼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
  (司志政摘自《倾城》漓江出版社图/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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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初恋

作者:约翰·加西纳




  在新学年开始的第一天,一个我以前见过、但从没真正看仔细的女孩和我在教室里并排而坐。我的两眼睁得老大,紧盯着她。她侧过头来,非常非常镇定地看着我,那一眼已经令我神魂颠倒。
  “你瞪着眼瞧什么?”她问,接着又问了一次。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清她的问话,又过了更久我才支支吾吾地回答。
  “没……没看什么,”我嗫嚅着,趁她冷冰冰的蓝眼睛把人化成石头以前赶快别过头去。
  她名叫赛柔。这个名字在我舌尖上打转,我一遍又一遍地低语,似乎它不是名字,而是祈语。我对赛柔的迷恋完全是天真无邪的。那是1950年,我才9岁,电影尚未分级,《花花公子》杂志比我还年轻,父亲还没有把我拉到一边给我讲“大道理”。我懂得些什么?
  为什么赛柔一走近,我的心就扑通扑通跳?是什么使我看上了她?这令我很烦恼,就像患了流行性感冒似的,出现了可怕的症状:头晕目眩、打冷战、茶饭不思。
  赛柔对我的偌大影响真令我迷惑不解。老实说,我们是邻居,曾一起上过别的课,多年来我都没有理会她,可是这次不同。
  看到她自然使我心动,但并不止于此。我一有机会就走近她——即使没有机会也如此——结果我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女孩闻起来和男孩不同,尤其是赛柔,她呵气如兰,一点也都没有我们男孩因整天耗在沙地上而弄的那身霉味儿。
  她的味儿使我眩晕。
  夜晚我辗转反侧,渴望在学校时能有机会揪她的辫子,对她扮鬼脸,在她作业簿上涂鸦,做任何使她知道我对她多么有意的事。
  这是已经感到却不准备承认的情意,我深信:全班人人都知道了,但没有人要说出来。当然这“人人”并不包括赛柔在内。
  一天在学校吃午饭时。我们都到外面去了。我在朋友的怂恿之下嘲弄了她。她突然转身面对着我,手叉着腰,撅着嘴。
  接着发生的事好像有一辈子长,其实是瞬间即逝。后来想起,真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回味。我常常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回想这件事,偶尔又想到:要是那样,又会怎样。回忆时,整件事像慢镜头重播撞车过程,连相撞的一刻也是慢慢发生的,你看见车迎面而来,却无从避开。
  赛柔倾身向前说话时,整个操场都静下来了。她说:“我妈妈说,一个男孩真正喜欢一个女孩才戏弄她。”然后她跳跳蹦蹦地跑开了,只听到她皮鞋擦地的沙沙声。
  四周蓦地迸发出哄笑声。否认这个事实绝对不可能,我讲不出话来,只是怔着站在那里,气也泄了。我觉得自己在倒下,虽然实际上我呆若木鸡。我的脸红得像火烧云,时间完全静止了下来。
  等我喘过气来,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周郎摘自《中学生大阅读》图/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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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痴情枉少年

作者:黄宝莲




  我读过的大学里,有许多绮丽的爱情故事,一一印证所谓“若不痴情枉少年”。
  最难忘记的是同我选修诗词欣赏的一个长发瘦女生。她不美,衣服穿得邋遢,就是有一股孤芳自赏的潇洒劲。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成天跟她腻在一起的就是别系一个念自然组的男生,头发很短,像把钢刷,经常穿拖鞋,短裤,露出长毛腿,胡子不刮,带着流氓气息的聪明模样,两个人走在一起,特别臭味相投。
  我当年难免也有这样一点个性,对这种勇于自命不俗的人,格外欣赏。当那些自称思想开放、行动保守,自视家教良好的同学,用批评审判的眼光讥讽那一对男女的惊世骇俗、放荡不检时,我就暗自赞赏他们敢作敢当的勇气。
  他们每天一起吃午餐。十二点下课时,教室门外就等着一个提便当的他,然后一起到学校餐厅分享午餐。他们总是吃得津津有味,互相夹菜到令人生烦的地步。我有一次坐在他们旁边,看见男的三次把一块肉夹到女的碗里,女的三次夹回去。两个人总共说了六次“你吃”。最后,女的放下筷子,一副怒容:“叫你吃就吃!这么啰嗦个没完。”男的就乖乖地吃了。那一餐饭,俩人吃得意犹未尽。就商量是不是要在餐馆里再点一样菜。“你吃饱了没有?”男的先问。女的以同样的话又问。“你吃饱了没有?”“想吃什么?”男的说。“豆腐怎样?”女的提议。“你想吃豆腐吗?”男的又问。五分钟的反复征询后,他们决定多买一份豆腐。那一餐饭终于吃得一无所剩。男的牵着女的手,提着便当,双双步出餐厅。
  每时每刻,他们形影不离。只有坐在不同教室的时候,才能把他们暂时分开。他们大胆大方,对旁人视若无睹。在省“议员”建议辟室供约会的学生“合法接吻”的笑话闹出时,一般男女,都还只是找个阴暗角落,夏天蚊咬,冬来风寒。这一对男女就敢在大街上公然接吻,毫不扭捏,就像西洋电影的恋爱镜头一般自然与天经地义。春暖花开时,草坪斜坡上就见他们拥抱翻滚,忘了来来往往无数受惊的眼睛。
  至于两人同住一个小房舍的廉价双人床的事实,早就白得没人去探究。人们好奇的还是他们互相穿着彼此的衣物。你总是会发现一双绿袜子,一只是在男的右脚上,另一只是在女的左脚上,一双白袜子,也如此这般的各穿一只。一双红拖鞋,左脚在男方,右脚在女方,凡是任何成双成对的东西,都必须被他们公平地分开来,各自拥有对方的一半。歌词里的:你泥里有我,我泥里有你。
  那样的排列组合,是一种分享的喜悦?是一种标新立异?还是一种趣味游戏?我始终没有弄懂。当时只信:这么年轻的两个生命,能如此刻骨相爱,肯定有一种早熟的悲剧,是我所不能理解的,他们能坦然面对绝大多数人的指责与误解,必定需要无比的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选择。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第一件事便是在厚厚的毕业纪念册上,找寻这两个人,想从闲言流语中,找出一点可以探寻真相的背景资料。当我翻遍整本册子,发现几千人的名单中,就缺了他们两张面孔。他们既没有一张标准死板的学士照,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有挖空心思的毕业留言。四年风风雨雨的日子,他们回报我好奇心的,就是二寸宽三寸长的“白色空缺”。
  我冲动得想向人打听他们的下落,以及彼此相爱的结局。但是,我终于明白:“无题”是他们选择最美丽的告别方式。我才学得如何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青衫客摘自《我私自的风景》江苏文艺出版社图/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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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近了,便没有了英雄和美人

作者:东归雀




  他曾用20分钟的时间,写下对她的美誉: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写的一定不是别人,就是她胡茵梦,字字生香。
  
  李敖一生倨傲,有才情却屡屡不得志,一生艳遇不断,阅美女无数。他与胡茵梦一个是在文化界呼风唤雨、才气横溢的作家,自命的超人、情圣;一个是影视明星,才貌俱佳,个性开放,是许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两人一搭一档,外人看来,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可两人轰动一时的婚姻仅维持三个月便宣告破裂。
  胡茵梦与李敖的第一次会面是在萧孟能花园新城的家中,也可能是萧孟能的有意安排,因为传说胡茵梦很想结识李敖。据胡茵梦后来回忆说:他当时的穿着很保守,两只手臂的比例稍短了一些,手形也比一般男人小,整体看来带点阴柔的气质。当时我穿了一件淡柠檬绿的棉质长袍,光着一双大脚,连拖鞋也没穿。李敖一整晚都盯着我的脚看,后来才知道他有点恋足癖。
  没隔几天,李敖就带胡茵梦去金兰大厦的家见识他的十万册藏书。两人坐在沙发上闲聊时,据胡茵梦说:“李敖突如其来地吻了我,而且头摆的角度是直的,竟忘了接吻时头得歪一点才行。”当时李敖还有一个女友,李敖对她说:“我爱你还是百分之一百,但现在来了一个千分之一千的,所以你得暂时避一下。”他给了前任女友210万元,打发她去了美国。
  他们也曾深深爱过!每天早上她一睁开眼,床头一定齐整地摆着一份报纸、一杯热茶和一杯热牛奶。那是他为她准备的,整洁的温暖。她也想带给他快乐,在他面前跳她自己发明的女巫舞,翩跹若蝶。但是这样的琴瑟之和并没维持多久,有着独立个性的两个人便因生活的琐碎开始吵个没完。
  她喜欢光着脚丫在地上走,他却反应强烈,认为灰黑的脚底对他来说简直是一项不道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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