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黄巢热心于功名,曾多次赴长安、洛阳赶考,跟前面写到的李廓和顾非熊一样,他都落榜了。顾非熊连续考了三十年,但黄巢没这个耐心。几年后,就决定再不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一次落榜后,他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充满怒怨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既然不走仕途这条路了,换一般人也就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黄巢不行,他想干点刺激的。这就是贩卖私盐。盐是国家专营的东西,贩私盐是要杀头的。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激发了黄巢性格里隐藏的残忍、冒险和亡命的一面。
  黄巢起兵后,整个帝国风起云涌,他率部扫荡中原,又横渡长江,长途奔袭攻入广州,然后北折,取洛阳,陷长安。黄巢攻击顺畅,得益于他的一个布告:“黄王一路进攻,只为到长安找唐天子算账,跟各州县没关系,你们不要拦我!”
  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长安陷落,僖宗皇帝逃往成都。黄巢进长安的仪式盛况空前,铁骑奔流,声震百里。入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李姓皇族诛灭。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复吧,然后一把火烧了考试机构。他取国号为齐,也做了皇帝。但这一切如昙花开放般短暂。在两枭雄朱温和李克用的夹击下,黄巢很快就退出长安,此前,对这座“官民勾结”的城市进行了大扫荡,士民死伤惨重。
  黄巢之乱促使唐朝末年成了一个武人的超级角斗场。
  一般来说,每个王朝的末年都很乱,但纵观历史,没一个王朝的末年像唐末那样疯狂。军阀之间每天都在互相攻伐,百姓朝不保夕。而且天灾绵延,饥荒不断,家邻相食,恐怖无比。
  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
  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不如也”。
  聊天中,黄巢得知:这个没手而靠脚抄写佛经的乞丐,在七八十年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就已经坐在桥上乞讨了,几十年来风雨无阻,在日出日没中看着帝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
  黄巢百感交集。但他到底不是一个柔弱的书生,惆怅之外其意难平、其心不死。
  黄巢走前告诉那老乞丐:“如果有一天我做了皇帝,就派人来接你,把你供养在宫中。”
  老乞丐像个参透人间诸事的禅师,笑而不语。黄巢愣了一下,也慢慢露出笑容。就这样,未来的黄王,站在黄昏的天津桥上,一点点张开了血盆大口。
  高力士与玄宗不得不说的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是唐朝生活中的一个片段。
  司徒薛平,唐朝名将薛仁贵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
  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他年少时正值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6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主人公。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此日,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着绯色官服。按唐朝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衣;四、五品的,穿绯衣。
  周皓随口问:“您为官多少年了?”
  老人说:“我本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天宝初年,高力士养子被人打伤,下颌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病看好了,高力士赏我钱千万,赏赐我穿绯衣。”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在场的人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似有所察。
  客人走后,薛平把周皓一人留下,问:“刚才你神情有些不对,何故?”
  周皓大惊:“司徒真是个细心人!”
  薛平:“说说吧。”
  周皓:“话长了。”
  薛平退去周围的仆人,与周皓盘腿而坐,后者忆起一段天宝往事:年少时,周皓为人有侠气,长于武功,又喜美色,经常去平康坊、靖恭坊这样的歌妓聚集地。为了美艳歌妓,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一掷千金。
  当时,长安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的夜来,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贪,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
  大家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宴会很有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都请来了。这贺怀智是专门给玄宗、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本钱。
  但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麻烦了:
  玄宗身边的红人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来了,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呛,一个个溜走,夜来母女也被吓哭。
  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一身武功,把小高和随从打了。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高力士闻听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朝廷用来接待四方来使的驿馆)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后者介绍他到汴州侠客周简老那里。周皓因祸得福,因为周简老把表妹嫁给了他,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再避风头。
  再后来,事情完全平息,周皓重返长安,辗转进入仕途,渐渐做了大官,没再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只是偶遇那老医生,又在薛平追问下,才怆然追忆。
  可以想象,令周皓动情的,大概已不再是那件事的谁是谁非,而是岁月光阴本身带来的伤感。是啊,此时“安史之乱”初定,帝国一片凄凉,百废待兴,玄宗和高力士,都已化作了尘埃。
  总觉得唐朝遥远,发生的事必带古意。其实未必。一如周皓这段故事。这是轻狂少年时真切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事没什么区别。故事中,高力士虽没出场,但一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又一句“有司追捉急切”,便叫人想象到他在当年的得宠。
  高力士虽然得宠,在周皓的事件上也表现得盛气凌人,但并非一个我们传统印象中的“反面人物”。
  力士本广东人,武则天时入宫。武后末年,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李唐江山,中宗即位。此期间,有旷达之风的力士,认识了英姿飒爽的临淄王李隆基。后来,中宗皇帝被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所弑,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二妇,力士参与其中,为智囊。李隆基即位后,高力士又参与策划诛杀太平公主之役。
  高力士虽为宦官,但身材高大威猛,善骑射,为人正直,持重谨慎,有运筹之才,在处理日常政事上,是一把好手,很多工作,玄宗都交给他去干。力士虽奉命翻看大臣奏章,但从不对政治进行干预。
  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追随玄宗,两个男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安史之乱”后,高力士陪玄宗重返长安。这时候,朝政已经被宦官李辅国把持。此时,作为太上皇的玄宗,身边再没其他大臣了,只有忠心耿耿的高力士每日伴随。有一次,李辅国带着手持刀枪的士兵入宫检查,看到辅国后,“太上皇惊,欲坠马数四,赖左右扶持乃上”。也就是说,吓得玄宗有三四次要从马上掉下来。多亏高力士跃马上前,大声喝道:“太上皇乃五十年太平天子,李辅国!汝旧臣,不宜无礼,李辅国下马!”李辅国这才不由自主地收敛气焰。后来,玄宗流着泪握住高力士的手:“如果不是你,我恐怕已成死鬼!”
  但很快,李辅国就将高力士与玄宗隔离了。
  没过多久,又将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临行前,力士请求最后见玄宗一面:“巨当死已久,天子哀怜至今日,愿一见陛下颜色,死不恨!”辅国不许。力士痛哭出京。后代宗即位,大赦天下,力士北还,至湖南常德,接到玄宗去世的消息,七十八岁的高力士眼泪哭干,吐血不止,绝食而死。
  唐朝“灰姑娘”
  印象中,灰姑娘的故事出自德国格林兄弟的童话。童话中,主人公仙度瑞拉的遭遇令人揪心而欢喜。其实,有关灰姑娘的故事,《酉阳杂俎》中早就有记载了,比格林兄弟早了一千年;或者说,唐朝灰姑娘的故事,后来辗转传到欧洲,被格林兄弟读到,博采其他类似传说,最后整合为现代童话版的《灰姑娘》。
  中国南方邕州即现在广西一带,先秦时有洞主吴氏,娶有二妻,大妻早死,有女名叶限,贤惠善良,心灵手巧,受到父亲疼爱。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叶限开始受到小妻即后母的虐待,时常叫她到山中危险的地方砍柴、打水。
  有一次,叶限又被派去打水。在一处深潭,打到一条小金鱼。叶限特别的喜爱,带回家,把它偷偷养在水盆里。但那金鱼每天都在生长,换了几个盆,也盛不下它。于是,又把它投放到后园的池子里。每次吃饭,叶限都攒下一些,留给那金鱼。金鱼似乎也有灵性,每当叶限来到池边,就跳出水面相迎,其他人来了却不露面。
  这件事终被后母发现。她几次欲看那金鱼而不成,便心生一计,对叶限说:“你最近很辛苦,我为你做了件新衣,以挡风寒……”
  叶限不知是计,很感动地换上新衣,后母立即叫她进山打水。
  叶限走后,后母换上叶限的旧衣,装作叶限的模样,怀揣匕首来到池边。不一会儿,那身长已一丈多的金鱼就跃出水面,后母抽匕首将其刺杀,随后蒸着吃了,骨头埋在了粪坑里。
  叶限回来后,一连几天看不到心爱的金鱼,特别伤心,只身跑到荒野哭泣。
  这时候,忽有一老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孩子莫哭,你后母已将金鱼杀死,骨头就埋在粪坑。你现在回去,找出骨头,藏在屋里,以后需要什么,只要对着它祈祷,就能如愿。”
  说罢,老人没了踪影。
  叶限拾起惊讶,回去后,按老人的说法做了,真的很神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当地的“洞节”到了。后母打扮了一番,带着亲女儿到城里参加节日宴会。叶限呢,被留在家看门。她很郁闷。美丽如她,也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节日宴会啊,于是对着鱼骨祈祷,要了件锦翠上衣和一双金鞋,化了装,偷偷地去参加宴会。
  在热闹的宴会上,叶限吸引了人们的眼光,一些小伙子向其求婚。
  后母的亲女儿觉得面前惹火的少女很眼熟,对母亲说:“她好像是我姐姐呀!”
  后母望着锦衣金鞋的叶限,也很怀疑。叶限警觉起来,知道被发现,于是悄悄返回家里,因走得慌忙,在路上丢了一只金鞋。后母回来后,见叶限在庭树下睡觉,也就打消了疑虑。
  叶限所住的地方邻近海岛,岛中有一国叫陀汗国。却说叶限丢失的金鞋,被一人拾到,卖至陀汗国。国王得到后,叫宫女试穿,都穿不进去;令全国女子试穿,也没有一个合脚的。鞋虽为金制,但轻如羽毛,踩在石头上,没一点声音。国王以为这鞋来路不正,于是拷问卖鞋的人,后者说不出所以然,只道是在路边拾的。
  国王派人出海,四处搜寻,终在叶限家找到相同的另一只鞋。叶限脚穿二鞋,甚为合体,又穿上锦衣,美丽如仙女。
  后来的故事是:叶限把事情的因由全盘道出,金鱼的骨头和她自己都被带回陀汗国。
  也正是这一天,后母被天降的飞石砸死。再后来,叶限成了国王的夫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国王知道金鱼的骨头的神奇,向它祈祷,要了一大堆珠宝。但后来再向它祈祷时,便不灵验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完整,不妨全文摘录: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慧,善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赪鳍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后令汲于他泉,计百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斫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内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玉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既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禖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石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灰姑娘”叶限的传说,在民间故事中属于一个类型:背景设定在“家庭内部”,涉及勤劳、善良、贪婪、惩罚、善恶有报等关键词。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流传着很多。
  朝鲜半岛上的新罗有兄弟,一贫一富。有人给了哥哥一块地,哥哥就求弟弟给他一些蚕种、稻种,想以此为生。弟弟给是给了,但却是“蒸而与之”,也就是说,给的种子是熟的。这确实很坏。
  但奇迹发生了:蚕种虽然是熟的,但还是生了一只蚕,“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弟弟大惊,偷偷杀死巨蚕。没想到的是,此后四方百里之内的蚕都飞到了哥哥家。这时候,熟稻种也生出一株稻子。哥哥小心呵护,不成想被飞鸟衔走。哥哥拼命去追,鸟入山中石缝,消失不见了。哥哥沮丧时,意外窥到群鬼,一鬼手持金锥,只要嘴里念什么,金锥所指,就会出现什么。后来,群鬼消失时,金锥遗留在岩石上。哥哥拿到金锥,心想事成,一夜之间,变为全国首富。
  哥哥并不记恨弟弟,经常给他一些珠宝。但弟弟太过贪心,对哥哥说:“我当初用熟的蚕种和稻种给你,结果你却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念及兄弟情,你也这样对我,我也一定能得到金锥。”
  哥哥忠厚老实,最后顺从了弟弟。但弟弟只得到一只普通的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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