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会去自首的。也许,早就应该到了接受惩罚的那一天了。”
……
第二天一早,爸爸开车去警察局了,看到爸爸走时的身影,我心如刀绞,我该如何面对爸爸,该如何面对林邈啊!

Chapter 12

爸爸在去警察局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也许,过去的所有噩梦般的回忆都可以随着爸爸的去世而告终。而我最爱的男朋友林邈,也将永远不会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三个月后,我打算把我们家的旧居卖掉,在书房整理旧物的时候,我找到一本日记。

1998年8月25日 天气 晴

今天,我在方旋笛的果汁里放了一些从爸爸那里偷来的麻醉药,她过马路的时候就摇摇摆摆地,还“怦”地一下被车撞死了!我还去她刚刚理过发的理发店捡了她剪掉的长发留做纪念,因为那长发是林邈在信中称赞过的。

1999年4月15日 天气 阴

我在庾蒂的学校宿舍放了火,还把她绑在安全门那儿,她被活活烧死了,只是脸没有被烧到,我也在火灾中受了伤,脸被烧坏了,爸爸给我做了整形手术,植的皮正好是死去的庾蒂的。太好了,我又多了一样纪念了:庾蒂的脸皮。林邈总是在信里说庾蒂是个皮肤白皙的漂亮女孩子。

2001年9月30日 天气 大风

我今天给夏之焕写了封信,还约她去林邈家的地下室呢。在那里,我挖掉了她的眼睛,林邈被我用麻醉剂给弄晕了,他醒来的时候,我早已经把一切都做好了。我还留了夏之焕的眼球做纪念,因为林邈曾经赞美过她的大眼睛。

2003年2月11日 天气 晴

我用毒药毒死了米楚,谁让林邈总是在信里夸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呢。

我的整个人都在颤抖。

我走到镜子前面,看到我的头发,我的皮肤,摸到我心脏,想到那对眼球,我终于明白了我见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会心动,那是我的记忆在逐渐恢复。

日记的最后一页写到:

当我拥有了方旋笛的长发,庾蒂的面孔,夏之焕的眼睛,米楚的心脏时,我就可以骄傲地和林邈说:我才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






30.中指血

文/万一

一、古老的传说
在儿时的记忆里,储存了数不清的故事,而最让孙秀忘不掉的竟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传说。
小时候的冬天似乎格外长,孙秀天天都缠着外婆讲故事。外婆把老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是一样的开头:
小时候,我姥姥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个屯子住了十几户人家。有个货郎经常挑着挑子来卖货。他站在大街(gai)上一吆喝,各家的姑娘媳妇就都跑出来了,围着货挑子选货。
这一天,出来一个年轻媳妇,很眼生,货郎寻思,大概是谁家新娶的媳妇吧。
这个新媳妇什么都不买,只是往头上插花,把一个油头前前后后插得满满的,然后和货郎说,我回去给你拿钱。
货郎眼巴巴看着她走进一个黄土围墙的院子里,可是,左等不出来,右等也不出来。
眼看太阳要落山了,货郎很着急,就站在院子外面喊。
不一会儿,从两间黄土屋里出来一个半聋半瞎的老太太。货郎跟她要钱,而老太太说她家里没有年轻的媳妇。货郎说,我眼睁睁地看着她进了你们家院子。
邻居们也证实说老太太家确实没有新过门儿的媳妇。
货郎急了,央求村人帮他找找。
大家在院子里、屋子里都没有找到那个新媳妇。后来,还是老太太想起一件事,她把货郎领到她家房西的一个死胡同里,在那里找到了货郎的花儿。
那个胡同很脏,这些花儿插在一个又脏又破的刷帚上。大家都很奇怪。
老太太说:“几个月前,我儿媳妇切菜把中指切破了,出了很多血,有几滴血流在了这把破刷帚上。当时,我儿媳妇正忙着做饭,随手就把它扔在了茅房里。现在算来,也有一百多天了,它呀,这是成精跑出来祸害人了!”
大家听得毛骨悚然,不知如何是好。
老太太很有经验,她不慌不忙地说,烧了,把它烧了就没事了, 什么精灵都怕火。
有胆大的点起一堆火,把那把脏兮兮的刷帚扔进去,立时烧得吱吱哇哇又哭又叫,就像一个人被扔到火里被烧死一样,哭叫声十分惨烈……
每次,外婆讲完这个故事都要补充一句:
“秀儿,千万不要割破中指,中指血是有灵性的,滴在什么东西上,什么东西百天后就会成精。”
孙秀牢牢地记住这句话,一直到现在。
她的中指保护得很好,从没割破过,当然,中指血也就无从流出,外婆的话也就无从验证。
现在,孙秀考进了省城著名的医科大学,当然不会再相信这些了。但是,她并不否认自己内心深处仍然保留着儿时的那份芥蒂。


二、邂逅
转眼大三,课程已经进入到局部解剖实习阶段。
这次心血管探察是在研究生导师修宗教授的亲自指导下进行。所以,应该说这是一次精品课的演示。
孙秀的解剖实习成绩在系里是最好的,她的基础医学课程掌握得非常扎实。而且,她有一双灵巧的手,解剖尸体动作麻利,下刀准确。因此,这次局部解剖被指定为主刀。
孙秀十分珍惜这次机会。她与几位同学准时来到解剖室,换好衣帽,来到三号解剖台前。
尸体已经准备好,尸身从头到脚被一块白布盖着。教授按照惯例,先向学生们讲一下注意事项,末了,他说:“这是一具年轻的女尸,这在解剖教学里很难得,希望同学们珍惜,同时要尊重尸体。”然后教授向孙秀微微点点头,示意她可以开始了。
同学们都不说话,此时他们的心情既好奇又恐惧,像是等待着一个严肃的时刻。
“把布单拿掉。”孙秀说着,拿眼斜了一下站在不远处的尸体管理员。
那个尸体管理员没有动。他的大半个脸都被口罩捂住了,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医院发的劳保工作帽),整个脑袋只有眼睛部位露出一条缝,两只眼睛正直直地盯着孙秀。
孙秀看见那两只眼睛,吃了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霎时压向心头,而且愈来愈重。她感到了某种不祥。她盯着白布遮盖的尸体,过了好半天,终于伸出手把它掀开了……
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这张惨白的脸被化了妆,斑斑驳驳地涂上一层血红,格外刺激人的神经。
孙秀只觉得头皮唰地一炸,一股凉气从头顶灌入,霎时凉遍了全身,她的心狂跳起来。
时隔多年,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会以这种方式面对这张脸!此时,除了足以使她发疯的惊恐,还有来自心底的悲伤,歉疚,甚至思念……
尸体是冷藏的,但是早已解冻,只是有些凉而已。可是孙秀却觉得冷气袭人,寒彻骨髓。
她呆呆地看着她,大脑一片空白,几乎忘了自己身处何地,下面要干什么。现在,她只是希望这不是那个人,而是另外一个和她相似的女孩。
可是她骗不了自己,即使其他部位都是相似,而女尸胸前那个蜈蚣状的疤却不会错,因为那个伤疤曾经让孙秀羞辱过,也让她感激涕零过。

三、友情
孙秀高三那年,来了一个新同桌,是个乡下女孩,长得很像孙秀,只是肤色有些营养不良,不然,简直就是孙秀的一个副本了。
同学们都这么说,孙秀本人也默认,只是心里对她有点儿鄙视,不愿意公开承认。
孙秀是个保养得很好的城市女孩,白皙的皮肤,丰腴的身材,搭配得体的五官,处处都透出一股逼人的高贵气质。
这些与她的家庭出身不无关系。
父亲是他们那个县级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母亲是市教育委员会人事股副股长。夫妇俩把个女儿爱若掌上明珠。
孙秀从小就让母亲用各种高档时装打扮得像小公主一样,给女儿选用各种化妆品保养皮肤,在这方面,她母亲简直是个专家。
而父亲却很重视对女儿气质的培养。
父亲是个苦孩子出身,他鄙视自己出身的那个阶层,虽然现在他出入的是星级宾馆豪华酒楼,随从前呼后拥,众星捧月,但是在他的灵魂深处,那与生俱来的自卑感始终不弃不离。
他知道,想让自己彻底成为贵族阶层是不太可能。听人说,一个人贵族气质的形成,要付出三代的努力。所以,他对女儿的培养不惜花费任何代价。学钢琴,学舞蹈,练形体……打小培养。
除了自身资质的提高,孙秀另外一种潜质也被她的家庭引导出来。
在那个小城市里,她的父母算是实权派。所以,到她家送礼的、说奉承话的络绎不绝。耳濡目染,孙秀的虚荣心也得到了培养,雨后春笋般疯长起来。她喜欢听好话,喜欢不花钱来的东西。从小学起,她的小书包里就经常出现一些不属于她的小东西。而这个致命的缺点却让她的父母忽略了。
那天,天气闷热,马拉松式的高三总复习拖得人疲惫不堪。同桌又不在,孙秀烦躁极了,就离开学校,一个人逛超市去了。
说起同桌,孙秀还真是越来越喜欢她。她虽然话语不多,但每次说出的话都让孙秀感到新鲜。
许久以来,她俩总是在一起做题,在一起聊天,之间的差距在不自觉中缩短了。那些日子,风很柔和,空气也宁静……
孙秀穿一件白色丝质的连衣裙,挎一个米色的包,在超市里闲逛了一阵子,觉得自己该回去了。当她走到出口的时候,悬在头上的电子报警器“吱,吱,吱,吱”狂叫起来。
保安把孙秀带到了商场保安部,从她挎包里翻出一件极其漂亮的水钻胸坠。
保安部的头儿是个瘦小的男人,两腮凹陷,两只眼睛躲在深陷的眼眶里,死死地盯着孙秀。脸上没肉,看不出表情。
孙秀的脸一会儿红一会白,汗从两颊流下来。
一个保安趴在头儿的耳边嘀咕了几句。瘦男人把一侧的嘴角向一边努了努,说:“给卫生局打电话,让孙局长带五千块钱来领人。”


“不,不能……”孙秀哭出声来。
“不想让孙局长丢面子是不是?那好,我们给你们学校打电话,叫你们校长来领人!”
孙秀的头"嗡"的一声,如果让学校知道,就甭想参加高考了。
“项坠是我拿的,跟她没关系。”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孙秀以为自己听错了。
屋内的几个保安同时把头扭过去,用异样的眼光打量说话的人。
“是我放在她挎包里的。”
“嘿,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挺仗义呀!”保安甲说。
“那么,你是想丢钱呢还是想丢人?”保安乙翘着二郎腿问那个女孩。
“我不想丢人,钱,我也拿不起。”
保安们打量了一番女孩那身廉价的衣服,鄙夷地说:“那你想怎么办?”
“我可以每天来给你们做两个小时清洁工。如果还不够的话,等高考完了,我再来给你们打工,这样总可以了吧?”
几个保安竟然被女孩给弄蒙了,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们的头儿。
瘦男人一直沉默不语,最后毫无表情地说一句:“给她留个记号,放了。”
保安甲从腰里拔出一把尖刀,慢慢走过去。女孩的脸苍白起来,惊恐地倒退着。
孙秀这时才像从噩梦中苏醒一样,大叫着扑过去:“不,你们不能!……”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女孩的胸已被划了一刀。孙秀抱着她的同桌大哭起来。
血从女孩胸前洇出来,透过质地粗糙的衣裳,也染红了孙秀那件丝质的白色连衣裙。

四、 惊魂
“孙卓,准备好了吗?”教授提醒她。
孙秀自从上大学以后,就把原来的名字改了。在这个学校里,没有人知道她叫孙秀。
“啊,好,好了。”孙秀软软地回答。
她握着解剖刀的手在发抖,下刀时,有意避开那块蜈蚣疤痕。
“孙卓,位置偏了,”教授在指导,“应该在那块伤疤的正中下刀。”
“哦。”孙秀不得不沿着那条旧伤疤划下去,那道本来已经愈合的伤疤又被她划开了。
白色的灯光强烈地照在解剖台上。室内静极了,可以清晰地听见解剖刀划破皮肉时的吱吱声。她的额头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剖开胸腔之后,内脏暴露出来,孙秀的心脏剧烈地悸动起来,她的手心里满是汗,抖得越来越厉害,神志也开始模糊起来。她哆哆嗦嗦地朝肺动脉切去。
这时,她突然看到,这一腔毫无血色的内脏渐渐地充盈、鲜亮起来,先是心脏,接着是肺……
她使劲地眨了眨眼睛,看见自己的中指血正汩汩地流进早已被抽空了的动脉,那颗苍白的心脏被滋润了,慢慢地红起来,跳动起来……
孙秀全身的血都涌向脑门,惨叫了一声,昏厥在地。

五、少女之死
孙秀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学校医务室的病床上。一缕阳光穿过窗子,透过那层薄薄的白沙帘,柔柔地照在身上。
因惊厥而带来的不适还在体内延续着。她觉得好像大病初愈,身体软绵绵的。
医务室里有几个医学院的家属在打吊针,多数是老年人。孙秀伸开包扎过的手指,曲伸了几下,感觉与其他部位割破时一样,没什么不同。
尽管那个关于中指血的传说,一直像鞋子里的石子一样,硌在孙秀的记忆里,但是,做为医学院的高材生,孙秀深知,生命是物质的,而她的同桌,现在只是一具遗体,而且是经过处理的,作为教学标本而存在的遗体,她不可能借血还魂。
孙秀理性地思考了一会儿,惊悸的心率渐渐平稳下来。
她知道,自己在解剖室的昏厥,完全是心理因素所致。
这几年,孙秀过的很不安生,对同桌的歉疚或者说担心始终像个浓重的阴影跟随着她。

由于时间的流逝,这种不安已经逐渐淡化了,同桌的影像也逐渐远去,过去的一切,就像发生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谁知现在,她却突然出现了,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都会强烈地刺激孙秀的大脑神经,使她长期压抑的情感变成巨大的恐惧爆发出来。
不过,她毕竟变成了一具死尸,不可能再揭发什么了,因此,不会影响自己在学校的威信。
这样想了,孙秀的心放松下来。
她出了医务室,往湖边走去,那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走上鹅卵石甬道,在柳丝摇曳中,她看见两个女生向她走过来。
“孙卓,我俩上医务室找你,医生说你出去了,我猜你准是往湖边来了。”
说着,两个人已经跑到孙秀跟前。原来是同寝的两个女生。说话的叫许立,快人快语,跟孙秀关系很好。另一个叫焦云云,是许立的好友,孙秀和她的关系一般。
三个女生在长凳上坐下来,望着平静的湖面。
许立说:“孙卓,我不明白,你解剖时怎么晕过去了?有人说你可能有眩晕症,不能见血,以后是不能当外科大夫的。”
孙秀突然说:“你还记得我讲过的中指血的故事吗?”
“啊?你割破的是中指呀?”许立叫了起来。
一直沉默的焦云云突然说:“这具女尸我认得。”
孙秀的心“扑通”猛跳了一下,转头打量了一下这个少言寡语的女孩。
“认得她?”许立瞪大了眼睛。
“我见过她。三年前,咱们刚刚入学,在新生接待处。她长得和孙卓很像。”
“她来干什么?”孙秀的心又狂跳起来。
“找新生档案。”
“找到了吗?”
“处长说,档案已经放进了保密室,私人不予接待。最后,处长让她回到原地招生办申报,再由招生办派人来查询。”说着,焦云云扭头盯着孙秀,“听说,她和你是一个地方的。”
孙秀避开她的眼睛,说:“是,而且我们是同班同学。”
“她是怎么死的?”许立问。
孙秀想了想,说:“我从头说吧。高考时,她落榜了,这是大家意料之外的事。按她平时的成绩,考重点大学是板上钉钉。报志愿时,她一心想上省医科大学,所以,一表和二表报的是同一个学校……”
“你好像也是只报了一个志愿?”焦云云直直地看着孙秀。
孙秀突然意识到,她看不透这个女生,而看不透的人是恐怖的。
“是,我俩是好朋友。我俩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将来要在一个大学里读书,而且学同一个专业。所以,我俩报了一样的志愿。她落榜以后,回到农村老家。她母亲有心脏病,由于女儿落榜,急火攻心,没几天就死了。她又来到了城里,一边在一家超市打工一边自学,准备下一年再考。高考落榜,母亲去世,这些打击让她的精神有些恍惚,整日失魂落魄。一次,超市盘点,她的货丢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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