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更加不幸的是,辽东城也很快被唐军打下来,城破之后,安乙罗不原投降,只得又带着手下逃了出来,不过这次追杀他们的却变成李绩的手下,相比于牛进达,李绩手下的士卒更加凶悍,一路上对他们这路残兵追杀不停。他们逃出来时有两千多人,可是直到半个月前,却只剩下五百多人,除了少部分人是冻死的外,其他大部分都是被唐军杀死。
看到身后唐军不死不休的样子,安乙罗他们为了活命,最后决定分散逃亡,将五百多人完全打散,每队十几个人,这样目标小一些,而且逃跑方向不一,这样一来,就算唐军也分散追杀,但肯定有一些运气好的人可以逃掉,总比大家都挤在一起等死强。
让安乙罗欣慰的是,这个办法看来还是很有效的,至少他们这一队逃到这里,除了开始的几天遇到过唐军的追杀小队外,最近几天一直很安全。不过前天他们的粮食吃光了,不得不打劫了一个小村庄,补充了一下食物,不过这样一来,却给唐军剩下一个线索,他真担心对方从那个村庄得到消息,从而追上他们,因此从前天开始,他们就不停在赶路。
现在辽东半岛几乎全都落到唐军手中,只有那座安市城除外,现在安乙罗他们就准备到安市城去,不过因为安市城下驻扎着大唐的军队,他们不敢从正面去,只得从西南绕了一个大圈子,打机会从南边进到安市城内。
其实若非被逼无奈,安乙罗也不想进去安市城,因为他以前是属于渊氏武将的势力,而安市城却是荣留王的势力,两方几乎水火不容,不过现在国难当头,他也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不去安市城的话,根本没有任何活路,因此只得去试试运气。
安乙罗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找了棵树半躺着,嘴里含着块干粮,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今天的天气不错,虽然有点风,但太阳很好,被暖暖的阳光一照,使得安乙罗也有些发困,不一会就感觉有些迷迷糊糊的。
而就在安乙罗似睡非睡之时,忽然间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警觉性极高的他立刻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哑着嗓子大声疾呼:“有敌人,快点上马!”
跟着他的士卒也都是高句丽的军中精锐,虽然个个都是疲惫不堪,但很快都反应过来,一个个飞奔过去解开缰绳,刚想翻身上马,可是这时只见从他们来的方向,正有十几个唐军骑兵飞快地冲来,手中的马槊已经举起。
高句丽的士卒虽然也是精锐,但毕竟晚了一步,他们刚上马还没等坐稳,唐军的马槊已经刺到了他们的胸口,眨眼间就有一大半被刺死,剩下的几个在安乙罗的指挥下,不管不顾只是拼命的向外冲。
“弃槊,射箭!”唐军的领队知道自己一方的马力已乏,而对方的马匹却是休息了好长时间,因此想追上实在有些妄想,于是立刻果断的命令把马槊扔到地下,取下背后角弓,拉满之后瞄准枪手,一支支利箭如同闪电一般,飞速的追上前面逃命的高句丽士卒。
随着几声惨叫,根本没来得及跑出去多远的高句丽士卒纷纷中箭,不过因为穿的比较厚,一般都是中了好几箭后,这才坚持不住从马上栽倒下来。不过为首的安乙罗因为身上有盔甲,里面又有皮袍,因此中的箭都不深,咬的牙抱紧马脖子,倒是坚持没有掉下来。
“什长,我们还追不追啊?”眼看着安乙罗的马就要跑过山梁,再不追可就来不及了,一个年轻的唐军立刻有些急不可耐的问道。
“屁话,当然要追,对方可是个大鱼,抓到可是能换不少的军功和罐头。”他们一共十个人,领头的是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什长。
听到什长的话,年轻唐军和其他几人一脸兴奋的就追了出去,可是刀疤什长和几个老兵却纷纷下马,跑过去把刚才特意没有伤到的高句丽马牵住,然后翻身上了马这才追去,他们的马跑了半天,马力早就不行了,那几个新兵蛋子没经验,用那处马去追对方,根本就只有吃土的份。
然后还没等这队唐军追过山梁,却忽然听到前面那个逃跑的高句丽大鱼一声惨叫,然后‘呯’的一声响,似乎是从马上掉了下来,然后又是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看样子山梁那边有人。
第五十六章 斥候小队(上)
这一小队的唐军听到山梁那边有人向这边跑来,不由刀疤什长吩咐,立刻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只是刀疤队长却在暗暗后悔,刚才他们太大意了,只顾着追杀对方,扔掉的马槊却没来得及捡起来,山梁那边的来人虽然好像和那个高句丽大鱼起了冲突,但现在高句丽溃军都是一群疯狗,为了一点给养,自相残杀这种事也很常见,万一对方也是敌人的话,他们只能拿横刀与对方火拼,实在有点吃亏。
不过随着马蹄声的临近,刀疤什长和其他唐兵都放下心来,对方只有一骑,就算是敌人也没什么可怕的。虽然如此想,不过他们的警戒却没有放松半分,放开马缰慢慢的向前,当看到从山梁那边冒出来的头盔样式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对方是自己人。
“哈哈哈~,总算找到自己人了,几位兄弟辛苦了,敢问你们是哪位将军的手下?”对方也发现了这支唐军小队,不过这家伙表现的简直就是个新兵蛋子,一看到他们就毫无戒备的提马跑了过来,丝毫没有怀疑他们是不是高句丽人假扮的。
刀疤脸一听对方那口纯正的关中口音,立刻完全放下心来,来的这个黑瘦少年看上去绝对不到十八岁,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外面套着唐军的号衣,腰悬横刀,马上挂着马槊,手中的弓箭还没有挂回去,一副标准的唐军制式穿着。同时他们还看到,那个逃命的高句丽大鱼仰面躺在地上,脖子上中了一箭,看样子应该是被这个少年一箭射死的。
“小兄弟好俊的箭法!”看到这个高句丽大鱼被一箭穿喉,刀疤脸虽然心中遗憾,不过还是十分佩服的夸赞了一下,然后又道,“我们是营州都督张将军手下的斥候,此次奉命剿灭附近的高句丽溃兵,不知小兄弟从哪里来?”
斥候古代的侦察兵,因为斥候要时常深入敌境,所以对个人的素质要求极高,一般都是由军中最精锐的人员组成,这些人装备着军中最好的马匹、武器,个人战斗力极强,有时也会做为特种兵来用,这只十人队的斥候虽然人少,但只要不正面对上十倍以上的敌军,就绝对不会有事,甚至还能一点点地把对方给磨死。
听到对方是斥候,黑瘦少年立刻一脸肃然,恭敬的说道:“噢,在下名叫李永,本来是齐王府的护卫,殿下开恩,放我们到阵前效力,而小弟准备去江夏王那里。”
这个黑瘦的青年自然就是跑路的李永,他在姐夫宇文护和燕北的帮助下,偷偷跑上了到辽东半岛的船,虽然下船时被苏定方发现了,本想把他送回去的。不过李永一边死皮烂脸的央求,一边用激将法,说苏定方是怕自己立下战功超过他,所以才不想让他上战场,苏定方虽然不会上当,但也可以理解李永的雄心,最后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李永在数百人中‘杀’了出来,同时还让李永‘缴获’了不少的给养和两匹马,这才让他随着去建安城的运粮队一起上路。
到了建安城后,李永凭借着他齐王府护卫的身份,用一匹马和当地的唐军换了一套装备和所需食物,准备去找和自己老爹关系最好的李道宗,人家现在是辽东道副总管,给自己安排个职位那还不是小菜一碟,而且有什么立功的机会,也能让他照顾一二。
“齐王府,可是那个发明了罐头的齐王殿下?”一听李永是齐王府的护卫,一个年轻的唐兵立刻一脸兴奋地问道,不过看他一脸馋相的样子,估计他对罐头的兴趣比对李愔的兴趣要大的多。
看到年轻唐兵的样子,周围的人都是一阵畅快的大笑,刀疤什长指着他笑骂道:“二蛋子,你这浑小子怎么就长了一个吃心?若不是殿下发明了罐头,估计你连大名鼎鼎的齐王殿下都不知道是谁。”
李永看他们说得有趣,跟着也一起大笑。二蛋子被众人笑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嘴里还是不服的咕哝道:“本来就是吗,齐王殿下发明的罐头就是好吃,我自然会记得。”
众人一边说笑,一边走到那个被射死的高句丽将领身边,一个外号被称为老狗的老兵跳下马,在安乙罗的尸体上搜了几下,除了一些干粮外,竟然还找出一颗代表着对方身份的印信,高句丽国内民族众多,语言也不统一,至于文字更是没有,国内上层贵族都是用汉字,因此印信上刻的也是汉字。
“看这印信的样式,这家伙最少也是个将军,可这上面写的什么玩意,老子怎么一个字也不认识!”刀疤什长瞪着眼睛把印信打量了半天,做斥候的,自然会认识一些字,平时传递消息时要用到,不过高句丽深受大唐文化影响,印信上刻的竟然是小篆,以他那点浅薄的文字功底,根本不认识小篆,至于其他人就更不行了,他们的字都还是向刀疤什长学的呢,因此印信在他们手中转了个圈,最还后是回到刀疤什长的手中。
“让我来看看吧!”李永说着接过印信看了看,虽然他和李愔一样,看到书就头痛,但好歹也受过正规的贵族教育,就算再怎么不用心,对于小篆还是认识的,因此只见他缓缓地念道:“卑沙水军,安!”
“哈哈哈~,原来是他,恭喜各位大哥,这个家伙竟然是我们登州的老对头,前些天我在建安城时,还见过军中对他开出的追捕令,各位兄弟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李永大笑道,从职位和姓氏上,让他立刻猜到对方的身份。
上次李愔去卑沙城时,李永虽然也在船上,但因为离得太远,根本没看到安乙罗的长相,因此并不认识对方,不过因为安乙罗前些时间在辽东半岛上捣乱,已经被牛进达的大军列入追杀对像,他在建安城时就见过对安乙罗的追杀令,没想到今天竟然死在自己手里。
“不对,人是小兄弟杀的,这首功应该是你的才对,我们可不会做出抢功之事!”刀疤什长听到对方竟然是南路军追杀的对像,心中暗叫可惜,能被大军开出追杀令的,身份肯定都不一般,但关键是这个人不是他们杀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份天大的功劳,白白落到眼前这个黑瘦少年身上,其他人也都是一脸的沮丧之色。
“大哥说哪里话,这人明明是死于各位兄弟之手,与小弟有何干系,我不过是个迷路之人,想请各位兄弟帮忙指路罢了!”李永虽然渴望立功,不过对于这种白捡来的功劳,却还不屑于抢到手里,毕竟安乙罗明明已经是刀疤什长他们的盘中菜,却被自己横插了一杠子,若是论起来,他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抢功,日后就算回到长安,他也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吹嘘。
刀疤什长是个实诚人,对于李永的话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旁边那个叫老狗的老兵立刻一脸惊喜地叫道:“对对!这人就是什长你射死的,小兄弟和我们都是见证人。”
“这~这……,多谢小兄弟成全!”这时刀疤什长和其他人也反应过来,既然对方摆明意图要把这个功劳送给自己,他们自然也不会推辞,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功劳,足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了,以后混个出身,也算对得起家中的爹娘和妻儿。
承了李永这么大一个人情,刀疤什长他们立刻对他热情起来,大家相互做了一下介绍,刀疤什长姓刘,一般都管他叫刀疤刘或刘什长,他们这十人里有五个老兵和五个新兵,比如那个二蛋子就是新兵中的一员,今年才刚上战场,而刀疤刘和那个老狗都是老兵。
“对了,李兄弟肯定还没吃饭,什长,咱们是不是该吃顿好的,一来给李兄弟接风,二来也算是庆祝一下?”只长了一个吃货心的二蛋子早就饿的不行了,看什长和李永还在相互客气,于是上前打断道,他的话也立刻得到所有人的支持,李永也是赶了近一天的路,到现在是滴水未进,因此对于吃饭也是举双手赞成。
若是在平时,刘什长他们都是啃着干粮对付一下就行了,毕竟升火冒起的烟可是会惊动敌人。但现在他们身处在唐军控制的地盘内,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再加上几天追逐的猎物也已经到手,接下来就要回去复命,更没什么好担心的,因此一听说做饭,立刻都忙活起来。
李永本想也去帮忙,不过却被刘什长拉住,让他帮自己把安乙罗的尸体拖到一边,然后一刀砍下尸体的脑袋。又把尸体身上的盔甲都扒了下来,打成包和脑袋一起,都放在了自己马匹的背上,而那个印信则被他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些都是军功的凭证,将来他们升官发财可全都指着这几样东西了。
第五十七章 斥候小队(下)
虽然人是李永杀的,但他是用箭在远处将对方射死的,因此并没感觉到什么异样,但当眼睁睁地看着刘什长像是在处理牲口一般,将对方的尸体摆弄来摆弄去,被砍断的脖子在他的眼前也是转来转去,上面那平整带血的伤口上肌肉翻转,看上去好像和平时吃的肉没什么区别,看到这里,李愔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看到李永的表现,刘什长却是笑了笑,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从一见面他就看出来,对方是个新兵蛋子,根本没上过战场,因此这才拉着他帮自己处理尸体,想让李永适应一下,以后上了战场才不会腿软。
把尸体身上能用的东西都扒下来,刘什长冲着还在干呕的李永喊道:“李兄弟,吐完了吗,吐完就来帮忙做饭,今天可是最后一罐头红烧肉了,来晚了可就没了!”
本来李永已经吐的差不多了,可是一听‘红烧肉’三个字,眼前立刻闪过那种又红又油的肥肉,感觉和刚才死尸脖子上的肉是那么的相似。想到这里,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一股酸水又喷了出来。
其他人看到李永的表现,也都是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特别是那几个新兵,更是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虽然前几个月他们也是这副熊样,但并不妨碍他们嘲笑别人。
作为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贵族子弟,虽然去年一年都在齐王府的那群老兵中打滚,各项基本素质都练出来了,但是面对死尸却还是第一次,因此恶心呕吐也是正常的心理反应。直到李永把能吐的都吐完后,这才由刘什长搀着,有气无力的走到火堆边坐下。
“兄弟,感觉好点了吧,喝口热水,下次再杀几个人,就啥感觉也没了!”二蛋子将刚烧开的热水灌了一壶,然后递给李永说道。
李永也没力气客气,接过来小口小口地喝着,随着热水进到胃里,果然舒服了许多。对于刘什长的好意,李永自然也明白,再加上他在军中混了一年,兄弟之间也经常开些或好心或恶意的玩笑,他知道这是军汉们表达感情的方式,而人家能对自己开这种玩笑,说明已经完全接纳了他,不再把他当外人看,因此心中也十分高兴。
刘什长他们是斥候,一切都讲究轻装前进,遇到敌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逃,因此自然不可能带着锅子之类的炊具,不过这根本难不倒他们,把脑袋上的头盔用雪擦洗干净,就是一个很好的锅子,架在火上将雪水烧开后,二蛋子从马上拿出几个竹筒,用横刀在里面捣了捣,倒出一堆已经冻成石头的红烧肉块。
虽然李永看着肉就恶心,但胃里实在无物可吐,而且他看了看那些肉,感觉这东西很熟悉,于是开口问道:“兄弟,这肉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罐头啊?”
“什么叫像,本来就是罐头。”二蛋子一脸馋相的说道。
“罐头不都是玻璃瓶吗,怎么变成竹筒了?”李永一脸不解地问道。
“别提了,还是因为上头的一条命令!”听到李愔的疑问,旁边正在忙活的老狗也开口说道。
“什么命令?”
这时刘什长开口回答道:“是这样的,因为玻璃瓶比较贵重,而罐头吃完后,玻璃瓶是可以回收的,因此上头命令我们,外出带的罐头吃完后,都要把瓶子带回去上交,哪怕是打碎了也要把碎片带回去,若是大部队倒也罢了,反正有专门的辎重队,瓶子啥的问题不大,可是像我们这种小队斥候,自然是要轻装上阵,带着这些玻璃罐头本来就挺累赘,吃完了却还不让扔,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想出个办法,在出来的时候,就把罐头里的食物都倒出来,放到竹筒里,这样一来不用担心打碎,二来吃完就能把竹筒扔掉,再加上现在的天气,也不用担心坏掉,因此现在军中不少人都是这么做的。”
听完刘什长他们的解释,李永点了点头,他曾经听李愔说道,罐头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食物保存的问题才发明出来的,但是因为玻璃易碎,并不适合做一种单兵食物,除非是用其他材料代替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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