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通判,就是州里有什么事,地方长官都要与通判共同商量、决策和管理,其地位稍稍低于地方官,但通判既不是二把手,也不是下属,其职权范围与地方官相同。凡州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重要政务,通判可以直接上奏,州郡发布公文,还需知州与通判“联署”;知州处置公务,也必须与通判协商,因而通判又称“监州”。
这样看来,宋朝掌管地方事务的领导是有两位,虽然通判的地位稍稍低于地方官,但行使的权力却一样,任何事情只要其中一位不答应,那这事就没办法解决。试想,如果有一件紧急的事情需要两位领导做出决断,但两人意见相左,无法达成共识,要是再时不时地喊着“我是监州,皇上让我监督你”,这得耽误多少事情啊!
然而太祖赵匡胤设计这么一套制度的本意,就是要让各级、各类、各地的官员们统统找不到北,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不管你是多高的官、拥有多荣耀的职,只有当皇帝的差遣下来了,你才能够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这使得所有人对于自己未来可能履行的实际职务都一片茫然。而在任职时间上,规定了文官只有三年、武官则为四年的限制,并且在执行时也非常严格。例如青州北海县升格为北海军后,杨光美被派去担任知军。此人在任期间为政清廉,官声极佳,深受百姓爱戴。三年任期满后被朝廷召回,北海军数百名百姓来到京城请愿,要求留杨光美继续担任北海地方长官。可赵匡胤却不允许,下诏让百姓们回去;百姓们不肯。于是,赵匡胤下令:“笞其为首者。”就是鞭打领头的人。结果,把一件喜事活活变成了丧事。可见,赵匡胤对此限制之严。而且,后来他还下令,地方官任期满后,当地百姓不得上朝廷请求地方官留任。这种限制造成了“名若不正,任若不久”的现象和感觉: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在目前的位置上,只是个临时工而已。从而,在客观上增加了大宋帝国官员们利用职权,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中培植自己势力的难度;主观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种故意。于是,自然难以危害朝廷。
太祖皇帝抑武重文的原因,在他对赵普的一段话里道出其中玄机:“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人。”在太祖看来,任用文士仅仅因为他们可能产生的危害远不及武人来得大,更不会向武人那样危及政权的根本。一百个文官贪污也不如一个武将造反对国家的危害大。所以你愿意贪你就贪,只要你不造反。可见他自己造反得的江山,就很害怕别人造反。
文人跨马抡刀不行,种地不行,可他们会算计,搞经济建设是强项,短短几十年间,全国耕地扩大了将近一倍,农作物种类和产量也成倍增长,人口也有所增加。
赵匡胤除了对中央、地方政权的完全掌控外,对于法律判决权也不放过。由于五代藩镇跋扈,以致不顾法律而随意杀人。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赵匡胤下令,各州判决的死刑必须由刑部进行复审,并且还恢复了县尉,由县尉执掌一县司法治安的权力。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赵匡胤明令,禁止藩镇以牙校审断州府刑狱的陋规旧习,任命科举出仕的文官来断案,剥夺了藩镇对州府一般案件的审理权。死刑要报请中央,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比如,在安徽杀了人,判死刑,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然一般不会被驳回,准能够核准,但是一定要把死刑报给中央。古代死刑都是由皇帝亲自批准。
比如在清朝,就有懋勤殿勾到。皇帝在懋勤殿用朱笔将死囚姓名勾去,表示核准,又称“勾决”或“勾到”。勾决咨文下达便可执行死刑。勾一个人,大臣就要下跪三次给他求情,上天有好生之德,请皇上恩准。皇上说这家伙太坏,勾了,但大臣还是每一个人要请求三回,别杀他,上天有好生之德。其实也就做个样子。因为一般判死刑的都是大奸大恶之人,勾了就完了。
同时,还有就是“制其钱谷”。武将出身的赵匡胤,尝到了手握军权所带来的甜头,但他也深深明白军队除了将领和士兵,更重要的是要有钱、粮支撑,试想如果没有军饷,哪个士兵愿意为皇帝在战场上厮杀呢?之所以中唐以后藩镇割据,是因为藩镇节度使掌管地方钱、粮,并以此来招兵买马。因此赵匡胤觉得要防止藩镇割据现象再次出现,就要从地方的钱、粮下手,从根本上消除形成割据的经济基础,极力削弱地方官府的财权。
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朝廷颁布政令规定,每年各州赋税收入,除度支经费外,其余“悉辇送京师”。凡以“留州”、“留使”等名目截留的财物,一律上缴朝廷。随着政权机构建设的逐渐完善,地方财权通过路一级的转运使、州一级的通判、县一级的主簿,最终统归中央。赵匡胤还派京官监督各地场务,场务就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征收各种商税、专卖税,他们制定条禁,整齐文簿,将有关税收直接纳入国家财政,税收与地方官再无关系。这些措施无异于釜底抽薪,将准备养兵自大的本钱都搜刮到朝廷的腰包里。
中央则以三司总掌财政,号称“计省”,下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仅次于宰执,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这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见其地位的重要性。
北宋不仅收缴了地方的财权,还限制藩镇享有的商业特权,严禁官员买卖货物,更不允许将经商当成第二职业,利用官职之便赚取外快。由于“外州无守财”,朝廷便得以控制全国财政,致使宋朝的“天下支用,悉出于三司”。
不过,宋朝还是很可爱的王朝。知识分子最幸福的时代来临了,只要不造反,干吗都行。汉唐很可敬,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活在那样的朝代很惨。明清就更崩溃了,尤其是明朝,生活在那种朝代真是生不如死。明清的可怕和可恶,反衬出了宋朝的可爱。
宋朝的财政总收入很吓人。北宋是明朝的十倍,南宋是明朝的六倍。直到《辛丑条约》那会儿,清朝的财政收入才赶上南宋。你想两宋那富裕到什么程度,都是重商主义发展的,特有钱。如果宋朝不是被蒙古人给灭掉了,咱中国早就按部就班发展到近代社会了,可惜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太祖皇帝有遗训,刻在碑上。此碑立在宫中的一个秘殿里面,每一个新登基的皇帝都要去看。“靖康之变”后,人们才知道碑上刻的内容:
第一条,不得杀害柴氏子孙,咱的江山是从柴家抢来的。这要搁在别人,我从柴家抢了江山,我得把柴家连根刨。宋朝却规定不得伤害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何况他也不可能有罪。《水浒传》里面有个逼上梁山的柴家后人,小霸王柴进,那个是虚构的,不能算。
第二条,不得杀害士大夫,上书言事者无罪。在宋朝你只要是读书人就没有死罪。文官没有被判死刑的。这一没有死罪,你说贪污怎么办?杀还是不杀?祖宗家法是不许杀士大夫,那就流放吧,他又说士可杀不可辱。流放就是一种侮辱,还不如杀了。皇上说那只能无罪释放了,一件快意事儿我也做不得。宰相说这种快意事儿你不做也罢。
不能杀士大夫,士大夫给皇上写信说事,无罪。宋朝文官地位不仅很高,而且生活待遇之好更是现代人不敢想象的。除了工资薪水,还有茶酒钱、职钱、给券(差旅费)、厨料乃至仆人的衣食等各种各样的杂费,此外还有“职田”,依官阶高低可得田四十顷至一二百顷不等。哪怕退休了,也会给一个管理道教宫观的名义,借此还能领取俸禄。
总之,宋代文官就算吃定朝廷了,是真正的“铁饭碗”。宰相的工资一年差不多折合今天三百万人民币,是当时两万四千亩土地的总收入,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贪污呢,那三百万是小头,大头在后边呢。所以,宋朝就是再清廉的官员,生活也是很豪奢的,包括我们知道的寇准、欧阳修,这帮人都特讲排场,到了可劲造、花不完的地步,如果换了你也是一样花不完。宋朝厚待士人,知识分子的生活很好很强大,所以才会有空去研究理学,去写宋词,这个宋词和唐诗的风骨就完全不同了。
宋朝的官多,待遇丰厚,责任却很小,只要不出大错,会通过政绩考核“磨勘”,一路绿灯地上升,真是文人的理想时代。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在中国古代,对于皇帝身边的人来说,不论你是谁,一旦今天皇帝心情不好或者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可对于宋代的文官,不杀文人,是宋太祖赵匡胤留下的“祖宗家法”,北宋的每一位新君即位之前,都要在他留下的“誓碑”前发誓,宋朝是中国古代文人的天堂。
知识分子有钱,皇帝可够惨。宋朝皇帝惨到都没钱给自己修坟的份上。皇陵特别简陋,在河南巩县,跟汉唐那种跨山连谷的皇陵没法比,跟明清也没法比。别的朝代都是皇上一登基就开始修坟,皇上不死这坟不能修完,不能说我完工了,你入住吧,那哪儿成。皇上活着的时候工程不能停。而宋朝是皇上活着不能修坟,皇上死了之后七个月内必须完工,只要别豆腐渣,尽快干完就是了,要不然皇上的尸体都烂了。所以那皇陵都很简陋。
祖训的第三条是不加田赋。当然这一点就没做好,要是不加田赋皇上和文武百官吃啥?何况他们还得吃得好!
冗官冗兵效率低
这么一来,朝内朝外和地方上的权、兵、钱全都没了,中央集权得到大大加强。
藩镇割据的基本铲除,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安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强干弱枝又把地方都给削弱了,所以除了清初特殊的三藩之乱,宋朝以后确实没再发生过关于地方反叛中央的事儿,这个问题解决得很好。但官员冗滥,财政开支庞大,又是伴随而来的弊端。官员冗滥到什么程度?前面说了,枢密使虽然管军事,但是三省六部不能变成三省五部呀,兵部还是有的。三司使管财政,户部也还是在的。如此一来兵部和枢密使,户部和三司使的机构就重叠了嘛,重叠就会产生扯皮呗。这事是你干还是我干,所以这效率反而低下。而且由于北宋朝廷厚待士人,这帮大爷脾气大,一般人都不好弄他们,官员冗滥造成机构重叠,还不好处理。
再有一个毛病,就是军队的战斗力下降了。当兵的脸上刺字,当官的昨天晚上才开始看《孙子兵法》,你想想天亮了这仗怎么打?
要说财政困难,积贫积弱,它并不是真的贫,真的弱。它有钱,它是中国历史上最有钱的王朝,只不过这钱都花得不是地方。所以说北宋初年加强中央集权那些措施有利有弊,《朱子语类》中朱熹总结道:“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散。”就说啊,你什么都收了,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的军事力量薄弱,没人有能力去抵抗,最后被外族一打就垮。
北宋灭亡,就是因为这些看起来可以巩固江山的政策。
想当官?努力读书吧
相对于唐朝,宋朝选拔官吏的方法有所变动,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
考试分作乡试、省试、殿试三级。
省试就是后来的会试。有些外行的书写成会考,高中毕业才会考呢。这些书说康有为在北京参加会考,康有为哪个中学的,高三几班的?后来,科举又分为院试、乡试、会试,会试就是省试和殿试。院试是最低的,中了的叫秀才,没中就是童生,古代没有毕业那一说。
小孩五六岁进学,进学之后你就可以考秀才去了。你要是七岁考上就是神童,不过你七十岁考上也可以,范进不是五十多岁才考上举人的吗?老考老不上,老没名分的,就是老童生。洪秀全为什么造反?就是他考了好几次秀才都没考上。你想他那学问要能考上有天理吗?他没考上说明大清不腐败,他就是考不上,搁哪个朝都考不上,从十八岁考到三十多都没达到小学毕业水平。
院试考中了秀才的可以去参加乡试。乡试在省城举行,中试的统称为举人。举人的第一名叫解元,唐伯虎就是唐解元嘛。这边你又考上了,你就可以去参加会试。三年一次由礼部主试,中试的都叫贡士。贡士的第一名叫会元,不是汇源果汁。你PK了三次都没被淘汰,中了贡士,于是你就可以去参加殿试。所有的贡士去参加殿士肯定都能中,只不过就是分成三等,第一甲赐进士及第,一共三人,第一名叫状元,然后榜眼、探花。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上榜人数若干。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上榜人数也是若干。
你如果乡试以上的三次考试全中第一,就叫连中三元。干吗不连中二十六元或者七十元两毛五分?它不是连续中奖可以兑换三元牛奶的意思,三元的意思是解元、会元、状元。科举制1300多年,连中三元的只有明朝的商辂等极少数人。这些哥们儿一人能连中三元,实在太难了,哪儿那么巧都是你呀。有的最后拿了状元,但前面考的不一定是第一名,考场还有状态问题和发挥问题嘛。所以连中三元的哥们儿很了不起。
殿试的录取权由皇帝掌握,所以进士及第者叫做天子门生。
以前是高官主试,高官决定录取,这帮新科进士一旦被录取就对高官感恩戴德,容易跟高官结成朋党。你们都是我录取的,你们就是我的门生嘛,所以都得听我的。现在不一样,录取权由皇上掌握,你跟皇上结党去吧,不碍事。
明清两朝殿试多在保和殿,尤其清朝,康熙、雍正、乾隆,那真是亲自出题,亲自监考。那考试从早晨起来一直考到天黑,点着蜡接茬考,皇上也跟那儿坐着监考。到后来有的皇上,像咸丰,就到考场转悠一下,说声“同志们辛苦了”就撤了,意思意思。
宋朝科举实行糊名法,糊名就是我们现在的密封,你的姓名、年龄、籍贯、性别都挡上,严格保密。到了明清还得誊卷,考官看不到你的亲笔卷子,由十个中书舍人给抄一遍,考官看到的笔迹全都一样,以免万一我的学生我认识他字迹,就给个高分。当然那作弊的方法也多了去。
在录取名额上,宋朝比唐朝增加了。特别是宋太宗在位二十一年,录取的进士超过唐朝三百年的。唐朝一次录三四十个,三年一次,宋太宗是一次录五六百,年年考。三年一考很难,全国好几千万人,读书的就算有几十分之一的人也好几百万,三年一考录取那么几百人,很难办。结果宋太宗在位的时候老开恩科,今年我生了一个胖儿子,我高兴,今年科举开恩科。明年我又生一个,再开。后年娶一个小媳妇挺好,接着开。再后年我们家那树上长灵芝了,他老有事儿。恩科一般都皇上整寿的时候,今年不应该科举,但我整寿,就开一个恩科。比如公元1894年本不应科举,但慈禧太后六十大寿,朝廷就开了恩科。这就为各阶层读书人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
唐朝都是官宦人家的孩子能科举,白丁子弟不行。到了宋朝农民都可以去参加科举,商人子弟也可以参加。只有犯人的孩子和娼优的孩子不行。
过去小孩念私塾,老师教你念:“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说的是读书就能科举当官,读书的品格是最高的,那你还能造反吗?所以真宗皇帝御制《劝学篇》,劝士子们“六经勤向窗前读”。你干吗要读书呢?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车马多如簇”。你只要念书,什么玩意儿都有:黄金屋、颜如玉、千钟粟、车马簇。
今天也一样,也是“六经勤向窗前读”。英、语、数、理、化、生、史、地、政,改成这些科目。你要连大学都没上,就看超市缺不缺扛货的吧。大学没毕业工作都找不着。读大学的,黄金屋、颜如玉、千钟粟、车马簇。不读,铁皮屋、柴火妞、棒子面、自行车。
赵匡胤将文人摆到了国家统治这个金字塔的顶尖。有宋一代,文士地位的显赫尊崇是历代都不曾有过的。宋代将“与士大夫治天下”的治国理念,实际化为文官政治,而文官政治的基础是科举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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