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还人情的想法,我说:“什么事儿,你说吧。”
“嘿嘿,谢谢大哥,这事儿也不难就……”混混见我答应,大喜,连忙凑到我耳边低估了一番。
哪知这混混的想法实在是异想天开,好歹我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竟被他的话给吓住了。
“什么,你这个想法也太……”
“太疯狂了是吗?”混混接口道。
何止是疯狂啊,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啊!
“这事儿,我帮不了你,我看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虽然我想还人情,不过也得是力所能及啊,这件事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不不,老大,您一定有办法的,要不然这么办吧,这事儿由我去说,到时候只要你点个头表示同意就行,怎么样?”见我拒绝,混混急了,连忙抓住我的肩膀,苦苦哀求起来。
“这……”
见我还在犹豫,混混急忙对姜伟开口道:“姜哥啊,你说的让我找个正当的工作,我也想过,以我的条件顶多给人家当个保安什么的,可是我这臭名在外,就怕别人不敢接受啊。”他打算来个先斩后奏。
“这臭名是谁给你戴上的,还不是你自己?现在知道了,早上哪儿去了?”姜伟喝了口水,对混混训斥道。
“是是是,姜哥训斥的是,不过,法律不是说要给每一个犯错的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嘛,我现在是知错了,难道法律不肯给我机会嘛?”混混道。
“你若是诚心改过,法律当然会给你机会。”
“真的?这么说姜哥你是答应了?姜哥啊,您可真是我的再生父母啊!”混混一脸惊喜,抓着姜伟的大手,激动不已。
“我答应什么了?”被混混弄得一头雾水,姜伟有些不明白,自己答应他什么了。
“答应我们哥儿几个给警察局当保安啊!”
“什么?”姜伟一听,吓得手中的杯子都掉在了地上。
“这不是胡扯吗?混混给警察局当保安,亏你小子想得出来,赶紧滚蛋,有多远滚多远,你他妈想害死我啊!”姜伟一甩手,指着混混骂了起来。
看得姜伟如此激动的模样,我知道,那混混还是将这本世纪最异想天开的想法说了出来,这个想法的疯狂程度恐怕比人类第一次想要登上月球也差不了多少吧。
也难怪姜伟如此激动,连脏话都骂了出来,要是这样他还不失态,倒是奇怪了。
“姜哥,您先别激动,让我说完嘛。”
“还说个屁啊!告诉你,这件事你想都别想!”要不是还有最后一丝理智,姜伟气得就要拔枪将这个混蛋给毙了。
“不是,我这是弃暗投明啊,您不是说法律会给我机会嘛,你想啊,要是到了这里当保安,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都会受到感染的,在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这不是印证了那句古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要是最后我们几个混混都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那您可就是头功一件啊!”
混混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道理,居然说得头头头是道,让姜伟完全没有反驳的话。
“况且,这事儿我大哥他也同意,大哥您说是吧,小弟我想要找个正当的工作,您是同意的吧?”混混对着我挤眉弄眼,打着暗示。
混混只问我同不同意他找个正当的工作,并没有问我同不同意他在警察局当保安,他这是下个套儿让我钻呢。
答应他,那我就跟着他一起疯狂了;不答应,那就是我残忍的拒绝了他一个想要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这是答应不行,不答应也不行。
这是什么世道,连混混都会动脑子算计人了。
看着混混挤来挤去,都快挤出眼眶的眼珠子,我暗叹一声,罢了,就随他疯狂一回吧。
“我认为他确实应该找个正当的工作。”
“耶,老大真是太感谢您了。”听到自己盼望已久的答案,混混乐得一把抱住了我,不停的道谢。
“好了,我也该走了,你们慢慢忙吧。”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还是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小玲我送你回去吧。”男人对叶小玲道。
“谢谢,不用了,”叶小玲拒绝了男人的好意,“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是因为他吧。”男人冷冷道。
听得男人语气不善,叶小玲微微蹙起了眉头,抬起头来望着他同样冷冷道:“这是我的私事。”
“私事?”男人不屑的一笑,“本来这是你的私事,可是今天他竟然对我无礼,这就不是私事了,今天我是看了你的面子才没有教训那小子,我想我空手道的实力你是知道的吧。”
“还有,今天你拿我当挡箭牌,这事儿该怎么算呢,你还能说这是你的私事吗?”男人进一步逼道。
同学四年,叶小玲当然知道男人的真正实力,当年在学校就算是空手道的教练都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一个普通人?
看来真的就如同他所说的那样,他是看了自己的面子才没有真正出手。
“池史,谢谢你今天对我朋友手下留情,同时我也为他对你的无礼道歉,可是我今天真的想静一静,抱歉了。”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强求了,不过有一点我想你去转告他,我是因为你才没有对他怎么样,可是我不希望这样的事还有下次。”
“谢谢你,我保证这件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作为歉意,下次我请你吃饭。”
“不不,”池史摇了摇手指,“你不用为了这件事向我道歉,要道歉的人是他不是你,不过这顿饭嘛,我是一定要吃的,就让我把它当成我们之间的一次约会怎么样?”
“这……”对于男人如此直白的表达,叶小玲一时间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
“小玲,你不用逃避,你知道在大学的时候我就一直喜欢你,这次来到这里又遇到了你,我想这是上天给我的一次机会,难道你不这么认为吗?”
“可是我……”
“好了,放松点,你就当作是赔罪,但是我自己却可以把它当做是约会,怎么样,这样一来我们两个谁都不会有负担,一举两得岂不很好?”
对于眼前这个男人喜欢自己,叶小玲是知道的,可是那个时候自己的心里早就已经有人了,所以无论他再怎么表示,自己都会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时隔多年,没想到这一次在国内居然又碰到了他,而且还跟自己心里的那个人发生了一些冲突。
自己对他的歉意更加深了。
算了,就这样吧,只是吃一顿饭,就像他说的那样,自己当做是赔罪就行了。
“那,好吧。”叶小玲叹了口气。
“那太好了,我等你电话。”听得叶小玲同意,池史很是高兴,这么多年了,终于能够达成自己的心愿了,他恨不得现在就找个人热情拥抱一番。
“再见。”
“拜拜。”
等到叶小玲走远了,池史还站在原处,这个时候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路旁,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走了出来,将伞撑在池史的头顶,恭恭敬敬的道了一句:“少爷。”
“嗯。”池史应了一声,望着叶小玲远去的背影,道:“去查一下那个人的背景,敢出手打我的人,我怎么能让他轻松呢?”
“是。”
“叶小玲啊,叶小玲,当年在美国让你逃脱了,现在又被我遇到了,看来老天也在帮我啊,你绝对逃不出我的手心,我池史想要的女人就一定会得到。”说完,池史将用于擦手的手巾仍出了窗外。
当我走出警局的时候,叶小玲早已没了踪影,我像是疯了一般在雨中奔跑,寻找着记忆中的那个身影。
当我走了第四条街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再次进入了我眼帘,可是川流不息的车队将我们挡在了街道的两旁。
望着渐渐消失在雨帘中的身影,我急得大叫:“叶小玲,你是我的,我不会放手的,永远不会!”
我喊得竭斯底里,可是雨声是那么大,车鸣声是那么刺耳,我的喊声很快被淹没了,直到她的身影再次消失在我眼前。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发泄
热水从水龙头里喷下,顺着光滑的肌肤缓缓流下,氤氲的雾气里是一具完美无瑕的躯体,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晕,双S的流线足以让她傲视世上最美的女人,再加上那一张精致无比的脸颊,称之为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一点也不为过。(本書轉載拾陸Κxs文學網)
叶小玲从不否认自己的美丽,甚至是很喜欢自己的身体,因为这具迷倒众生的娇躯不光属于自己,还属于他,那个可以让自己放弃一切的男人。
虽然那个男人有很多缺点:好色、风流、多情、怕女人、少金……
可是,就好色这一点来说,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不好色,与之说是他的缺点还不如说是天下所有男人的缺点。
至于风流、多情、怕女人,倒不如说他是温柔,懂得疼惜女人,因为真正的男人是不会跟小女子一般计较的。
用他的话说就是:女人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凶的。
少金,没钱又能说明什么呢?自己看上的又不是他的钱,钱是可以赚的,富人有富人的活法,穷人有穷人的生活方式,再说了,同甘共苦不正是考验感情的方法吗?
自己怀着兴奋与激动回到故乡,希望找到他,并且实现自己儿时的诺言,做他的妻子。
天佑人愿,自己真的在人海茫茫之中找到了他,激动万分之下,自己就要告诉他一切,或许是女人的玩性吧,自己居然想暂时不告诉他,跟他住在一起想用自己的魅力来吸引他,等他爱上自己的时候,再揭开底牌,到那个时候不是更好吗?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他竟然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他必须对那个女人负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选择了那个女人。
当知道这一消息的时候,自己心碎欲死,心想着只要闭上眼,从楼顶上跳下去了结了自己算了。
他终于还是找到了自己,他说他爱我。
自己盼望已久的话,竟是在这种情况下听到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弄人吗?上天在惩罚自己没有趁早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便在我和他之间加了另一个女人。
欣喜、激动,我就要答应他愿意与他在一起,可是理智告诉我,我不能,因为我不能伤害另一个女人,她比我更加可怜,她需要他,于是我拒绝了。
他不依,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强势和固执,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他以前的温柔都是表象,为了不让身边的女人受到伤害,他宁愿将自己的强硬隐藏在温柔之下。
时隔这么多年,他一点也没变,对待女孩子还是那么的温柔。
我哭了,我心软了,答应他吧。
留下来,就算是当他的情人也好,只要他开心,自己就就算再苦也值得。
可是老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就在我下定决心做他的女人的时候……
“叶小姐,你的这个病很奇特,也很棘手,恕我直言,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还不能解决,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
“我还能活多久?”
“很难说,这要看天意了,或许一个月,或许一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会超过两年。”
“我还能活两年吗?”
“叶小姐,我想你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最多不会超过两年,你这种病是胎生的,不稳定性非常大,很有可能会突然猝死,所以……”
“我知道了医生,可是我恳求你不要说了,让我保留一点幻想好吗?”
……
两年吗?自己最多还有两年的时间,看起来不算太短,可是那该死的不稳定性,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自己突然死在他面前,他会怎样?不敢想象。
或许,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了吧。
离开他,在一切还不算太晚的时候,在他还有另一个女人安慰的时候,悄悄的离开,不留下一点的痕迹。
今天他当着大街上所有人的面喊了:“你是我的。”
是的,我是你的,你知道吗,在那一刻我多么想不顾一切的扑到你怀里,可是……我的生命却已经不属于我自己了。
我没有权利去争夺幸福。
我不想你看到我突然倒在你面前,你悲痛欲绝的样子,那样的话,我的灵魂也不会安息。
错过了投胎的机会,那我就失去了一次,与你在来生相聚的机会。
如有来生,如有来生,就让我再次遇到你,下一次,我绝不会贪玩,在遇到你的第一眼,我就会告诉你,我爱你,我要做你的新娘。
“老公,我爱你。”
雾气弥漫中的身影慢慢跪到了下去,双手撑着地板,虽然有温热的水流过,可是叶小玲依然感觉到了地板上传来的冰凉。
这股冰凉顺着双臂渐渐钻进了自己的身体,进入了血液,随之流遍全身,将自己每一处肌肤都冰冻了起来。
外界的温暖又如何能够抵挡得住内心的冰冷呢?
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叶小玲消失在雨帘之中,周围的雨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就连那些汽车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滴滴的尖叫着,嘶吼着喉咙,将心中被压抑许久的情绪发泄出来。
街道是如此的拥挤,也难怪那些汽车会发出不满的嘶吼了。
我一边奔跑一边发泄的大吼,与汽车的鸣叫呼应,雨水打在脸上像是被子弹擦过一般,火辣辣的生疼。
路边的行人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在他们眼里,我简直就是一个疯子,在这么大的雨中奔跑,连雨伞都不要,还发出那种令人厌恶的吼叫声,或许是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吧。
有些好心人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不愿意这么美好的城市被一个疯子污染,也同样不希望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大雨中,于是他们拿起了电话拨打了精神病院的号码。
挂上电话后,那些好心人都长出一口气,同时心中也感觉到了异常的愉快,因为他们刚刚为这座城市做了一件好事,也挽救了一个生命。
我在大雨中漫无目的的奔跑,不知不觉竟跑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这里的道路坑坑洼洼,积水泥泞,污泥被甩了起来溅了我一身,再加上我浑身被淋成了落汤鸡,蜷缩在路边的一个乞丐居然对我露出了同情的微笑。
在他眼里,我比他更可怜,至少他还有个破草帽可以挡雨,而我则是敞着头,连个遮风挡雨的东西都没有。
还他一个微笑,我继续向前跑去。
转了一个弯,突然两个男人一左一右挡住了我的去路。
“臭乞丐,滚远点,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左边一个男人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骂道。
我抬头往前面看了看,不远处是一间仓库,外面也同样站立着两个大汉。
难道我闯进贼窝了?
“小子没听见你爷爷说话吗,赶紧滚!”这些人平时仗着自己是古惑仔,一般人见到哪里还敢多待,肯定是有多远躲多远,见我还不走,立刻开骂起来,一脚踹在我的肚子上。
他身边的另一个男人,笑着道:“小心点,今天老大开会,可别弄出太大的动静来。”
那人嘿嘿冷笑道:“放心吧,马上就让他闭嘴。”
说完又是一拳向我打来。
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总要找些东西来发泄的,女人喜欢摔东西,男人喜欢摔人。
很遗憾的是,我今天心情极度差,又碰到了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没看到我头顶正冒着热气吗?
为什么?
火山啊!这些热气都是被蒸发的雨水,这个时候我就是一座火山,已经膨胀到了极点,外部一点点的压力就有可能引起大爆发。
值得祝贺的是他中奖了。
看着那只拳头在我的面前越来越大,原本应该很快的速度,在我的眼里竟像是电影慢镜头一般,我甚至能够看出它移动的轨迹,计算出下一秒它出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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