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赏必须公平, 处罚必须公正. 明了 受到赏赐的原因, 臣民就能明白死的价值. 而清楚受到处罚的原因, 奸邪的人就会畏惧而不敢胡乱行事. 因此, 奖励不能没有凭据, 处罚 不能任意施行. 如果把奖赏给予无功之人, 则有功的人就会心怀不 满; 刑罚任意使用, 正直的人就会内心不平. 所以, 有国君因羊肉羹 分配不公而亡国 ( 枟战国策枠 记载: 战国时代中山国国君设宴赏赐国 内名士, 以羊肉羹款待众人, 名士司马子期因未受赏而怀恨在心, 便 游说楚国攻打中山国). 而楚王因偏听谗言, 最后导致灭国. 将帅操纵 着 全 军 的 生 杀 大 权, 如 果 滥 用 使 忠 良 蒙 冤, 无 辜 受 死, 而犯死罪的恶人却存活, 或喜怒无常, 好恶随性, 赏罚不公正 严明, 朝令夕改, 假公济私, 这是危害国家的五种祸患. 赏罚不公 正严明, 则会有人不服从朝廷的法令; 处死未犯死罪的人, 则奸伪 并起而无法禁止; 姑息犯死罪的人, 则士兵逃散; 喜怒无常, 则威 信不得树立; 奖罚不严明, 部属则不奋力杀敌立功; 教育失当, 则 一九八
士兵不遵法令; 假公济私, 则士卒心生叛变. 所以奸邪不能杜绝, 国家就不能长保太平; 士卒逃散, 军队力量就会越来越薄弱; 威信 不能树立, 士兵杀敌就不会拼命;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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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不奋力杀敌立功, 将帅就失 去了强有力的辅佐; 法令不得施行, 那么混乱的局面就无法治理; 士兵有叛变之心, 国家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杜绝奸邪需 要 有 清 明 的 政 治, 防 止 奢 侈 浪 费 就 要 提 倡 节 约, 忠诚正直的人可以让他处治狱讼, 廉洁公正的人可以让他处理 赏罚. 在进行赏罚时公平无偏, 那么人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听从. 大 街上有饥饿的人, 而马棚里却养着肥马, 这可以说是不顾及他人的 生命只求自存, 苛刻别人而善待自己. 所以国君要先募集财物而后 实行奖赏, 先公布法令而后施行诛罚. 那么人人都愿意归顺, 尊敬 和爱戴他, 即使不用命令, 众人也会听命于他. 如果赏罚不公正, 忠臣就会无辜 而被 诛 杀, 奸 臣 就 会 无 功 而 被 重 用. 赏 赐 不 回 避 怨 仇, 所以齐桓公才得到了管仲的鼎力辅助; 诛罚不回避亲戚, 所以 周公才有大公无私, 杀死亲兄弟的好名声. 枟 尚书枠 上说: " 无偏 无私, 王道就会开阔坦荡; 无私无偏, 王道就会平整修远!" 说的 正是这个道理.
【心得】任何一个统治者要想取得丰功伟业, 做到赏罚分明是相当重要 的. 君主赏罚不明, 就 可 能 失 去 江 山 社 稷; 战 场 上 的 将 帅 赏 罚 不 明, 就可能失掉战争的胜利. 奖赏无功之人, 惩罚无罪之人, 就会 造成外佞当道, 忠臣蒙冤的混乱局面, 导致可怕的后果. 因此无论 君主将帅, 善必赏, 恶必罚, 这才应该是正确的赏罚原则. 董祀是曹操一直很器重和信任的人, 但有次曹操错误地听信了 周近对董祀的诽谤, 轻率地下令让董祀 " 服罪自裁" . 当他很快地查 清事情的真相后, 知道自己轻信谗言, 冤枉了董祀, 于是立刻当众承 认错误, 收回旧令, 并晋升嘉奖董祀, 同时严厉地处分周近. 曹操有 这样赏罚分明的磊落胸襟, 才能够使他的谋臣将士忠心为其效命. 一九九
周朝的太祖皇帝曾经过度纵容手下王峻, 王殷二人, 后来他们 因为骄横而被杀. 周世宗汲取了这个教训, 从此群臣有功, 不吝厚 赏; 如有过失, 则当面责问, 若还不知改过, 一定严惩. 周世宗在 用法上相当严厉, 群臣一旦失职误事, 往往被处以死刑, 即使是极 富才干之人, 也很少受到宽恕. 有次翰林学士窦仪失职, 周世宗大 怒欲杀之, 幸而宰相范质苦谏, 说其罪不当死, 周世宗才赦免他. 公元 954 年, 周世宗发现左羽林大将军孟汉卿私下多收税赋, 就下 令其自尽. 有朝官上奏说量刑太重, 周世宗则说, 自己也明白用刑 过重, 但一定要借此惩戒并向其他大臣宣示: 绝不允许扰民. 公元 957 年, 周世宗在永福殿的工地上看见有些工役把建殿的木片削来 当勺子, 而瓦当碗用, 他立刻下令斩了负责监工的宦官孙延希. 在梁朝以前的宋, 齐两朝, 就已经废除了监督诸王的制度, 诸 王犯了大罪, 也只不过进行家教, 训诲一下也就算了. 梁武帝的六弟 临川王萧宏, 是个奢侈放纵, 贪财无度的人, 他利用盘剥, 巧取豪夺 了很多房屋财产, 后来有人告发他谋反, 梁武帝亲自到萧宏的住宅逐 屋检查. 结果看见其 30 多间库房中, 每间都藏有 1 千万钱, 共计 3 亿钱以上, 其他的房间里还堆满了不计其数的布, 绢, 丝, 棉等等杂 货. 梁武帝一看并没有兵器之类的谋反物品, 反而很高兴, 从此对萧 宏更加信任. 萧宏本来很害怕被梁武帝查出赃物而受到惩处, 没想到 贪赃不仅没有遭到处罚, 还得到了加倍的信任. 除此之外, 梁武帝在 对待一般的亲属族人, 也一概不用法律, 这些人犯了罪, 全都能够得 到宽恕. 但梁武帝在对待平民百姓时却完全相反, 百姓一旦违犯了刑 法, 就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办, 如果该连坐, 无论男女老幼都不得幸 免, 若有一人逃跑, 他的全家都会被囚禁充任苦役. 周世宗在赏罚制度上相当分明, 始终坚持赏善罚恶的原则, 不 仅改革了五代以来的不少积弊, 也为他开辟统一全国的道路, 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 梁武帝本来是企图通过放纵皇亲国戚的办法, 来改 变宋, 齐两朝骨肉相残的丑恶现象, 但赏罚混乱的结果, 却是使得 自己成为了东晋以来最坏的统治者, 赏罚失度, 祸由此生. 二〇〇
十一 喜 怒
【原文】喜怒之政, 谓喜不应喜无喜之事, 怒不应怒无怒之物, 喜怒之 间, 必明其类 . 怒不犯无罪之人, 喜不从可戮之士 , 喜怒之际, 不可不详. 喜不可纵有罪, 怒不可戮无辜, 喜怒之事, 不可妄行. 行其私而废其功, 将不可发私怒, 而兴战必用众心, 苟合以私忿而 合战, 则用众必败. 怒不可以复悦, 喜不可以复怒, 故以文为先, 以武为后, 先胜则必后负, 先怒则必后悔, 一朝之忿, 而亡其身. 故君子威而不猛, 忿而不怒, 忧而不惧, 悦而不喜. 可忿之事, 然 后加之威武, 威武加则刑罚施, 刑罚施则众奸塞 . 不加威武, 则 刑罚不中 , 刑罚不中, 则众恶不理, 其国亡.(4) (3) (1) (2)
二〇一
【注释】(1) 类: 界限. (2) 可戮之士: 指罪大恶极, 可杀之人. (3) 众奸塞: 杜绝了一切奸伪罪恶. (4) 不中: 不能产生作用.
【译文】喜悦和发怒之道, 在于不该为不值得喜悦的事情而喜悦, 不该 为不值得发怒的事情而发怒. 喜悦和发怒之间, 它们的界限必须划 清. 发怒时不累及无辜的人, 高兴时不放过有罪的人. 喜悦或发怒 的时候, 应该清醒审慎. 高兴的时候不能纵容有罪的人, 发怒的时 候不能错杀无辜的人. 喜悦和发怒这两种情绪, 不能没有原因. 如 果仅凭自己的情绪而任意行动, 必然会毁掉事业. 将帅不能因一己 之怒而发动战争, 必须使众人的想法一致才能取胜. 如果因为一个 人的私愤而与敌交战, 则一定招致失败. 一个人愤怒时不能立即转 为喜悦, 喜悦时也不能立即转为愤怒. 因此, 必须以政治外交策略 为先, 以武力对抗为后. 如果以武力为先, 即使最初获得胜利, 最 终也会失败, 而首先发怒的人, 事后必定反悔, 因为一时之忿, 却 导致自己灭亡是不值得的. 所以君子应该威严但不凶恶, 虽然心中 生气却不发怒, 尽管心里担忧但不害怕, 即使心中高兴也不狂喜. 令人生气的事情发生之后, 如果能用权威手段加以处置, 便能有利 于施加刑罚, 进而使邪恶不再产生. 如不采取权威手段, 则刑罚不 能发挥应有的 作用, 那 么 一 切 邪 恶 将 无 法 杜 绝, 国 家 必 会 走 向 灭 亡.
【心得】诸葛亮在此指出, 将帅的情绪往往能影响军队进退胜败. 将帅 常能于一念之间, 决定战争形势的变化和军队士兵的命运. 二〇二
公元前 624 年, 楚国的属国宋国瞒着楚国转而依附晋国, 引起 楚国的强烈不满. 楚军一怒之下, 在次年的冬天, 令尹子玉率军攻 宋, 围困宋国国都商丘. 宋连忙求救于晋, 晋国欲称霸中原, 遂迅 速发兵救宋. 楚成王见宋都久攻不下, 师劳士困, 同时晋军又逐渐逼近, 大 有前后夹击楚军之势, 于是想要撤回楚军. 而主将尹子玉见宋都迟 迟不能攻破, 却被大大地激怒了, 坚决不肯放过宋国, 并坚信楚军 最终定能战胜 晋军. 楚 成 王 见 尹 子 玉 信 心 十 足, 便 答 应 与 晋 军 一 战. 晋国为了激怒尹子玉, 故
意将楚国的使者宛春扣留, 尹子玉得 知此事后, 暴跳如雷, 立即集中所有兵力, 准备与晋军决一死战. 晋文公见楚军士气正旺, 于是下令先退避三舍 ( 古时距离单位, 一 舍为三十里) , 到达城濮, 会合秦国和齐国的援军. 尹子玉见晋军 后退, 不顾士卒久战后的疲劳, 下令紧追, 进至城濮, 两军在城濮 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 晋军假装退却, 并用树枝扬起灰尘, 以挡住 楚军的视线. 尹子 玉 见 此, 误 以 为 晋 军 已 溃 不 成 军, 于 是 奋 力 猛 追. 这时, 两翼的晋, 秦, 齐三国联军趁机夹击楚军, 将它拦腰截 断, 与此同时, 宋军又从后面追来, 斩杀楚军无数, 楚军大败. 尹 子玉 " 怒而致战" , 致使楚国大败, 损失严重. 古人说, " 匹夫见辱, 拔剑而起, 挺身而出, 此不足为勇也." 只有 " 猝然临之而不惊, 无故加之而不怒" , 才能正确处理风云变 化的各种局势. 俗话说: " 小不忍, 则乱大谋" , 说明了失去理智的危害. 理智 地对待一切事物, 是大智的表现. 枟 孙子兵法枠 指出: " 主不可以怒以兴师, 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合于利而动, 不合于利而止." 认为国君不可以因一时的愤怒而兴 兵打仗, 将帅不可凭一时的怨愤而与敌交战, 因为一个人愤怒过后 可以转变为高兴, 怨愤过后可以转变为喜悦, 但国家灭亡了就再也 难以恢复了, 人死了就再也无法变活了. 一切都要以是否有利为转 二〇三
移, 合于利则动, 不利则止, 这才是理智的行为. 三国时期, 蜀国名将关羽 败走 麦城, 被东 吴擒 杀. 张 飞闻 讯, 悲痛欲绝, 严令三军赶制孝衣, 为关羽戴孝, 逼得手下将官无奈, 最后铤而走险, 将 其 刺 杀. 刘 备 为 报 东 吴 杀 害 关 羽 之 仇, 举 兵 伐 吴. 诸葛亮, 赵云等人苦苦相谏, 都无济于事. 这时的刘备已完全 失去了理智. 结果 被 吴 将 陆 逊 一 把 火 烧 得 溃 不 成 军, 数 万 军 士 丧 生, 刘备本人带着残兵败将退归白帝城, 羞愧交加, 一命呜呼. 蜀 军从此一蹶不振了. 魏大臣司马懿多谋善变, 遇事极为冷静, 从不 为自己的情绪左右. 一次, 诸葛亮出兵伐魏, 进军至五丈原. 司马 懿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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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过渭水, 筑垒抵御. 当时, 蜀国大军出动, 粮草有限, 利 在速战, 司马懿则坚守不出, 以待时机. 为了激怒司马懿出战, 诸 葛亮心生一计, 派人给他送去了妇女的服饰, 以侮辱他. 讽刺他胆 小如女人. 但他看到后只是佯装恼怒, 却始终按兵不动. 诸葛亮也 就没有办法了. 最后, 诸葛亮看同魏军长期相持, 难以取胜, 心力 交瘁, 加之过度操劳, 病死在了五丈原军中, 蜀军只好退走. 由此可见, 是 否 理 智 地 处 理 事 情, 有 时 就 成 为 事 情 成 败 的 关 键. 大事是这样, 小事也是这样. 春秋时期, 郑灵公在位期间, 由公子宋和公子归生辅政. 有一 天, 有人从汉江带回一个大龟, 献给灵公. 灵公命屠夫炖肉汤招待 朝中官员. 这时, 公子宋对灵公说: " 我每次食指跳动, 总要尝到 好吃东西. 今天食指跳动了几下, 果然又有好东西品尝了, 你看灵 验不灵验?" 灵公听了, 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 你的食指跳动灵验不灵验, 这一次还得由我决定!" 于是, 他暗中吩咐屠夫, 如此这般, 屠夫 心领神会, 含笑而下. 到了品尝龟肉的时刻, 郑灵公命令诸臣按官 职大小, 依次坐定. 公子宋位居第一, 洋洋自得, 等着品尝. 郑灵 公却突然宣布, 今天赏赐从最下席开始, 公子宋变成了最后一个, 他明知道这是灵公拿自己开心, 又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只好压住火 气, 耐心等待. 大臣们一个个得到了赏赐的龟羹, 纷纷称赞, 眼看 二〇四
只剩下公子宋 一人 了, 公 子 宋 眼 睁 睁 地 等 着 屠 夫 呈 上 来 龟 羹. 谁 知, 这时屠夫向郑灵公报告说, 龟羹没有了. 在众臣面前受到如此 冷落和戏弄, 公子宋真是怒火中烧. 目睹公子宋的窘态, 郑灵公开 心极了, 哈哈大笑, 指着他说: " 我本来是命令遍赐君臣的, 谁料 想却偏偏少了 你一 个 人 没 有. 看 来, 这 是 命 里 注 定 你 不 该 吃 龟 肉 啊. 你看你的食指跳动要吃好东西的说法哪一点灵验呢?" 听了此 话, 公子宋恍然大悟, 原来这一切都是灵公捣的鬼啊! 为了挽回面 子, 他这时已完全失去了理智, 遂不顾君臣之礼, 突然起身走到郑 灵公面前, 将手探入灵公面前的鼎中, 捏了一块龟肉, 放进口中, 反唇相讥道: " 我现在已经尝到了龟肉, 食指跳动哪一点又不灵验 呢?" 说罢, 不辞而别. 公子宋的言行, 深深激怒了郑灵公, 他当 着众臣的面, 愤愤地说: " 宋也太无礼, 他眼中还有我这个君主吗? 难道郑国就没有刀斧能砍掉他的脑袋不成?" 众臣吓得纷纷跪倒在 地, 连连规劝, 郑灵公仍愤愤不已. 一场盛会 就 这 样 不 欢 而 散. 从 此, 郑 灵 公 与 公 子 宋 结 下 了 仇 恨. 公子宋因惧怕灵公找借口除掉自己, 干脆一不做, 二不休, 先 发制人, 在这一年的秋天派人刺杀了郑灵公. 两年之后, 郑灵公之 弟追查公子宋 指 染 君 鼎 之 罪, 将 公 子 宋 杀 掉, 暴 尸 于 朝, 尽 诛 其 族. 君臣二人因一件小事而反目成仇, 最后双方都死于非命, 实在 令人可惜. 然而, 在现实生活中, 因一时的矛盾, 头脑发热, 失去 理智, 酿成惨祸的事实, 却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 恰当的理智, 适 宜的克制, 合适的行动, 是做事时智慧的表现.
二〇五
十二 治 乱
【原文】治乱之政, 谓省官并职 乱结; 纤纤(2) (1)
, 去文就质也. 夫绵绵不绝, 必有(3)
不伐, 必成妖孽. 夫三纲
不正, 六纪不理, 则大
乱生矣. 故治国者, 圆不失规, 方不失矩, 本不失末, 为政不失 其道, 万事可成, 其功可保. 夫三军之乱, 纷纷扰扰, 各惟其 理. 明君治其纲纪, 政治当有先后, 先理纲, 后理纪; 先理令, 后理罚; 先理近, 后理远; 先理内, 后理外; 先理本, 后理未; 先理强, 后理弱; 先理大, 后理小; 先理身, 后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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